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商品基本知识(二)


第二节卷烟包装与标识

一、卷烟包装的作用

一般商品包装具有容纳、保护、方便和销售的功能。卷烟的包装不仅是为了容纳烟支,而且具有更多的作用。
(一)便于销售、携带和保护的作用
良好的包装可以使卷烟产品在运输、储存保管、销售和携带等流通过程中不受损坏,便于经营者销售,也便于消费者携带,从而使消费者得到合格的卷烟产品。
(二)防潮、保湿作用
卷烟处在不适宜的环境中,如高温高湿、相对湿度太低等,会因空气中水分含量的变化和温度的变化而出现干缩或霉变、有异味等劣变现象,影响卷烟的吸食价值,从而影响卷烟企业形象及其经济效益。卷烟经盒装(内衬纸、商标纸、透明纸包装)、条盒(商标纸、透明纸包装)、箱装使卷烟具有良好的防潮和保湿作用。
(三)保香作用
裸露的烟支,其香气向周围空气散失较快,失去应有的醇厚、浓馥或清雅的香气。良好的包装可减少烟支香气的散失,保持香气的持久性。
(四)广告、宣传作用
由于卷烟广告的限制,使消费者不易了解卷烟的品牌、风格及质量好坏,而精美的包装,则可吸引广大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诸如卷烟类型、焦油量、烟碱量及滤嘴结构等情况。因此,良好的包装可起到广告宣传作用。
(五)标识与增值作用
由于每个卷烟品牌包装的设计都具有独特性,与其它品牌相比都别具一格,因此,起到了标识作用。同时,从消费者心理上去进行分析,高贵、典雅的包装代表着一种风度,代表着一种权威,因此,良好的包装可增加卷烟产品的附加值。
二、卷烟包装的种类
卷烟的包装形式分盒、条和箱。卷烟产品是以箱的方式出了并进行运输和储存的,零售则以盒或条的形式为主,盒便于消费者随身携带。
(一)盒
盒可分为软盒、硬盒、听、铁盒等形式。烟支数量则有5 支、10 支、20 支、50 支等多种,以20 支装最为常见。软盒、硬盒一般装20 支烟,听则一般装50 支烟。
(二)条
条的硬包装称条盒,条的软包装称条包。条盒(条包)规格有10 盒装、5 盒装、2 盒装等,10 盒装分二五平装和二五竖装等,以二五平装较为常见。

(三)箱
有纸箱和木箱两种形式,以纸箱最为常见;烟支数量有1 0000 支装和5000 支装;箱装还有20 条装、50 条装等多种形式。我国现行卷烟国家标准规定:烟箱内通常装入50 条卷烟。三、卷烟包装标识
包装标识是指包装体上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标识的统称。包装标识可以用文宇、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形式表示。在2005 年版《 卷烟》 国家标准中的产品标识是指包括商标、警句、条码、烟气成分标注、生产企业等卷烟包装体上的所有与卷烟产品质量、数量、特征和使用方法有关的信息以及其他企业附加的说明信息(印刷企业及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信息不属于此范围)。
(一)通用技术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是对各种包装形式的通用要求。
( l )
箱、条、盒包装体上的图形、文字应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以及《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以下图案或文字不得在商标中使用: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子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⑤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另外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缺乏显著特征的。
包装体上使用的文字应符合规范汉字的要求,标识的印刷应该清晰牢固并且易于识别,在使用汉字的同时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对于标识脱色,印刷不清楚或者污染都属于质量缺陷。不使用中文而直接采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的标识也认为是质量缺陷。

( 2 )卷烟包装体上应标注省(市)名和企业名称或直接标注企业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企业的名称。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合作生产的卷烟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具有该卷烟产品商标所有权企业名称,亦可同时标注产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 3 )
获得国家认可的质量标志的产品,可以在有效期内标注质量标志。
( 4 )
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以及“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
( 5 )
商品条码应符合GB1290 商品条码》 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卷烟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必须能够准确识读。
(二)箱的技术要求
   
箱体上应明确注明以下12 项内容:卷烟数量、箱体规格、卷烟规格、卷烟牌号、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生产日期、价类、商品条码、商品储运安全标志、执行标准的编号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中卷烟数量应以“支”表示;箱体规格应表示为(长× 宽× 高)mm 或长,mm× mm× mm ;卷烟规格表示为卷烟长度(滤嘴长十烟支长)mm× 圆周mm ;执行标准的编号为2005 版《卷烟》 国家标准的编号,条码为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部门登记的条码对于采用包装膜包装的卷烟产品,如果不便于在包装膜上印刷相应内容,应附上符合要求的说明,不得随意缺项。
(三)条、盒的技术要求
   
