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两现房的取消与否?


晨报三月六日报道

 昨天,在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住房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还将进一步加大,以限价房、经适房和廉租房为主要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近期将不会出台新的房地产利好政策。

  各地可酌情取消限价房

  “限价房政策的取消,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姜伟新特别强调,限价房政策具有其合理性,因此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全国一些城市爆出了将取消限价房的消息。人大代表、北京市建委委员程建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北京还将建设65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短期内不会取消限价房政策。

那么如何看待两限房是否取消这个问题呢?

    首先,两限房作为保障房体系的一部分是鉴于市场需求的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人均收入的不平衡,在全面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大力发展工商业造就了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经营者,而这部分政策的受益人群与社会主体人群的财富增长速度明显不同。正是这种财富值的不同造成了其消费观念和消费消费需求的不同。如果说这种财富差值投入到奢侈品消费,那么在短期内不会对广大的社会基本人群造成心理和物质双重冲击,但是如果这种财富差值大量流向商品房市场则势必引起基层民众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而显然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这种财富的流入。为消化和平衡这种因财富不平衡带来的社会矛盾,在保证高收入人群的高品质需求的前提下,保障房体系应运而生,其中就包括两限房;

    其次,我国的地域和幅员现状决定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其直接结果体现在各地的贫富差距值的不同。明显的表现就是沿海与内地,特区与普通城市的发展速度不一样。除了地区因素以外,政策性扶持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既然两限房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财富分布的均衡与否,那么他存在的前提当然是各地的商品房消费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巨大的差异。2008年11月27日,我在一个条件制约着两限房的取消 一文中曾经就此作过论述,很显然因经济问题产生的现象要消除的前提就是经济问题不再存在,各地确定是否取消两限房建设的唯一客观依据就是在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需求和供应真空。这是实实在在的市场经济而非政策问题,是否存在需求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是否取得了根本性进步,政策不过是市场管理者因事实存在而根据需要作出的调整手段而已;

    中央明确不搞一刀切,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显然需要一个客观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来自于市场需求而不是出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虑,各地在执行之前采取一下民意调查和听证显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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