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配当政协委员?


   前几天刚刚炮轰了几个不负责任的政协委员,说什么看病不难也不贵。今天更是气愤填膺,这个政协委员简直连畜生都不如,竟然打断老父的双腿,致使老人不治身亡。

  身为人子,赡养老人,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不可推卸。乌鸦反哺,羔羊跪乳,何况人呢?再说,这个畜生不如的儿子也不是穷困潦倒,养不起父亲。据报道,还是当地有名的大企业家呢。自己吃喝玩乐就有钱,赡养老父就不愿意给了。退一万步说,不给就不给,还带人活生生的将自己亲生的父亲双腿打断。亲生的父亲,给他生命养他长大的父亲呀!就是别的老人,他也不能无视法纪,为非作歹呀!看来普法多年,并没有让这位禽兽儿子知法。或者说,他就是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

  这样的人还是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应当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怎么能干这种泯灭人性,目无国法的行径呢?这样的人估计不是偶尔有这样的行径,平时肯定也会表现出来,这样的人怎么就当上了政协委员?是不是有钱,钱多则优,看来是这样的。

  我们政协委员的素质真是堪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