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一案,判的不明不白,让人寒心
邓玉娇一案,表面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但是给我们大众留下的疑问太多,让老百姓感到寒心。
我始终有这样的疑问,在我们这个号称社会主义,所谓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为何“政府官员”可以任意强奸,羞辱每个普通人的孩子。什么权力能够让他们能够有恃无恐?假如邓玉娇是某个政府官员的孩子,他们敢吗?
第二,在这个洗浴中心,到底有多少女孩子充当“陪浴”工作。
第三,让女孩子陪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四,假如邓玉娇是这个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不是陪浴就合法了?
在中国哪些地方还有这种陪浴中心?
自从这个案子出来,千千万万双眼睛都盯着,一会儿水果刀变成了修脚刀,一会儿邓玉娇有精神病,有心理障碍。看来中国这句古话说得不错:官官相护,狼狈为奸。到此表现的淋漓尽致。
邓玉娇到底有什么问题,我就想不通,难道一个女孩子在面对欲以陪同洗浴,实际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不应该反抗吗,这种反抗何来“过当”。
还有点不理解,什么叫“陪浴”,不是邓玉娇这个案子出来,我们普通人还真不知道中国还有这种地方,这也叫社会主义?
现在我们都看到了,中国有这样的地方,在这里,官员,有钱有势的人可以仗着他们身上那张耀眼的狗皮,狗仗人势的欺辱老百姓的孩子,中国的土地上还有多少这样的“洗浴城”是专门用于供政府官员泄欲的?
尤其让人寒心的是官方,警方给出的一个个莫名其妙的解释才让人感到这个社会真正太暗无天日,邓玉娇这个案子表面是判了,邓玉娇也没有坐牢,但是这明显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这样判的,给出的理由也有点牵强附会,我担心按现在这样子,发展下去,也许有那么一天又会出现新的邓玉娇。
我看到凡是这种地方,大都是偏远山乡出来的女孩子,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女孩子往往就是有权有势的政府官员任意欺辱、玩弄的对象
可怜啊,中国的农村的女孩子!
邓玉娇案作出一审判决 邓玉娇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06月16日 15:17:2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6月16日电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16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玉娇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0日晚,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黄德智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极为不满,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在服务员罗某等人的劝解下,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坐在身后的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被推坐在单人沙发上的邓玉娇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一把水果刀,起身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一直在现场的黄德智上前对邓玉娇进行阻拦,被刺伤右肘关节内侧。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据悉,此前,黄德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梦幻娱乐城”已被依法查封,其相关责任人正在被依法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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