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深圳美好城市形象宣传,以产业升级引进人才


加大深圳美好城市形象宣传,以产业升级引进人才

1)建议加大对跨国公司、国际财团等人才载体吸引力度,以产业引进升级人才引进,专门组织策划活动,使更多的跨国公司、国际财团落户深圳,增强对高活力人才的吸纳承载能力;

2)建议持续举办标志性、高档次、系列性国际会议和全国性会议,增强城市形象对国际、国内的持续辐射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

3)建议加大对深圳城市美好形象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城市影响力,增强城市对人才的持续吸引力,增强深圳人才对深圳的自豪感、认同感、家园感、归属感;

4)提高人才引进服务水平,建议实施“人才引进限时一站式服务”制度。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分类型、灵活多样的人才开发系统,广开资源渠道

)建议创建、合建或引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深圳理工大学、深圳科技大学,满足深圳对理工类高级研发人员的后备需求;

2)建议创办类似长江商学院档次、具有深港合作背景的,面向深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纯民间的深圳商学院;

3)建议理顺深圳现有大学的功能关系,设立除教学功能、研究功能之外的,面向深圳企业的“在职培训”的第三功能平台;

4)建议设立由深圳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整合的、市场化运作的、分类培训制度体系。党政人才分为基础培训与专项培训,其中,基础培训实行年百时自助培训制度;事业单位人才分为职业培训与提升培训,其中,职业培训实行职业化资格培训制度;企业人才则按市场需求实施培训。

 

加快人才管理咨询、评价机构建设,完备选人、用人机制

1)建议鼓励、扶持民间人才管理咨询、评价机构的品牌化建设,开放、鼓励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人才管理咨询、评价机构进入,使其在面向企业的人才中介、人才管理设计(如工作分析、人才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等)与人才管理外包运作上,发挥其重要的微观作用,完备企业选人、用人机制;

2)建议全面实施党政、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的人才竞岗制度,完备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党政、事业单位的人才活力。

支持人才创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奖励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

1)建议完善留学生创业基金,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等,加大对人才创业的经费;

2)建议改革创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分配制度,充分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增强激励作用。国有企业研究出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率参与分配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完善并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办法。改革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的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可实行年薪制。制定期股期权和股票股权激励办法。制定完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作价入股、参与分配的相关政策。专业技术人员以岗定酬,实行岗位工资制,其中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