根据《 卷烟》 国家标准的要求,条、盒上应注明以下9 项内容:商标及注册标记、企业名称、卷烟数量(支)、商品条码、焦油量、烟气烟碱量、烟气一氧化碳量、警句。其中:焦油量,表示为XXmg Xmg ;烟气烟碱量,表示为X . Xmg ;烟气一氧化碳量,表示为XXmg Xmg ;标注应与背景色对比明显,其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 (如,中文警句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1nm ;警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八条中规定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句子。

对于卷烟条装采用包装膜的形式,条包上注明的内容由生产企业自定,主要是考虑到盒装的内容可以通过包装膜透出,使消费者了解所有的内容。但是条装的条码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标识,可以采用另附说明的形式或者直接印刷在包装膜上,不管何种形式,条装上必须有清晰的条码。
四、卷烟商品条码
   
目前,我国卷烟商品条码普遍采用EAN 码。EAN 码有标准版和缩短版,分别由13 位和8 位阿拉伯数字及相应的条码符号组成。我国卷烟商品一般采用13 位数字的条码符号。商品条码结构如图3 l 所示
EAN-13 
条码符号                  EAN     条码符号

TX KX XKXK                      KXXXX K KXX KXXXK
                           
前缀码(2-3 位)                 前级码(2-3 位)
生产J 商代码(4 -5位)         商品特性代码(4-5 位)
商品特性代码(5位)            校验码(1 位)
校验码(l 位)
3 1 标准版EAN 13 和缩短版EAN 8 的条码结构
(一)EAN 13 标准版
1
.前缀码
2 3 位为前缀码,即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赋予。我国为" 690 、“691 、“692 。其中,我国卷烟产品以“690 为前缀码。“691 、“692 在其它商品包装上常见,但仍没有“690 采用普遍。
2
.生产了商代码
前缀码后面4 5 位为生产了商代码,标识商品制造了商,由各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给申请的企业。我国烟草制品的制造了商代码均为“1028 " ,实际上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代码。前缀码和生产了商代码统称了商识别代码,由条码13 位阿拉伯数字的前7 位或8 位组成,它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物品编码中心授予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授予了商的识别代码,前缀码为“690 、“691 的为7 位数," 692 的为8 位数,每个了商识别代码分别代表某一(或某一类)厂商。
3
.商品特性代码
了商识别代码后5 位为商品特性代码,标识商品属性、规格、价格等,由制造了商(或批发公司)或物品编码机构分配,具有惟一性。商标特性代码是了商赋予自己产品的代码,前缀码是“690 、“691 的了商,其商品特性代码为5 位,前缀码为“692 的为4 位数。我国烟草制品特性代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教司统一分配。
4
.校验码

商品条码13 位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为校验码,用以校验上述代码是否准确,通常由承担条码胶片制版的单位来考虑,企业不必考虑。
(二)EAN 8 缩短版
缩短版EAN 8 的含义与标准版EAN 13 相同,由于缩短版EAN 8 同一前缀码只有l 万个商品编码容量,所以对申请者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规定,只有当商品形体较小,不适合印刷标准版EAN 13 时,才使用EAN 8 。可见,EAN 8 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的。

天下烟叶在云南,云烟之乡在玉溪

个人简介:

 

姚日来,烟草专业培训师,工商管理硕士,红塔集团战略研究员、内训师,《销售与市场》烟草专刊特约撰稿人,烟草在线专栏专家,浙江省温州亚美信管理咨询公司、新加坡开锐管理咨询公司、玉溪三维知识管理咨询、北京清蓝管理咨询、昆明君略咨询、厦门启智管理咨询公司等国内多家机构特邀培训讲师,玉溪聂耳书城大讲坛专家组成员。曾担任清华大学职业经理人训练中心昆明班教练,北京远京管理研究中心培训部主任,西南负责人。有着丰富的企业培训和管理咨询经验,曾为红塔集团、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浙江温州烟草、四川烟草、四川南充烟草、四川内江烟草、四川乐山烟草、福建南平烟草、西藏烟草、江西烟草、昆明铁路局、云南烟草学会工业委员会、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玉溪江川烟花爆竹企业、云南省人事厅、云南包装厂、昆明世昌经贸、昆明泰丽国际酒店、河北驼马集团等几十家企业组织内训和管理咨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聘讲师,主讲《应用心理学》、《人际关系学》、《职业规划与管理》等课程。曾在《销售与市场》、《人力资源管理》、《理财》、《中国驰名商标》、《现代物业》、《东方企业文化》、中国营销传播网、中国烟草在线等杂志网络媒体发表各类文章上百万字,详细了解请“google”或“百度”姚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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