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背后的商业伦理


近日在某报上看到一篇与5·12赈灾有关的新闻,其大意如下:上海某外资公司一中国籍高层管理人员,在5·12灾难发生后,受到公司的授权,负责组织捐赠相关工作,并有对外宣传且于有关部门达成了相关的协议。然而直到年底,公司仍未兑现有关捐赠的承诺,并要求该员辞职。由此,双方对堂公薄,并要求公司履行赈灾的相关承诺。然而外方一名高级副总裁说,我对商业伦理的理解和你存在不同。
我们从这名高级副总裁的话语中不难看出,在他们的眼里,一切事件都可以用于商业的炒作,包括自然的灾难,人性的善良……。同时,我亦想到当初国内地产界的大佬所讲的,我们捐这么多已经够了。当然相对于前者来说他似乎对商业伦理的理解要符合我们的观念,毕竟他生活在中国的时间可能比那们老外要长一些。
5·12过去了一年了,时至今日,我们看看,有几家企业没有将自己对这次灾难的一点“善意”放在各种场合宣传?他们期望得到什么?
我窃以为,这些“慈善行动”在被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后,这种对商业伦理的理解与前面那位高级副总裁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