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初探


 

 转自文化本位社会研究网www.whbw.net
 
 
2004第14期《经济与社会观察》
 
 本期观察的主要内容是以秦晖教授为首的一组关于国企产权改革的文章,这些文章揭示出当下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真正的问题----缺乏公众监督的权贵或说内部人瓜分。但是,目前的我国不仅存在公共资产被私有化的问题,也存在私人资产在被不合理地国有化的问题,陕北民企油田的命运就是一例。其他值得注意的是王思睿的文章,点出了中国的精英道路到底能走多久,章星球的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建设的文章,提出完全不同的新思路,易富贤先生的5篇对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全面批评的文章,杨丹阳先生对我国重商主义的进出口贸易政策的批评。另外,还有“读者来信”中反映的社会问题,陕西榆林市出动1000多名防暴警察镇压捍卫土地的农民。这些文章所涉及和论述的全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社会发展问题。特别值得一看的是每篇文章前的编者按,表达了我中心的主要观点。中国正在进行着一些重要的转变,关注大军中心的观点,就是关注中国变革的前沿。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2004年10月10日
 
 
 
[编者按:目前我国社会对于社会福利问题存在着很多分歧的看法,在一次研讨会上,当一位政治学者提出一个建议给全国所有人一定数目的基本生活保障费时,几乎遭到某些学者面对乌托邦式的嘲笑。这说明在我们一些学者心中社会福利观念是多么单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文对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陈平教授“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损国际竞争力的短视政策”这一观点进行了系统的反驳。作者认为,陈平先生的错误在于没有对我国现有的 贵族式”或“等级制”的社保制度与西方公共福利制度进行深刻比较。这一观察极其敏锐。请参考本网仲大军先生的《延长退休年龄不如调整财政税收和养老待遇》。]
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初探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章星球
20049月28日
作者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一章综述
 
“福利国家”作为一种新的国家形态1),是在对“战争国家”的反思中发展起来的,尽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它正在使现代国家理论发生质变却不容置疑。它不仅改变了世界经济形态,而且也在改变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例如它使国家的核心职能从亚当·斯密归纳的国家义务从第一条“保护本社会的安全,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和践踏”,转向了“尽可能保护每一位社会成员,使其不受社会其它成员的欺侮和压迫……建立并管理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这种转变导致了公共福利支出迅猛增加,反映在数据上就是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为主的社会政策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大幅提升,如欧盟十二国平均社会政策支出高达国民生产总值的27.2%(1993年)、远远高出了军事等公共安全开支。基于以上事实,本文把福利国家理解为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为国家核心职能的国家形态,福利国家的主要目标是要让社会成员分享所属社会发展成果。
 
福利国家第一阶段是发端于德国的“前福利国家”阶段19世纪70年代—20世纪40年代初),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虽然是“缓解贫困问题”,但俾斯麦社会政策的主要设计者瓦格纳已经对国家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现在国家的主要目的,在变更财富的国民分配,而使劳动阶级获受利益。一切政策应使其社会政策化,国家应当保护劳动者第二阶段是始于英国和美国的“福利国家”阶段20世纪40年代初—70年代末)――这一阶段被称为福利国家的黄金时期,福利国家在欧美迅速普及,其基本措施是增加劳工福利和国家宏观调控,以“政策干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这一阶段各福利国家还普遍出现国有经济比例上升的情况。第三阶段是目前出现“滞胀现象”的“后福利国家”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福利国家的经济效率受到了普遍质疑,一些经济学者怀疑凯恩斯经济学,对福利国家理论大肆抨击,将其作为西方经济衰退的“替罪羊”,福利国家的基本理念受到巨大冲击”。新保守主义也认为“福利国家对个人自由具有灾难性的后果”,甚至连民主社会主义也 “象新右派一样看到了福利国家存在的致命弱点”
 
福利国家到底还有没有其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呢?抑或如某些“自由论者”所称“福利国家所承担的任务是不可行的,福利国家包含了其自身终结的种子”?④欧洲的高福利国家还有可能继续维持吗?高福利国家还值得发展中国家效仿吗?福利国家应该削减福利还是改变福利供应结构?
 
