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间谍?


间谍身份的非官方指认

丁启阵

 

我一直以为,说一个人是间谍,不啻是惊天动地的一种指控。间谍,从前叫“特务”,跟“叛徒”同其罪孽。论可恶可恨之程度,非“死有余辜”一语不足以形容。因此,一般而言,只有官方才有权宣布某人为间谍,为特务,民间人士是不具有此种生杀大权的。

而最近,网络上忽然出现了几则非官方指认间谍的新闻。一位央视主持人和一位上海作家,一南一北两位美女,一夜之间成为街谈巷议的新闻人物。

是造谣中伤?是恶意炒作?抑或是无风不起浪?在官方尚未表态,真相尚未大白天下的时候,见仁见智,见乱见治,见廉见耻,为之兴奋,为之不屑,为之愤懑,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解颐……悉听尊便,各取所需;茶余饭后,谈兴盎然。

稍微追溯一下根源,可以发现,这个事情的出现或许跟不久前热播的电视剧《潜伏》不无关系。电视剧看多了,心思深陷剧情不能自拔。于是,总想在现实生活中寻找若干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来对号入座。任由着自己的想象在文艺与生活、幻想与真实之间穿梭,飘忽,大约是一种不错的微醺感觉。

看到这个现象,我的第一感觉是:亦喜亦忧。

喜的是,我们的善恶是非概念不再极端、绝对,我们的立场态度不再不共戴天、你死我活。非官方人士之所以敢于宣称某人被某国策反,泄露国家机密,旁观者之所以愿意奔走相告,义务扩散未经证实的消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样做,不会像从前那样,使他人立刻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因为,有两个情况已经悄然改变:一个是,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机构,不再像从前那样草率鲁莽,现在做事多少要讲一点方式和程序。另一个是,人们不再视异己为寇仇,为猛兽,为恶魔。大家开始理解,世界上从来就有各为其主一说;开始懂得,善与恶、是与非,都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模糊,而颠倒的——相应地,对于异己,也不再动辄无端地产生食其肉寝其皮的仇恨。一言以蔽之,当今社会,官府和人言都比若干年前要宽松、柔和不少。

忧的是,有些人对言论自由缺乏正确的理解。我理解的公民言论自由,必须遵守两个前提,一是真,二是善。真者,言必有据,据必可信,不捕风捉影,不凭空捏造,不颠倒黑白;善者,与人为善,不损人利己,不别有用心,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自由言论当然包括有所批评,有所揭露。但是,倘若其批评、揭露每每只针对弱小与个体,而不是强者或制度,我以为,这是有悖于言论自由之真谛的。此外,言论自由也不能随意凌驾于法律之上,任意口含天宪。在法制社会里,一个公民可以对另一个公民进行道义上的谴责,技术上的批判,但无权进行罪罚的裁决。罪罚裁决,是执法部门的权责。

看到网上有大意如下的一条评论:宣称央视某女主持人为间谍者本人很可能就是间谍,其目的是为了扰乱我公众视听,以博其主子欢心。一家之言,未必有据,但不失为一种有趣的说法。其间暗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古训,亦未可知。

世事纷繁,是非易变,善恶扑朔。流言止于智者。我以为,目前情况下,最明智的选择是:静观其变。

 

                                                     200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