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邓玉娇胜利的那一边


 

庆祝邓玉娇胜利的那一边
邓玉娇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邓玉娇属于防卫过当,有罪错,但不追究,免于起诉,释放回家了。很长一段时间悬挂的一颗心,也终于落到了实处。中午,开了一瓶啤酒,祝贺一番,妻子说,你高兴什么?和你有关么?我说,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和我无关?我是网民啊,邓玉娇案的胜利,是网民的胜利啊。虽然我这个网民有点不怎么称职,没有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发表一点儿声音,那是因为我太自卑了,老想着人微言轻的世俗之论,人家余秋雨、易中天都保持着沉默,我又凑什么热闹啊?现在看来,我错了。改正错误的办法,就是罚自己写一篇文章,虽然是马后炮,也总比哑巴好啊。
邓玉娇杀人案,本来是并不复杂的一桩刑事案,有人调戏她了,非礼她了,强行要他提供特殊服务了,她忍无可忍怒不可遏,拿一把水果刀就把那两个臭男人给废了,一死一伤。然后,投案自首,等待着法律的公正审判。
这样的一个弱女子,为什么能够在瞬间爆发,竟然一对俩,一死一伤?这大约就应了那句老话,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有着感情的人呢?还有句话,叫做压迫愈深,反抗愈烈。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要珍贵的邓玉娇终于豁出去了。那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啊。
我想,侵犯邓玉娇的那两个人一定是吓蒙了,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两个大男人,怎么就被一个弱女子给镇了呢?侵犯邓玉娇的人不理解,一直以来,咱都是这么玩的嘛,我有钱啊,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谁曰不然?怎么到了你邓玉娇这儿,就不行了呢?多没面子啊,多有挫败感啊。不投怀送抱也就罢了,现在竟敢和老子来硬的,你还敢反抗,这就是不识抬举了。纵然是撕打,你呼救,你挣脱,你跳楼,你的姊妹们不都是这么做的么?你怎么能动刀子呢?这是咱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啊。
警察介入的时候,有过比较客观而准确的判断。可是,后来,又改口了。这让有着火眼金睛的广大网民颇为惹火。里面有什么猫腻?怎么能够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出尔反尔,不顾常识、挑战天理呢?于是,这些如沙子一样的网民瞬间团结起来了,组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声援团,使他们团结在一起的,是良心和公正。现在,公理战胜了歪理,善良战胜了邪恶,是应该好好喝一杯的啦。
然而,我还有忧虑。这些年,因为网络的力量,改判了一些案件,比如,孙志刚案、许霆案、刘涌涉黑案、华南虎案、杭州飚车案等等,给人的感觉,仿佛是只要网民一“闹事”,就一定能够把事情摆平,这样给人的印象好像不太好。我们不是提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么?现在仿佛不是这样的了,而是以网络为依据,看网民的“脸色”行事了。网民不高兴,官员就害怕了。为了息事宁人,为了不得罪广大的老百姓,就改判吧,就放人吧。如果有一天,网民也看糊涂了,或者被人蒙蔽了被人利用了,岂不是也要制造冤假错案么?网民,毕竟不是专业的办案人员,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虽然,常识可以帮助人们判断一些事情。可是,世界毕竟是复杂的,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反常识情况。
邓玉娇案的终结,我们当然是高兴的。这回让那些调戏妇女的臭男人有一个震慑作用。但是,这会不会让防卫过当的事情多了起来呢?防卫过当,毕竟是一种罪错,“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里,是不是有一点儿“处罚过轻”,或者是,“略轻”呢?这是不是在“讨好”网民,是不是在“抚慰”舆论呢?如果是,是不是讨好过头,抚慰太甚呢?我不是说,还要把邓玉娇抓了关起来,我想说的是这个意思:如果一开始,办案人员就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顶住压力,独立办案,哪里需要费这么大的周折啊。现在的办案,仿佛是看人家的脸色。看大款的脸色,不好,看官员的脸色,也不好,看网民的“脸色”,就好么?如果有一天,“苏格拉底”也死在了网民的手下(敲打出来的文字),你就知道“让网民作主”有多么可怕了。(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