福利国家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国家形态,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劳工阶层的福祉,而且带来了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黄金增长期,事实证明,它不仅是合乎公平的,也是极富效率的,在二战后的三十年间全球经济取得了史未有之的成绩,证明这一国家形态的发展趋势是毋庸置疑的;但在深受滞胀现象拖累和全球化影响下,福利国家在具体的福利政策选择上却有待全整改革,以求进一步提高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福利国家经济学研究的核心课题,福利国家阶段西方经济之所以获得一个长达40年的黄金增长期,根本原因在于福利带来的公平促进了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而后福利国家阶段之所以受到普遍质疑,原因在于福利国家过度的税负拖累了效率,导致了“滞胀”现象。所以,福利国家能否赢来新的黄金阶段,将取决于公平与效率这对矛盾的解决程度。
 
在研究中,笔者对福利与效率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即:福利对效率的促进作用在于垒高竞争平台。例如象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增加福利水平不仅不会破坏竞争,相反却会导致竞争加剧,效率大幅提高。这个逻辑并不复杂,随便做一个假设:如果每位中国公民在成长阶段每年可获得1000元义务教育券和每天获得3-5元的伙食补帖一直读到大学,结果会破坏竞争还是加剧竞争呢?个人以为这样做至少会产生如下效果:原来天天在大学混日子的大学生恐怕再也无法凭其一纸文凭保持竞争优势了,他必须认真提高自己的素质与能力,否则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危险,更多的大学生可能会选择竞争硕士学位,更多的硕士可能要去竞争博士学位,更多的博士再也不敢不思创新、靠抄袭剽窃获得文凭。激烈的教育竞争之下,科技文化就自会出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由此可见,福利国家至少可以通过保证全民最基本的教育机会,构成一股由底层向上逐级推进的强大竞争推力。因此,福利国家的竞争效率是显而易见的。
 
一国福利水平存在一条警戒线,低于警戒线时,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意识加强、效率下降;而超过一定水平时,竞争意识加剧、效率提高。所以,福利的核心作用并非单纯保护贫困阶层防止社会危机,而是垒高竞争平台,逼迫处于社会优势地位者积极应对整体平台提高后带来的挑战,使整个社会从低位竞争走向高位竞争。由此可见,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弗里德曼“为了使自由市场有效运行,不应实现福利国家论者主张的‘平等’,而应当保持‘不平等’”,里根的政策中供应学派经济原则“阶级间的区别越大,人民进益之间的区别越大,越会刺激经济的发展”⑤等言论其实违背了最简单的逻辑。真实的情况是,公平会增强竞争、优化市场、提高效率,不公平则会削弱竞争加剧斗争(关于竞争与斗争两个概念的梳理参阅后文)从而降低效率。当然,新自由主义者也强调要以起点的平等或机会的平等来代替结果的平等,然而他们的这一逻辑并不能用于反对福利国家,因为新自由主义不能通过消灭福利来增加“起点的平等”或“机会的平等”――让穷人的孩子吃不饱饭上不起学又何来“起点平等”呢?相反福利国家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并没有追求终点的平等。福利起的作用恰恰是扩大了起点的平等和增加了占社会大多数的平民的机会,最终加强了竞争提高了效率。
 
那么为什么西方福利国家采纳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削减福利的策略能提高经济效率呢?可以设想福利供应存在两条水平线,低于最低水平线,人与人之间竞争削弱,内争加剧,效率因此下降,此时增加福利就意味着效率提高;当福利超过另一条高位水平线,则产生大锅饭现象,民众惰性产生,此时削减福利也可以提高效率。这种现象可称“稻田现象”。就象一片稻田,水位低于某个水平,稻苗生长受抑,水位超过某个水平线,同样令生长受抑。对于类似中国一样福利水平尚未到达第一水平线者,显然当务之急是增加公共福利或社会保障,而不是盲目采纳新自由主义者削减福利的主张。反之,一些福利国家的“滞胀”现象就是其福利水平大都超过了高位的那一条线。所以,尽管然新自由主义认为福利国家公平妨碍效率的这一理论前提其实违背了最基本的逻辑,但其主张调低福利的政策在西方却通过了实践的检验,起到了刺激经济、提高效率的作用(所以巴尔教授把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称为“经验主义的自由主义者”⑥。
 
