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记住在地震中背妹妹的他?


 

同题探索:透破云层见太阳之

 

 

这张照片收藏了很久很久,不仅仅只是时间?在脑海、在心中、在骨髓、在流动的血液里。

每当看到和想起,眼睛的模糊、心灵的颤抖,不得不回忆:

2008516日下午5点,记者第三次深入北川县城核心现场,发现一股从背后深山逃出的人流。当11岁的张吉万背着3岁的妹妹张韩出现在记者镜头前,记者非常惊讶。他非常吃力地走着,同行的爷爷、奶奶已经老了,父母在外打工,小吉万就勇敢地担负起小男子汉的责任。早上5点出发,已经走了12个小时了。小吉万说,他很爱妹妹。

 

 

11岁的张吉万对记者说:很爱妹妹。遇见记者时,已经走了12个小时了。这是什么奇迹!我不敢想在奥运史上能否有这样的奇迹!

四川发生地震快一年了,网上有报道将组织慰问会超过央视的春晚;而我思考:曾遭受地震之灾的老百姓吃和居好吗?我们的同胞兄弟姐妹们心里是否还没有忘记一年前的恶号?

也在网上看到有关母亲节的征文,一些网友对母亲之情之恋之恩为之感动!而我又一次不自主的想起这张珍藏专业记者拍摄的照片;算是对四川大地震一年的纪念,也算是对母亲节的文字礼物!

 

 

一位11岁的小男子汉,背着妹妹走了12个小时,面对记者说:很爱妹妹!是用他的实际行动爱妹妹!不是像有些干部在台上作报告嘴上说说而没有实际行动,可能说后忘记了!也不是像有些记者为了某领导的政绩和个人的功利作作秀!更不是像有些有能力的人对媒体说向无私奉献的人们学习而自己无动无衷!

我也联想到天津老人,用脚踩三轮车载客的收入资助与他无亲无故没有利益关系的几百名贫困学生,谁会想:在中国四大直辖市的天津市比老人有能力的应该多吧!为什么只有天津老人一人呢?

我也想到一位普通中国人为先烈们的陵墓,似乎耗尽个人所有家产;当记者采访,男子汉竞说出:在和平环境生活的人们,有空的时候带上一支花来看看曾为我们现在和平生活的先驱先烈们,应该不让他们感觉孤单孤独!我们活着的人还记得他们的奉献,他们的牺牲,也有他们宝贵的青春和可贵的生命!

 

 

可能会有网友会问11岁的小男子汉背着妹妹与母亲节有什么联系?朋友,是否知道:妹妹是女性年小的称呼,还有姐姐、媳妇、嫂嫂、姑姑、阿姨、婶婶、奶奶、外婆等;都是女性,只是不同年龄不同生活环境的专用称呼!从专用称呼,娘、妈,都是儿女对母亲称呼!可能3岁的妹妹不懂什么,幸运从大地震中活下来,她会长大,今年应该是四岁了。几年后,会上学,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幸运的话她会上大学、读博,我们一起祝愿和期待!她从学校毕业迟早会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也会有她的儿女叫娘、妈、母亲。

我想说的:如果我们的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祖国,无论是年小男子,还是青壮年男人,或是社会上一切有能力的人,都像11岁的小男子汉爱妹妹那样,我们的社会,包括家庭、社区、企业、地方、群体、民族、国家、地球,是否会更加公平正义和谐!

 

 

由此想起:贪官腐败分子用职权和钱财物包养情人情妇二奶,像成克杰、胡长清、陈良宇等;曾听公安部门的朋友讲有高官有好几十岁,家里有老婆,电视台有名主持人、歌坛有名歌唱家;在南方一省会,有省市的高官为一名电视台的美女主持人争风吃醋;这些是否助长上梁不正下梁歪?在社会上发展到贵洲省有县公职人员应是强奸在校的学生而地方法院取用嫖宿幼女的没有人性、没有人品、没有人格的事件!虽是极少数,能说这只是个人之悲!是社会之哀!还有民众之痛!

我不敢想:贪官腐败分子们,你们也是自己的母亲十月怀胎生育分娩来到人世,你们有妻子儿女,是否尊重你们的母亲、尊重你们的妻子、尊重你们的女儿不说,起码要尊重女性、女人、妇女吧!何况享受国家地方财政的公职人员多少懂得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有《婚姻法》,有《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未成年权益保障法》,如果这些起码的法律法规不知不懂,凭什么进了为社会为民众服务的公职人员队伍!是否像社会上一些为了眼前利益的奸商和投机者那样以假以劣充好混进来的?这些社会现象不属普通老百姓所思所想?有国家和地方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级政府,有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基层组织、一些媒体,有一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各级党委;为什么会出现和发生,是否存在权大于法?是否存在有职权的官可以在法律之上?

我曾冷静思考: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法律不断健全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依法民主监督,代表政府依法行政的公职人员和有职权的干部都会自律,决不会自毁前程,更不会因个人的言行身败名裂和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严重的判处死刑结束人宝贵的生命。讲句良心话,那个男子不爱美女,那个美女不爱多才多艺的男人;人的感情,一但与权钱财物利益发生交易,那不是真心的感情!可发生强奸或是奸淫未成年的女学生比企业招用童工更可悲更可恨!连娼妓合法的国家也决不允许有邹妓!再一个,未成年女学生懂什么!真有不杀不以平民愤!

 

 

从社会现实,因人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文化教育、经济条件等不同,都有不同的个性,正如在大地震中不可能都能像11岁的小男子汉背着妹妹那样爱妹妹;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是否可学像在大地震中公安、武警、军队抢救人民群众的宝贵生命那样,是否可学冒着生命危险义务服务灾民的志愿者那样,是否可学全国各地民众尽力捐款捐物那样,是否可学有能力的人带物质带现金发给受灾的同胞那样,……

 

 

记住11岁的小男子汉背着妹妹,有兄妹之情,有爷爷奶奶年老,有父母因暂时经济困难在外打工等主客观原因;从中国的传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点滴之恩,涌泉相报。像曾遭受地震之灾的唐山农民没有忘记全国人民的支援帮助,在南方遭受冰雪灾,在四川发生大地震时,十几位唐山农民,自带工具、自租汽车、自备钱粮在灾区现场参加抢险救灾;他们只是代表唐山农民?他们只是代表唐山人民?是否有中国文化、民族传统、中华文明的缩影!是否请生活在和平环境的人们,或有能力的人自问:十几位唐山农民能做到,11岁的小男子汉能做到,为什么自己不能做到?

 

 

电脑上的时钟快三点了,我惭愧的问自己:为什么在200958日才写这些文字?是为纪念四川大地震一周年?是献给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母亲节?是为了记住在地震中背妹妹的小男子汉?朋友,从文字中能告诉写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