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 继续治标不治本


  关于刺激消费的政策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将在北京、上海、天津以及成都试点,目前银监会正向社会征求试点管理办法的意见,有意者可到后面的地址一探究竟:www.cbrc.gov.cn。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向消费者放贷是也。从目前有限的资料来看,将在四个一线城市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存款,但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不过发型债券的具体办法并未公布细节,其余主要业务是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和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而贷款者不需要提供抵押便可轻松搞定所需融资——与银行相比,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当然为了减小公司的风险,每一笔放贷都不能超过融资者月收入的五倍;而贷款利率至多是基准利率的四倍,以现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算的话,消费金融公司每笔贷款最多可以收回二十%的利息,如果考虑到未来中国重回升息周期,那么这个利率更会高得离谱;另外公司注册门槛更是高达三亿人民币,且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消费金融从业经验,资产总额不低于八百亿元人民币等。 

  这样的准入条件不禁让笔者浮想联翩——岂不是只有银行这样大的机构才能注资吗?加上该类公司的业务似乎完全是对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补充,换句话说就是银行的分支机构,更进一步来说不过是完善银行业务范围,增加银行贷款收入,当然,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银行是好事。  

  不过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太大,对这些注资机构是好是坏还无从判定,不可能说是个刺激计划就是好计划。

  首先无法有效确认融资者的收入是多少,中国连结婚证学历证都有假又何况区区一个收入证明,而核实每个融资者的准确收入成本又太大,而贷款方便快速又是卖点之一,从这一层上来说该类公司承担过多的道德风险。

  不吸收存款同样潜在着巨大危机,在无法确保贷款者质量的前提下,没有存款对冲风险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次贷危机。  

  而若能解决这个问题,其高额贷款利率也将吓退诚实的消费者。贷款数额本来就不大,一般人量入为出存几个月就有了,除非是急用也实在找不出什么动力让贷款者付出如此巨大的利息代价。而如果贷款利率过低,又难以对冲掉巨大的风险,这不就让消费金融成了赔本买卖以及危机的种子了吗?  

  最后,这是刺激消费的最新政策,但是依然治标不治本。考虑到注资机构几乎是银行可以判断,这将间接放大银行的放贷规模,而今年一季度银行贷出去的五万亿人民币几乎投向了产能建设,剩下三个季度想必不会再出现如此多的贷款额,换言之,新增贷款对提振内需消费能力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而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仅能解决一部分金融业就业问题,但是对于整体就业和国民收入增长不存在任何帮助。此外,消费金融公司无力无法解决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解决全国绝大部分就业,而决策层却迟迟拿不出行之有效的办法。  

  饮水思源,源头的水几近枯竭,消费金融公司怎么释放或者说持续释放消费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