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搜狐网转地方报纸一则新闻报道的配图,标题是“江西上饶数十人手持刀棍滋事 警方控制31人”。
从报道中所使用的“及时”、“果断”等褒奖之辞及照片的拍摄角度和场景看,这肯定不会是暗访偷拍。那么可以得出结论:显然,公安干警们对这个控制场面很是得意;显然,媒体记者也觉得这种处置合情合理合法,就差代表一方百姓“跪谢”之了。
可是,“反黑”就可以让人“下跪”吗?我看不然。相对于公安机关在这次反黑战役中所取得的累累硕果,我却为那些年轻人的下跪而感到悲哀,对警察和记者对下跪的习惯性麻木感到愤怒。
“下跪”一词从来都不陌生,近来也屡屡见诸媒体,几乎成为一种流行。前有李阳疯狂英语现场全体学生下跪磕头;后有汪涵录节目向观众下跪自称感谢“衣食父母”,有维修工抢劫客户后下跪写下欠条,有西安女大学生下跪求爱男友狠心离开;还有大陆人跪谢台湾官员修改探亲法令。。。。等等,等等。我们或许可以说他们其中有自愿的成分,腿长在他们身上,愿下跪不下跪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但这次却不同,给我一百个亿我也不相信这些人下跪是因为“自愿”悔过或谢罪。毫无疑问,屈使他们下跪的是赤裸裸的公权力。
这样丑陋一幕还被当地政府和媒体拿来作宣传之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估摸着老百姓会以一个习惯性思维来解读:在评判事情对错的时候把道德恒量作为一个前提。所以他们认为即使在公权力行使过程中,也可以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恶制恶”这样的丛林法则作为情理依据。所以在这个事情里面,这些人因为涉黑事件被当场抓了现行,他们就已经处于道德的低点,那么对他们采取强制的措施,让他们人格和身体受点污辱和摧残,也算是报应。他们盼望着甚至有人会拍手称快,指责这些人是罪有应得,对他们感恩戴德呢。
这些警察或许太把自己当官了,还不是一般的官,而是“父母官”。因为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晚辈向长辈下跪自来不是一个可羞辱的事情。既然为官者为“父母官”,位比父母,那么“子民”拜一下也无妨。
就好象我们在古戏中看到苦主跪拜皇帝宰相包拯海瑞时,也没觉得什么不对。我们的主旋律电视剧还经常把这样的跪拜拍得特“感人”,真好象不跪不足以表其情似的。
也许有人会说,这事情即使真是过了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似乎没有象“躲猫猫”那样闹出人命,就没必要调查牢头狱霸;如果浙大毕业生还有一口气在,就没有必要追究飙车“欺实码”。。。这就让人联想,如果在这个事情里面,有人不服管教不愿意下跪,进而引发进群体性事件,或者因下跪导致严重残疾或死亡,那可能就是“大事”了,才能让下跪“变成”一个问题。可悲的就是这样:只有产生更大的悲剧之后,我们才会回头来拷问,悲剧为什么会产生?也许就是产生于一些我们所习惯的小事情。
其实我们需要警惕的恰恰是那些披着“良好意愿”的外衣,一步一步地剥夺个人的权利,进而肆意践踏个人权利的行为。谈到野蛮执法,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城管,为了所谓城市形象,打砸抢无所不用其极。可我认为这些警察的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对城管的时候,小商贩至少还可以逞一下口舌之快,评个道理;但是面对警察,看这些年轻人,那个服帖,那个顺从,他们还敢还能说什么呢?
在这则图片中我们还看到,报道的媒体记者再次证明了其独立思考能力的有意无意的沦丧。这些高智商高情商的记者们在充当国家机关威慑犯罪彰显“正义”的喉舌的时候,知道自己无需也不愿更懒于思考执法过程有什么不妥。公安机关可是强势部门,非城管可比,抱着这只大腿保准吃香的喝辣的。或许这些记者在拍照的时候,还当这些年轻人在向自己下跪呢。
末了,觉得这则新闻标题该改一下了:“上饶警察罚跪31名男青年”,或者干脆取31个形声词“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膨”。
此风不除,不知国人还要下跪多少年?(武汉律师 吴新平)
“反黑”,更要“反下跪”
评论
9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