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涉嫌包庇纵容商业诈骗


央视涉嫌包庇纵容商业诈骗

鲁汉

近些年来,每到3.15,央视的3.15都会搞点“爆炸”性的猛料,来吸引观众的眼球,今年更不例外。这不今年央视又在3.15晚会上播放了通过央视记者卧底而揭露出:在首都通州某小区的普通民宅里,骗子们通过电话推销一种“纯黄金打造的黄金甲手机,利用三寸不烂之舌的“忽悠”每天骗取受害者三四万元。而上当受骗的购买者收到的手机不但没有黄金,连黄颜色的都不是,所谓的话费充值卡也只是几张卡片。

对于3·15剧组记者卧底20多天,曝光出了这个电话推销骗局央视甚为得意。节目的导演自诩:这是3·15晚会创办19年来,第一次真正用上无间道采访。卧底记者更是被媒体作为英雄式的人物来加以描写:2月份进入公司内部,卧底20多天,曾四次遇险。可以说是真正打入敌人内部。

其实,在我国,商业欺诈并非新鲜之事,从万里大造林,到三鹿毒奶粉事件,一个个花样翻新,枚不胜举。靠电话购物哄骗消费者上当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别说是电话购物了,就是大电视台的电视购物,坑蒙拐骗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正如晚会中的受骗者所说的:我一打开他们寄来的手机包裹,就知道受骗了。所以,央视用无间道的手段和如此浓重的笔墨来渲染“欺诈”,似乎没有多大必要。至于说公民个人信息失窃的危害,则更不仅仅在于信息被不法之徒所利用,而在于这些信息是谁,又是如何流失出去的。当国家的电信企业、商业银行肆意将公民的信息挪作他用的时候,老百姓受到的侵害将不仅仅限于收到几个垃圾短信和推销商品的电话。但是央视并没有给出真正的答案。

退一步,即使我们不去讨论央视有没有必要使用“无间道”来记录骗子公司的“骗术”,派工作人员卧底骗子公司也无异于为虎作伥。因为卧底的记者并不仅仅是调查“骗术”,而且也参与了骗人的勾当:卧底记者使用从骗子公司学会的“话术”方式也“出了十几单”,尽管他声称“在我不做了之后,也给买了东西的客人打电话,告诉他们事实真相,也挽回了几单。”但这改变不了他帮助骗子公司实施欺诈的事实。也不能因为事后的“良心发现”而规避法律和道义的惩罚。如果说,记者为了制作节目的噱头可以欺骗他人的话,那和那些靠骗人谋生的“打电话者”又有什么区别?

对于一家非法的电话销售所谓黄金手机,每月非法牟利80万元的骗子公司,央视3..15节目的剧组在知情后,居然在20多天的时间里,不是向我国的执法机关举报,而是派人参与实施骗子公司的欺诈活动,这哪里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这分明是姑息养奸,助纣为虐。在这20多天的时间里,骗子公司又将使200多位消费者上当受骗,并多挣50-60万元。央视制作节目噱头的成本绝不应该由消费者买单!更为恶劣的是,央视在诱骗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取得了骗子公司骗人的第一手的资料后,依旧没有向我国的执法机关举报,而是通过电视广播的3.15晚会直接向骗子公司通风报信。于是,在第二天的媒体上我们就看到“北京通州怡佳家园小区内一家无照电话推销公司,经央视“3·15”晚会曝光后,昨天该公司已人去楼空。”

不论主观原因如何,央视3.15晚会的“无间道”节目,在客观上涉嫌包庇纵容了节目中所揭露的这则商业诈骗案,理应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