福利其实是有利于效率提高的,如果说福利就象一棵勃勃生长的树,那么,首先只有这棵“树”长到了一定规模、出现过度生长的情况,对它的修正或抑制才可能增加效率。
 在中国,以张五常为首的一些对社会福利持坚决反对态度的经济学者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即福利国家理论首先已经在西方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否则也就不会有“黄金时期”⑦之称,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本质上是对过度发展的福利政策进行矫正,犹如桔农对枝叶繁衍过快的桔树进行“修剪”,中国却从未经历过“福利国家”阶段,因此新自由主义这把“福利剪刀”在中国的过早启用对尚处于“秧苗”阶段的福利之“树”其实是一种戕害,这种戕害制约了中国经济的生机――同样是市场经济,同样是民营化,如果我们选择一种建立在福利和社保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将更加有利政府的转型和民营经济发展,中国经济的前景会更好。2003年的非典危机爆发,农村公共卫生及各项福利几近于零,终于令这种弊端暴露无遗。基于以上国情,我国应该及时补上福利国家的课。
纵观世界,虽然新自由主义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福利国家理论的倡导者们也没有停止发展,例如英国著名的巴尔教授已出版了《福利国家经济学》,对福利国家的效率功能进行了论证。从众多福利经济学学者的反思之中,笔者已经感受到一种气息,福利国家即将进入新的阶段,中国人应该勇于创新,争取在这一阶段演绎出中国市场经济的黄金时期。
 
