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闻长利院长的一份公开信


   关于尽快解决学者型作家董洪人事争议案件的

   紧     

 

 

尊敬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闻长利院长

 

近闻甘肃省经委、甘肃省乡镇局、甘肃省国防工办三家单位既定撤并,由于甘肃华夏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甘肃天马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届甘肃省文学院签约作家、《雪域天骄》电视连续剧制片人、西部著名考古学者、民盟人士董洪甘肃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人事纠纷案已经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法庭审理完毕,这是甘肃新闻记者通过仲裁和法律维权的第一个案例,由于兰州基层法庭和省仲裁委的裁定结论“相互打架”,新闻稿《甘肃丑闻:兰州法庭和省仲裁委相互抽嘴巴》在网上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特将董洪的人事纠纷一案进展状况汇报如下:

董洪原系占武威地区文联行政编制的双重管理干部,199311月调入甘肃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分配在《西北农工商报》社担任副总编1999年,《西北农工商报》社政策性撤并划转至《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其人员的转岗分流方案定为“部分移交”,由于养病、生孩子、年纪大、文化程度低等各种原因,挑选剩余的人员由西北农工商报社的主管单位甘肃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负责安排,省编委专门留有编制解决该社遗留人员的工作岗位,指定由甘肃省人事厅常务副厅长王连群负责协调人员的调配。

甘肃省乡镇企业局将西北农工商报社遗留的一名会计安排在了甘肃省乡镇企业学校工作。2005624日,该局为董洪出具的《证明》中也称“甘肃省人事厅同意其调动至合适的文化单位发挥专长”。2005718,该局人事教育处李国保处长在《证明》上面批示“董洪同志系原报社遗留问题,由我处负责健全其档案,本人联系单位调出。”200629,继任的葛生银处长也在一审原告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案》上批注说:“董洪同志为原单位《西北农工商报》社副总编,属撤并后的遗留问题,请予办理。”

个别腐败分子利用仲裁和法律在司法衔接上的漏洞玩起了“法律游戏”——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说“你虽然告对了单位却仲裁时效已过”,爱莫能助!而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法庭却说“你虽然诉讼时效未过而告错了单位”,驳回起诉!这两个让人肃然起敬的审判机关相互抽起了嘴巴,甘人仲(2008)决字第20号《甘肃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和(2008)城关民渭初字第517号《兰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互相讨伐,结果把夹在中间的西部学者型作家董洪当成了踢来踢去的皮球,让旁观者哑然失笑……同一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怎么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裁决结果呢?

1993629新闻出版署[93]801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主办单位对所办出版单位负有下列职责”第6款中规定:“承担出版单位或出版物停办后的资产清算、人员安置和其他善后工作。2008810,在仲裁庭质证时原《西北农工商报》社社长潘竞伟出具伪证悍然否认调动过董洪,甘肃省乡企局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也否认和董洪发生过人事关系,20081117被告的代理人在法庭上重复了上述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

20081217董洪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继续上诉,但这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不知进行到何时才能得到圆满的结果,而作为被告的甘肃省乡镇局即将在历史舞台上消失,董洪心情万分焦急……2009221,我们向甘肃省人事厅厅长庞波同志送去了《关于落实西部著名学者型作家董洪工作岗位的紧急报告》,33该厅(甘人信初字)[2009]3号文函答复说“董洪的人事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机构的撤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是,政途升迁机遇的丧失却不是法律所能挽回的。317中级法院民三庭正式审理该案,一审被告的代理律师答辩时突然提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故而审判长宣布休庭。

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两会”期间指出,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了维护一个民盟盟员基本的生存权利,特此冒昧恳求法院的领导同志予以关注协调,烦请审判长姜亚理同志尽快裁定,以助董洪早日完成反映西藏纳入中国版图重大题材的40集电视剧《雪域天骄》的改编摄制使命。该剧由李铁映同志担任总顾问,苏荣、陆浩同志担任总策划,被列为甘肃省文化产业的重点项目之一。我们殷切期望闻长利院长尽快予以批示为盼,静候佳音。

 

     

 

 

 

 

 

中国社会科学院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甘肃组委会

     《雪域天骄》电视连续剧筹备组

 

200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