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如何谨防“第一次出轨”?


    “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必须与企业老板保持一定的距离!”中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昨日来莞,给东莞领导干部作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报告,市委书记刘志庚、市长李毓全率全市1200余名干部听讲。祁培文多次提醒,干部必须谨防“第一次出轨”。(2009年7月9日人民网转自《广州日报》) 

    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使用在轨道里,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不乱用权、不乱执政、不乱方寸,谨防思想出轨、权力出轨、行为出轨,尤其是不能有“第一次”,因为有了第一次,说不定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无数次,从而走上违法违纪的不归之路。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谨防“第一次出轨”,这是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也是一种制度上的要求,更是一种素质上的体现,必须时时警醒、事事提醒,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的给的,只能为人民所用,给人民谋福,不能拿权力去贪财物、换美色、玩黄赌毒等。 

    应该说,人人都有“尝试”的欲望和冲动。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是,党员干部毕竟是特殊材料做成的,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必须谨防一些不该有的欲望和冲动,不能与老板走得太近,不能沾染女色,不能参与赌博,等等,哪怕仅仅是“一次”、“一回”、“一下”,也不能。正如祁培文多次提到,领导干部一定要谨防“第一次出轨”。“也许第一次不是你的意愿,但是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先收三五百的红包,下次可能就是十万八万。” 

    那么,党员干部如何才能谨防“第一次出轨”呢? 

    一靠党性。一个党性不强、立场不坚的领导干部,很难想象他会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心动、不行动,尤其是在金钱、美色、黄赌毒等糖衣炮弹的引诱、干扰下,能够坚持做到心如止水。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自己的党性锤炼,各级党组织更要通过长期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观念、思想道德情操、宗旨信念理想。 

    二靠制度。一万次说教,不如一个刚性的制度。对于党员干部的管理,必须立足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一要完善制度,不留死角,不留可以钻的空子;二要执行制度,制度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不是喊在嘴上的口号,必须严格执行、严肃对待,不让制度空转、打水漂。 

    三靠监督。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出轨,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因此,强化监督,一刻也不能松动。要把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为什么许多“邪恶”大多滋生在“八小时之外”?因为在这个时间里,自律不严,他律不到,形成了一个监督盲区,再加上人性和道德的沉沦,无疑使那些道德败坏之人更加“财胆包天”、“色胆包天”、“赌胆包天”,无恶不作,无法无天。 

    四靠自律。正人先正己。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自己行得正,坐得正,正气就能压倒邪气,正念就能战胜邪念。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表率者,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廉洁从政,克己奉公,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跑的不跑,不该沾的不沾,不该贪的不贪,不该玩的不玩,始终保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时刻提醒自己“不以善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去尝试“第一次”的新鲜,不去涉足“第一次”的堕落。要知道违法违纪的最终结果是个人身败名裂、家庭蒙受耻辱、党和群众利益受损。各级干部要由人及己、加强自律。 

    要求干部必须谨防“第一次出轨”,可谓苦口婆心、语重心长。因为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是大事、要事。因此,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关乎党和人民的事业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干部的作风建设,真正打造一支特别能拒腐、特别能防变、特别能战斗、特别能为民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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