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体系、文明传播与国家建构
——评孙秋云著《核心与边缘:18世纪汉苗文明的传播与碰撞》
申端锋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
国家形成与建构是当今人文社会科学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中外学者通常认为,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形态,而在西欧,“拥有大规模军队、征税能力和一套有能力对辽阔的领土行使主权的中央集权官僚机构的现代国家,其历史要近得多,至今只能追溯到四五百年前的法兰西、西班牙和瑞典三个君主国家的建立”[1]1。
中外学界关于中国国家形成与建构的讨论基本上围绕近代以来的国家政权建设展开,并受近代西欧国家政权建设范式的支配,而对自秦汉以来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形态的形成与建构缺乏深入研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秋云教授的新著《核心与边缘:18世纪汉苗文明的传播与碰撞》(以下均简称《核心与边缘》),通过对18世纪清王朝的“改土归流”和苗民起义的历史再现,从多民族国家内部文明传播的角度,对传统中国的国家形成给出了不同于近代西欧民族国家建构的新解释,有力地拓展和丰富了学界对国家形成与建构的理解。
学界通常认为,现代国家起源于中世纪后期,最先在西欧出现,而后由西向东在欧洲大陆上推进,并在20世纪推广到全球。在欧洲历史研究中,“国家政权建设”是对一个客观发生的近代化现象的概括。它特别指分散的、多中心的、割据性的权威体系,逐渐转变为一个以现代国家组织为中心的权威结构。这个结构的标志之一,是确立了新的政治单位:民族国家建制,它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取代了原来分割式的权威结构。并且国家政权建设并非只涉及权力扩张,更为实质性的内容是,它必定还涉及权力本身性质的变化、国家——公共组织角色的变化、与此相关的各种制度——法律、税收、授权和治理方式的变化、公共权威与公民关系的变化[2]44—47。
源自西欧的“国家政权建设”作为一种特定的历史进程,显然不能直接套用于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治权威,传统帝制中国在近代民族国家建构之前,并不存在西欧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初所面临的支离破碎的政治局面这一难题,中国自秦汉以来,便结束封建社会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中央帝国,在此后1000多年的历史里,中国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地方社会的秩序维持,即如何把基层民众组织起来,使其与中央帝国分享大致相同的治理观念和儒家意识形态。
在清代及其以前漫长的君主专制社会里,专制中央王朝在治理和统辖全国范围内事务时,一般是内外有别的。大体上说,在长城以内的广大地区,由专制中央王朝实行直接的统治,即派官置署,驻军为守,百姓直接向国家交纳赋税,以时应役,应召出征;对长城以外的广大地区和南方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历来实行“因俗而治”的传统政策,由中央任命当地少数族群的酋长、部长或首领为官员,代管当地事务。这种管理方式,宋代及以前称为“羁縻州”制度,元代至清初时期则为“土司”制度[3]125。学界对传统中国国家建构的分析,往往以长城以内的广大地区为特定对象,认为传统中国的治理结构有两个不同的部分,其上层是中央政府,并设置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其底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4]21,很显然,这一经典“士绅模式”忽视了对中央政权与边缘地区关系的观照。
也有学者关注到了中央帝国之下核心与边缘的建构性关系,在人类学家王铭铭看来,国家史即是文明史的核心内容,我们也有必要看到,在文明史的进程中,像我们今天这样以民族国家原则来构造国家机器的时代,是具有特殊时代性的[5]26。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古代的国家更通常是以朝贡这一礼仪体系来构造的。在中国的“天下”中,朝贡又分层次,其中核心区域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边缘区域中朝廷与朝贡部落、土司、地方性王国之间(即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少数民族)的关系,及整个中国与“海外”之间的关系,是所谓朝贡体系的三个层次。诚如滨下武志所言,朝贡体系的运行特征是:国内的中央——地方关系以地方统治为核心,在周边通过土司、土官使异族秩序化,以羁縻、朝贡等方式统治其他地区,通过互市关系维持着与他国的交往关系,进而再通过以上这些形态把周围世界包容进来[6]35。
海外中国研究也通常用“朝贡体系”来解释帝制中国的外交关系,一般认为中国正是借助朝贡体系完成了自身的合法化,完成了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关系建构,其他民族、国家被整合进这样一个“中央之国”的天下系统之中。在现代西方标准里,这种以我为中心的天下秩序观是非常愚昧的,“马嘎尔使团访华事件”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成为西方上层社会的笑料。而何伟亚则认为,清朝帝国对帝国的想象并不是朝贡制度模式所提出的华夏中心主义的世界秩序,而是“以满族皇室为最高君主的多主制”,清廷对外政策并不是简单的文明与野蛮之分,而是一个确定中心将一切纳入满清帝国统治之内的过程[7]2—11。
由此,王铭铭认为有必要运用民族研究的积累,对朝贡与文明史的层次关系进行重新梳理。在这一重新梳理的过程中,人类学家会进一步发现,“天下”的文明体系构成的那个世界,其实比村庄民族志告诉人们的要丰富、复杂得多[5]27。而孙秋云教授的《核心与边缘》正是在既有民族研究的基础上,对“天下”这一文明体系的内部互动所作的扎实个案研究。
《核心与边缘》以翔实的资料集中探讨了“改土归流”之后汉苗文明的传播与互动,“改土归流”指的是明清两代的君主专制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世袭土司的统治,改行流官来治理少数民族或族群的一种政治措施。这是一个主要覆盖我国西南地区的政治大变革。改土归流后,专制中央王朝在原土司地区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经济制度,如丈量土地、征收赋税、编查户口、组织里甲和乡勇等,既加强了边远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与影响,也加强了专制中央王朝对边鄙地区的统治和控制[3]137-138。
历史学界普遍认为“改土归流”是先进文化对封闭落后地区的一种示范,具有进步意义,促进了苗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至于“改土归流”过程中发生的多起苗民起义,学界多认为是苗民对清政府实施的民族压迫政策和地主剥削的反抗,是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产物。孙秋云认为上述解释受阶级范式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较深,他本人试图在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指导下另辟蹊径,对“改土归流”和苗民起义给出新的理解。
