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义峰 2009-07-17 广州日报
继富力地产金沙洲限价地退地成功,变成保障房用地之后,国土房管局又发出通告,位于番禺市桥南区和花都区的两块限价房用地,收回作为商品房用地重新拍卖。至此,广州出让的10幅限价地剩余未开发的4幅地,3幅已经“变性”。有专家质疑,在广州楼价再度“发烧”,十区均价再度迫近万元的时候,限价地接连退场,是否有利于市场的稳定?
限价房政策可以算是广州市的首创。限价房推出市场之时,正值广州楼价进入下行通道,限价房一度遭到冷遇,并引发了业主和发展商的一些纠纷,限价房政策也遭到质疑。但现在回过头来看,限价房政策对稳定广州楼价确实起到了明显的作用。特别是政府在每一块“地王”旁边布点一个限价房,曾被认为是点了发展商的“死穴”,是平抑高楼价的妙招。比如说上述两个“变性”限价地,其旁边就有两个“地王”——市桥南区金地“地王”楼面地价6230元/m2,花都大运“地王”楼面地价5659元/m2,而两处限价房最高楼价才是5500元/m2和3900元/m2。难怪有“地王”发展商曾公开表示项目“没法做”。
我想限价房退出市场的决策不是最近才做出来的。众所周知,一项政策的出台,从酝酿评估到决策执行是有个过程的。但房地产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一项评估得好好的政策,可能到决策执行的时候,已经世易时移,显得不合时宜了。今年以来有好几项政策的出台,给人的感觉就是“没有踩到点上”。比如今年3月3日出台的“粤15条”,本来它是2008年10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政策的“落地版”,但延宕到那时,楼市已经全面回暖,由“小阳春”有入夏之感。公共管理学理论认为,一项政策的效力,除了它本身的内容之外,时机(Timing)和次序(Sequence)的把握也至关重要。一项好的政策,即使初衷和措施很好,如果推出节奏上有“时差”,其实际效果如何,就应该继续关注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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