本文作出了如下创新的尝试。
一、本文提出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概念,以求让社会福利制度获得更高的效率。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最大的特点是除了以利率和税收来调控经济,还将建立一个更有效的“福利调节器”,在维持福利总水平持续上升的基本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两种调节手段:一是增减精神文化产品(软福利)和物质生活产品(硬福利)在福利供应中的比例;二是对福利基金与救济基金的比例进行调节。福利调节器的建立可以通过福利手段扩大文化需求优化国民消费结构实现对经济活动的间接引导,这将使福利国家的效率获得质的进步。笔者主张放弃凯恩斯主义过多依赖行政干预生产的做法,建议政府尽量退出经济建设,发展消费主导型政府。鉴于政治手段调控经济导致的国家干预令市场激励机制遭到破坏,因此主张放弃行政手段而代之以文化策略,通过文化对消费者行为选择的影响,以“消费引导”间接影响经济活动。
二、基于传统福利理论对公平人道两个概念的混肴,本文对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进行了新的定义。社会福利以公平为诉求――既为福利就是大家来分红利(不分贫富)——笔者对社会福利的定义是公民因平等拥有公共资源之产权参与市场分配所获得的利润,这一定义实际上已经将福利分配与市场分配统一于同一逻辑下,因此社会福利不再是张五常等经济学家理解的所谓“劫富济贫”或“政府搞慈善”;社会救济则以人道为诉求――被救济的当然是弱者(富人可以实现自保)。前者针对全民,尽量体现公正和平均原则;后者针对弱势群体,尽量体现人道原则(含有劫富济贫意味)。经过这种区分以后,不难发现排除人道因素的公平其作用在于垒高整个社会的竞争平台,在新的定义下,福利分配与市场分配是基于同一分配原则。其对效率的促进作用近乎绝对。而人道主义(劫富济贫)和反人道主义(劫贫济富――如我国的等级制养老福利制度)由于与市场分配的原则是矛盾的。
而为了尽量提高福利国家的效率,笔者建议在公平原则下的社会福利和人道原则的社会救济之间建立调节机制。在一定数量社保基金总额下,为效率计,可以尽量提高福利份额降低救济标准,采取高福利低救济的政策(右倾);反之,当人道危机出现时,减少福利增加救济(左倾)。
三、通过对马斯洛需要金字塔进行分析,本文强调了消费需求中“排他性”、“利他性”、“需求动力差异”、“共享性”、“储富效率”对福利社会效率的影响作用。由此可以发现“高文化福利”与“低社会救济”相结合的“文化本位型福利国家”可以实现效率最大化,通过对香港与北欧福利制度的效率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这一模式适合中国国情。
四、对“以人为本”进行了创新的解读。笔者认为“以人为本”不应该是仅仅是“亲民爱民”、“尊重人性”甚至将人视为一座可供挖掘的矿山-―即人力“资源”,而是把“本”理解为“根”,犹如植物把营养储存到根部一样,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以“人”为社会财富的最终载体。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本文不再把文化教育单纯视为服务于经济、从人力资源中挖掘财富的手段,同时还将之视为把社会财富转化为人类精神软财富的根本途径。因此,政府应该把主要的财富用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将尽可能多的社会财富转化为文化资源――走“文化本位社会”之路。
五、为了克服传统福利国家的弊端,文化本位社会的福利设计其核心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公平提高效率,而不是过渡搞人道主义抑富济贫。因为,如果单纯追求平均主义,通过加税把钱收上来再平均分配和降税没有本质区别,在文化本位社会,税收应该发挥的一个重要的杠杠作用就是调节消费结构,扩大文化消费占国民消费的比例。文化本位的高福利一是要筑高竞争平台,二是要通过再分配手段诱导国民消费,进而通过改善消费结构和消费驱动机制实现效率的提高和人力资源的增值。因此新阶段的福利国家理论应该充分吸收新自由主义的合理成份,所以笔者和新自由主义者一样反对国家对生产进行过多的干预,并且十分赞同新自由主义“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基本主张,尤其非常推崇弗里德曼“教育券换金券”之构思,而且还大胆提出了比新自由主义更激进的“自由主义”或“市场化”主张――废除或尽量削减以公共财政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住房补帖,主张将上述领域尽量推向市场(如交给商业保险)并辅之以低保性质的养老救济、医疗救济、住房救济。本文还提出以“养幼”换“养老”(老有所济、幼有所养)的主张,以个体生命起点的公平代替终点的公平,积极应对我国即将面临的老龄化社会危机。

 
 
 
   

 

第二章:传统福利国家的效率

 为了说明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的效率机制,首先要谈谈福利国家已有的效率。似乎存在这样一种共识,福利国家是偏重公平的,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一种为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实现社会公平而建立的安全稳定机制。但是,片面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的福利国家是没有生命力的,这同样也是福利经济学界的一个共识。 

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西方福利国家理论研究中始终是一个核心课题。在西方“福利国家”时期,公平具有优先地位,但这一时期公平在整体上并没有妨碍效率,反而形成了西方经济的黄金增长期。“二战”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中“滞胀”问题的出现,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关注的核心从“公平”转到了“效率”。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以经济效率原则为出发点,提出了削减社会保障支出的政策建议,并在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实践中得到了广泛采纳和运用。高福利政策会否阻碍效率,有关争论变得有点一边倒――“20世纪70年代以来,福利国家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理论层面对福利国家的效率问题“质疑”者远远多于“诠释”者,甚至出现了“舆论一致”的现象”。(15)

