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究竟为什么能在加拿大“赖”上十年



10年了,不知不觉,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以来最大走私案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案发已经10年了。笔者在加拿大跟踪赖昌星案也已近10年。



赖昌星,是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通缉的重大经济案件逃犯;也是加拿大政府要立即遣返的不受欢迎人物。

一国要将经济大案逃犯缉拿归案;一国要将不受欢迎人物立即遣返,中加两个大国本应一拍即合。然而,赖昌星在加拿大却一“赖”就是10年,究竟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呢?

表面上原因有三个:一是加拿大法律体制本身有漏洞;二是赖昌星的律师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加以拖延;三是赖昌星将自己说成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博取民众和舆论的同情。

不过,据笔者观察,赖昌星在加拿大之所以旷日持久,是因为各方角力的结果,而这些角力到目前为止仍未有告一段落的迹象。

首先,是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之间的角力。许多人认为,赖昌星10年来未能遣返回国,是加拿大政府故意拖延。然而,这一结论并不完全正确。要知道,2000年逮捕及关押赖昌星4个月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1年将赖昌星软禁在家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6年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他回中国后会受到公平判决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2006年5月决定启动遣返程序,将赖昌星押往机场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10年来,一直与赖昌星律师周旋和角力的是加拿大政府部门。

应该说,赖昌星案从一开始,就是加拿大政府部门与司法系统的角力,包括从拘留聆讯时的加拿大移民暨难民聆讯庭,审理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加拿大联邦法院,以及受理赖昌星难民身份上诉的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这10年来,加拿大政府部门与这些司法机构的角力一日也没有停止过。而加拿大“令纵勿枉”的法律体系,给赖昌星的律师提供了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似是无休止的上诉机会。

其次,是中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角力。在加拿大的政治体制中,加拿大政府与加拿大政府部门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加拿大政府是由民选的国会大多数执政党议员组成的,是有党派色彩的政治人物;而加拿大政府部门则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文官系统,是没有中立的技术官员。

加拿大政府出于其党派理念及选票来源的考量,与下属部门的文官行为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偏右政党——加拿大保守党上台以后,出于其右倾理念及其支持者对中国的不了解,保守党政府在对华政策上曾经实施大倒退。赖昌星,自然也就成为他们与中国叫板的其中一个筹码。

其实,不管是在加拿大自由党统治、中加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时期,还是加拿大保守党少数执政、中加两国交恶关系跌至冰点的时候,也不管是在自由党里,抑或保守党中,赖昌星在加拿大国会里面都有不少同情者和支持者。这些国会议员不仅多次与赖昌星见面,而且也暗中为赖出了不少力。

第三,是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角力。众所周知,赖昌星案一打就是10年,虽然赖昌星自言他的律师都是自己出钱请的,但政府和法庭却也为他的案件搭上了不少的公帑。这都是加拿大普通纳税人的血汗钱。显然,为了一个在加拿大连难民身份都没有的中国通缉犯花了如此庞大的金钱,并不是所有加拿大国民所愿意看到的。

然而,为什么这样的官司仍然可以无休止地打下去呢?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某些行业的小团体利益在与公众利益角力。赖昌星案牵涉的利益团体和行业至少有两个,一是难民行业,二是律师行业。难民是加拿大一个规模庞大的工业,每年政府投入这一行业的公帑相当惊人,难民产业已经成为加拿大一个十分特殊而重要的工业。不少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放弃,甚至每天都在努力扩大他们的产业规模。赖昌星案则是难民行业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案子。这个案子打赢了,他们的生意便会滔滔不绝。

依上所述,律师行业的利益就不言喻了。即使如赖昌星所言的那样,有钱时才会给他的律师马塔斯律师费,但10年,甚至可能更长时间的律师收入,想必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最后,也是最深层的原因,就是与华友好和对中国敌视两种民意的角力。我们经常提到,中加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谊,从白求恩到大山,都体现了人民的友好情谊,加上中加两国既无历史恩怨的包袱,也无领土纷争的利益冲突,两国双边关系发展有着十分良好的基础。

上述之言确是事实,不过有一点没有留意到,就是相对而言,加拿大人其实是相当保守的,他们许多人是居住在乡郊,几乎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要说是中国,欧洲也很少踏足,不少人更是从来没有申请过护照。所以,这些人对中国的印象还停留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对中国多少存有意识形态上的敌对。这也是为什么僵硬的对华政策在加拿大国内屡屡拥有市场的深层原因。

然而,随着中国外长杨洁箎、司法部长吴爱英近期先后访加,加拿大外长、国际贸易部长,以及财政部长也相继访华,总理哈珀更计划今年年底首次出访中国。中加双边关系已经显现出回暖迹象。有传耽搁多年的中加引渡条约也有望在近期签订……

被视为中加关系发展绊脚石的赖昌星案将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