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重庆规划系统窝案的核心人物、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重庆规划系统腐败窝案直接牵连出的副厅级以上官员近10人。住房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除重庆外,“昆明、海口等城市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在规划审批环节上相继发生重大腐败案件。” 原海口市规划局局长许西茂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而原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姚继韵涉嫌受贿一案,本月20日已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据初步统计,2005-2008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总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1597人次,重庆市、海口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凤凰网)
读罢此帖,笔者气愤至极。一个海口市规划局局长就能涉案4000多万元,简直是天文数字呀。他们涉案的背后又进行了些什么肮脏的交易?这些交易的费用又是由谁买单?其实所有明眼人一看就知,所有交易的费用以及开发商额外的利润来源,皆由买房者买单。也就是说,建设系统腐败干部以自己得小利来损害群众的大利益,开发商则在以小成本(行贿成本)换取巨额利润。
为何建设系统干部会相继倒下呢?皆因其手中有权,皆因其手中之权可以为开发商带来巨额利润。开发商通常是通过调整规划、调增容积率等手段来谋取巨额利润的,可是其调整规划、调增容积率要合法,或者说其调整规划、调增容积率后没有人(不要人)来找麻烦就需要通过规划局更改规划,规划一改,不合理却合法,群众又能有什么办法?要规划局调整规划、调增容积率,只有先疏通与规划局领导的关系。规划局领导手握规划大权,如何能体现权力的价值,如何将权力变现呢?只有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于是权钱交易就有了市场。住建部一位纪检高层对建设系统多发腐败案解释如下:“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因为职能和权力都比较多,腐败案件也比较多。” 这位纪检高层的意思就是有权力的地方,易多发腐败。可是网友却并不苟同。
有网友认为,建设系统职能与权力固然较多,但成为腐败案多发地的真正原因是缺乏监督,也有网友认为是缺乏制度建设等等原因。他们认为加强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就能刹住腐败,也有的网友提出必须对官员进行“限权”,将“长权”变为“短权”才能刹住腐败等等。其实这都不是治本之策,因为我国监督机制非常健全,从党内监督到人大监督再到……监督直到网络监督等等,见到成效了吗?腐败案的猖獗就说明成效不显。我国的制度也非常健全,而且还在不断完善健全之中,但是我们心知肚明,制度是做给别人看的,就是严格执行制度也是一般员工遵守制度,领导完全脱离于制度之外,你说制度还会起作用吗?对官员“限权”怎么个限法,没有权了又如何去创新工作呢?“长权”与“短权”更与腐败没有关系,只要手中有权,一夜就可蜕变成腐败分子。其实,领导腐败皆因其可以游离于制度、监督乃至法律之外,所以以上措施很难真正治理腐败。
要想真正刹住腐败,就需高层领导从自身做起,主动将自己纳入法律法规的调节之下,一切活动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之内行事,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领导违法与群众同罪。也就是说,不管什么领导,必须受法律法规之约束。同时还要鼓励群众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发现官员违法,及时举报,司法部门也要及时按法办案。每个官员都纳入法律法规管理之日,每个公民都勇于、敢于监督官员之时,便是中国真正刹住官员腐败之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