福利国家虽然强调公平至上,但并不排斥效率。凯恩斯把公平与效率视为最基本的社会哲学问题,其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曾专辟一章来阐述这一问题。著名的巴尔教授在其新作《福利国家经济学》一文中得出了如下结论:在不涉及意识形态的前提下,经济学理论可以证明福利国家的普遍观念;经济学理论的争论不仅使经济学家可以很好地理解福利国家存在的“公平”理由,同样也可以证明福利国家存在的“效率”根据;不管福利国家的分配目标是什么,“福利国家仍然具有其重要的效率功能;“福利国家能做到的事情,市场根本做不到,或者做得很糟糕。不仅仅是因为“公平”的原因,而且也是因为“效率”的缘故,这就是经济学对福利国家的存在所做的诠释。(16)


布兰查德,费希尔也认为福利国家并不排斥其具有效率功能,认为福利国家可以“从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保障对经济发展必要的要素收入,从更宏观的意义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41)。


福利国家的主要反对者是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对福利国家的批评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经济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的观点反对福利国家过多的国家干预与过高的国有企业比例;二是基于效率优先的观点认为福利国家的公平至上原则妨碍效率,如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弗里德曼“为了使自由市场有效运行,不应实现福利国家论者主张的‘平等’,而应当保持‘不平等’”,里根的政策中供应学派经济原则“阶级间的区别越大,人民进益之间的区别越大,越会刺激经济的发展”(17)


比较之下,前者更多基于逻辑理性而后者似乎滞留于经验理性。因此,前者值得借鉴,而后者则有待更加精细的逻辑分析。


由于新自由主义认为公平妨碍效率的观点更多基于经验理性,所以它无法解释如下事实:在西方,福利国家时期公平至上,结果导致了西方经济前所未有的黄金增长期,反之,后福利国家阶段采纳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国家大幅降低福利,强调效率至上,同样实现了经济增长;反观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强调公平,结果却是大锅饭,效率极其低下,市场经济时代强调效率至上,结果却导致了贫富两极化,经济增长的成就与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互相冲抵。


在对公平的含义众说纷纭的前提下,片面说公平阻碍效率或提高效率都是偏激的。公平影响效率的具体机制需要详细分析,以下试从四个不同角度来进行解剖。


第一个问题:公平原则与人道原则

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有两个最基本的功能:一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相当于全民对国家利润的公平分红,这里的分配原则体现为公平;二是保护弱势阶层、缓解社会矛盾的功能,这里的分配原则体现为人道主义。 本人建议把公共福利体系中公平和人道看作两个不同概念,公平是“公正”和“平均”的,比方说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享有免费义务教育,没有贫富之分,人人都一样,就是一种公平。而人道主义是针对部分弱势阶层的,具有“劫富济贫”的性质,因此福利政策中的人道主义比例越大,就会伤害富人的投资积极性;相反,反人道主义的劫贫济富(剥削)伤害的是穷人的生存之本,可以导致社会问题产生进而促使效率下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道主义和反人道主义分别会从两个方面影响效率。说福利政策中的“人道”无素而不是“公平”元素引起了代表资产阶级的新自由主义之反感,一个有趣的证明就是,新自由主义在论证削减乃至取消社会福利会刺激工人积极性时就说:“包括失业救济、食品救济等社会福利直接歪曲了‘合理工人’的意向,使他们依赖救济而游手好闲,不去寻找工作岗位,从而导致失业增加(17)。这种“失业救济、食品救济”经过分析,在以上分析模型里,就属于人道性质的社会救济,而不是公平性质的社会福利。


至于以公正和平均为原则的社会福利,所起的作用其实是拔高竞争平台。对于本国之内的不同竞争者,其作用是偏于中性的,因为它既不“劫富济贫”也不“劫贫济富”,既不伤害富人的积极性也不伤害穷人的积极性。但相对于系统外的其它竞争者而言,由于福利导致本国整体竞争平台的升高、国民身心健康得到保障,至少会在人力资本上构成巨大的竞争优势。正因为如此,美国绝不会为了提高效率开放劳力市场,让中国13亿人口一拥而入,因为它要用其福利公平把全体国民抬高到一个超越其它民族的高位竞争平台上。这个道理用仿生社会学可以解释,譬如爬藤和乔木,爬藤满足于低层次平台上的竞争,而乔木致力争取空中优势,把同样处于相互竞争中的众枝叶送到了更高位置。或者也可以用农民种水稻来解释,浸润了每一兜稻苗的这一层水,就好比社会为全民提供的福利公平,而生命运动所需的阳光和能量,却需要稻苗们竞相向高处生长去争取。