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8]4—12。中华民族形成多元一体格局有个从分散的多元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汉族就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由于它发挥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为一体,这一体不再是汉族而成为中华民族,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孙秋云进一步认为,在中华民族从分散到一体的形成过程中,起凝聚作用的不是汉族群体,而是以汉族为代表的在当时中国境内各民族各族群眼中属于“先进水平“且为大家所敬仰的“汉文明”[3]25-26。汉族和中原地区建立王朝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并不是以血统或种族的形态去吸引和统合别族的,主要是以发挥“文化”或“文明”的影响的方式来起到这个核心和凝聚作用的。因此,费孝通教授所说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不是汉族族体扩展的过程,而是汉文明或汉文化扩展和传播,且为少数民族群体所接受、同化、溶合和推崇的过程。
《核心与边缘》跳出意识形态和阶级道德判断,从国家的实质和人类文明发展、传播规律的角度,以18世纪湘黔地区雍乾、乾嘉苗民起义的性质为主线,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和文明的传播与扩展的视野,来统驭既有的史料,重新诠释了18世纪湘黔地区苗疆社会中的苗民暴动和起义。孙秋云认为,以中央政府和皇帝为主导的,以武力做后盾的“改土归流”和“开辟苗疆”运动,是自上而下、自中心而边缘的政治大革命,也是中心地区汉文明向边远地区的大扩散和强力传播。这场运动的目的是文明的同化——一体化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构,而不是民族或种族的灭绝[3]274。也就是说,孙秋云通过对18世纪清朝中央专制政权利用政治、经济、军事的强大实力,对处于“化外”之地的苗疆进行强力的文明扩展和传播,而处于文明发展劣势的苗疆又是如何回应这种扩展和传播,来阐述我国多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文明之间的关系,以及彼此间相互交流、同化、斗争或融合的过程和规律,为我们提供了中央集权与边缘地方之间的动态关系,以及在这一动态关系中完成的多民族国家的建构[3]47。
进入20世纪之后,具有“天下观念”的“中央之国”解体,中国上层知识分子开始接受并形成了新的国家观念和世界观念,“中国向何处去”成为20世纪的时代主题。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过程中,中国的国家、民族观念开始重塑,“另一方面,基于民族国家观念建设起来的知识论,却因难以符合我们历史上存在的‘天下观’,而必须进行本土化的改造”[5]233。
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是在外国入侵的情况下发生的,其首要任务是以民族主义为旗帜,建立独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孙中山认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为此他首先倡导民族主义,建立以国族而不是家族、宗族为组织基础的现代国家[9]2。著名汉学家费正清认为,传统中国并没有民族主义,这种认为孔孟之道放之四海皆准的思想,意味着中国的文化是比民族主义更为基本东西。中国早先的皇帝宣称他们统治着所有文明的人类,而不管其种族或语言的差别如何。继他们之后狄夷君王发现,继续加强这种传统是对他们有利的。对于任何奉行孔孟之道的君王来说,不管他自己是汉人还是异族,重要的是他手下的行政官员必须对他忠心耿耿,并按孔孟之道处世为人。一个人只要他熟习经书并能照此办理,他的肤色和语言是无关紧要的[10]93。
在王铭铭看来,帝国到国家的演变过程,几乎是所有文明社会的共同经历。在欧洲的历史场景中,已经有许多学者指出,这个演变过程的转折点,是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奠定。而从中国文化史来看,这又具体表现为“天下”国家的范畴变化。王铭铭受法国人类学家葛兰言的启发,认为只是到了汉代,先秦时多样性的古典世界观才被建基于“周礼”之上的单一正统世界观取代。此后的变化是从唐的“他者中心观”向宋元时期形成的朝贡世界观转变[5]229—230。
从周代的天下,到宋元的朝贡世界观,再到清代的本土化世界观,这一系列变化说明古代中国绝非是一个自我封闭、国家中心的文化体系,而是一个变化的“世界体系”,我们之所以说它是一个“世界体系”,不是因为它与近代以来欧洲中心的政治经济世界体系完全相同,而是因为我们必须尊重一个事实,即,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世界”无非是近代的产物,而以人文世界为中心的建构起来的“世界体系”,却至为古来,并且对于我们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5]232。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秋云教授的《核心与边缘》在西欧国家形成的经验之外,从“天下”体系中文明的传播与碰撞这一视角,为我们理解传统中国的多民族国家建构提供了一个扎实的基础。同时,该书得出的结论对今天中国的国家建构,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文明传播与冲突,都具有警示意义。
参考文献:
[1]福山,黄胜强等译,《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007
[2]张静,《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3]孙秋云,《核心与边缘:18世纪汉苗文明的传播与碰撞》,人民出版社,2007
[4]王先明,《近代绅士》,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5]王铭铭,《走在乡土上:历史人类学札记》,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
[6]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7]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8]费孝通,《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9]孙中山,《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
[10]费正清,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本文发表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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