学术年会


                                       学术年会

 

    假期中参加了4个学术年会。

   我所在的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年会和刑法学年会。本来我想都写论文提交的,可是在知道会议消息时,已经太迟了,没有办法写出来。

   最让人郁闷的是,刑法年会只接受被邀请的人员提交论文。我虽然是刑法学硕士,即使写了论文,也没有资格提交。我院的兼职教授、高级法院的况继明老师,也来询问是否可提交论文并参加会议,在得到否定答复后,有点愤愤不平、无可奈何。

    地处哈尔滨的黑龙江大学承办宪法年会。我是在网上偶然看到这个会议通知的。

    我为了取得“入场卷”,便下了狠心,花了3天时间写了一篇宪法论文。在提交论文的截止日当天,惴惴不安地发到了会议上。

    接着才敢去询问:我不是学会会员,没有接到邀请,不过写了文章,是否可以来参加会议进行学习?

    很快得到了答复:欢迎来参加!并且被要求在会议上作主题发言交流。这使得我有点受宠若惊、欣喜若狂。看来文章还写得不错呢。

    接着在长沙要召开行政法年会。我在网上拼命搜索,却得不到会议的一点点消息。无奈,便“走后门”,向行政法学界的熟人询问会议情况:会议主题、要求,具体时间、地点。

    我不请自到。却受到了会议的拒绝:没有房间和人员来安排。我提出不要会议安排食宿,自己解决,也仍然不被会议交纳。

    我只好继续“走后门”,在通过熟人做工作后,在交纳了400元后,才得到了会议的论文集,并听会一天。

    据说,会议确实不接纳没有被邀请的人员参加,会议不安排旅游,会议要收1000元的会务费。

 

    我第一次参加法学界的年会,感到了这些会议通常很神秘,对外是保密的,只能是特定“圈子”里的人才能参加;我还感到,什么人进行会议发言,什么人来点评,都是事先安排好了的,是被某些人所垄断了的,外人是不可染指的;我更感到,这种会议,主要是一种联谊会和旅游会,会议的内容都比较务虚、分散。

    这次,只有宪法学会例外,我非常感激和敬佩他们的兼收并蓄。会议只收取400元会务费,却安排得井井有条、细致入微。并且,我还得到了会议送的礼物呢。

 

    我为什么要参加这4个年会呢?

    因为我要进入他们把持的法学界,煞有介事地成为一个“学者”; 因为我要通过年会来促使自己搞科研,以便早日“升级”为教授。另外的原因是,我的专业是刑法,不能“荒废”,被边缘化;我带的硕士的专业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必须显得自己内行;我是刑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我这次参加会议,都是双飞。让人郁闷的是,按学校规定,我的级别只能报销单飞的费用。这就意味着,我自己要负担一些费用,要贴钱。

    而哈尔滨与长沙,我以前都去玩过了,这次既没有打算玩也没有去玩。我只是为了去“学习”。看来,学习是要花费学费的呢。

    另外,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从昆明飞到哈尔滨可不是闹着玩的:在飞机上要呆6个小时,中途要转机。那个累啊,真是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