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第一次出轨”咋像妓女“卖处”?


 

官员“第一次出轨”咋像妓女“卖处”?
2009-7-10
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必须与企业老板保持一定的距离!”中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昨日来莞,给东莞领导干部作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报告,市委书记刘志庚、市长李毓全率全市1200余名干部听讲。祁培文多次提醒,干部必须谨防“第一次出轨”。 (人民网)
看罢这篇报道,笔者就在想官员的“第一次出轨”,咋像妓女的第一次“卖处”呢?试想,一个女人的“第一次”被出卖,那么今后第二次,第三次,以至第N次也就无所谓了。这和祁培文提到的“也许第一次不是你的意愿,但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先收三五百的红包,下次可能就是十万八万。”,难道不是一个道理吗?女人的“卖处”也许不是她自己的意愿,但第二次、第三次、第N 次就是她心甘情愿的了,甚至主动勾引嫖客上钩。
女人的“第一次被”出卖以后的结果就是不停地找嫖客出卖,为了钱,嫖客可以随喊随到,可以任意发泄,玩弄。而我们的官员有了第一次的腐败,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的腐败,甚至会愈演愈烈,发展到主动索贿,为了钱,可以不惜利用手中的权,为了钱甚至不顾官员人格的人也大有人在。笔者近日读到一篇《贪官与狗》(《蓝盾》2005年第11期,作者管村)的文章。文中说: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斌,给他送礼的李某一次在饭桌上与朋友打赌说,简阳谁最大?王市长。但他只是我养的一条狗,得听我的,我叫他来,他就要狗一样乖乖地来;我要他五分钟到,他不敢六分钟到。朋友不信。李说:咱们现场试试。说完拨了个电话,果然,不一会儿王市长就来了。河北某物资回收公司李老板让会计为区里的几位领导发了一份工资,会计问如何做账,李老板鄙夷地说:和公司几条狗的伙食记在一起,就算公司多养了几条狗吧。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官员与企业老板走得太近,到了不分你我的程度,这样的官员也就成了企业老板豢养的狗差不多了。妓女追逐嫖客,嫖客玩弄妓女,把妓女当作宠物狗一般;这与腐败官员靠近企业老板傍大款,企业老板、大款利用腐败官员的权力,把腐败官员当成自己豢养的狗,其性质和道理难道不一样吗?
由此可见,官员的“第一次出轨”就如同妓女的第一次“卖处”一样,放纵了,也就很难从良,很难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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