福利政策中的公平主义成份和人道主义成份都可以促进效率提高,公平的作用在于直接垒高竞争平台,而人道主义的社会救济主要是通过避免社会危机,增进社会融洽间接促进效率。前者对效率的作用基本是个正值,而后者对效率的促进作用可正可负,因为过度的劫富济贫会抑制富人的投资积极性和滋生穷人的大锅饭心理,人道原则与公平原则有时会产生矛盾,人道可能伤及公平。理解了这层原理,在体现公平的社会福利与体现人道的社会救济之间建立一个调节机制,就可以令福利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对效率的有效控制。根据以上原则再来分析西方福利国家滞胀现象,不难发现,其实质并非公平妨碍效率,恰恰相反,是不公平导致了效率下降,因为当福利国家的人道因素超过某个限度后,就造成了穷人对富人的剥夺,导致了大锅饭,人道原则伤害了公平原则。

第二个问题:竞争中的公平


福利带来的公平是否会导致竞争力下降呢?笔者认为福利国家的公平是有利于竞争力整体上升的,关键是要认识竞争与“斗争”、“权争”、“势争”、“阴谋”的区别,一个国家缺少最基本的福利和保障,只会导致社会矛盾扩大,不同利益群体间的恶性斗争加剧,抑制公平竞争,导致效率下降。

新自由主义者认为福利国家妨碍效率的理由之一就是社会福利妨碍竞争,弗里德曼之所以认为应当保持‘不平等’”,供应学派之所以认为“阶级间的区别越大,人民进益之间的区别越大,越会刺激经济的发展” ,显然,在他们眼里,“不公平”、“不平等”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经济效率。


到底是公平还是不公平更有利竞争效率提高?――首先必须弄清竞争精神的现代秉性。


按照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把社会划分成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层面,每一个层面都有不同的轴心原则(18),而笔者则根据三种不同轴心原则提出了政治本位社会、经济本位社会、文化本位社会的三本位社会发展观。笔者认为,斗争精神、竞争精神、自强精神分别为三本位社会的轴心原则之一。


同样为“争”,斗争精神是基于不公平原则的,而竞争则要求参与竞争者遵守公平的规则――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现代竞争精神的体现。因此,竞争与斗争的差异性就是公平与不公平,另外斗争往往是对有限资源的争夺,而竞争却常常体现为共同创造未有的。很显然,竞争之所以产生高效率其关键恰恰在于其中的公平原则。如果不习惯于斗争与竞争的划分,也可以“不公平的竞争”和“公平的竞争”来划分,不难发现,名词换了逻辑还是一样,“不公平的竞争”产生垄断、特权、以及各种损人利己行为,将令社会整体效率下降。而公平的竞争将令社会整体效率提高。

竞争的力学解释:任何“力”都有其“反作用力”,为了更清楚地解释福利与竞争力的关系,这里特把“竞争力”分解为由底层弱势群体对上层强势群体构成的“竞争上推力”和由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构成的“竞争下压力”两种。很显然,一个国家的整体竞争力是由其“竞争上推力”决定的。而在中国的反福利派,虽然口口声声反对福利倡导竞争,实际上是为了维持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竞争下压力。
 

福利国家的功能就在于其保护了弱势阶层,得使社会从整体上产生强大的“竞争上推力”,这种上推力具有突破上层垄断与特权的巨大力量,可以使强势的上层精英无法安于现状、不得不积极应对来自底层的强力挑战,不断超越与创新以求保持优势。根据这一对力的分解再来分析一下西方与中国福利制度设计的区别,西方福利国家基本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同步,两者都强调“公平”,但西方福利国家的公平以保障底层弱势群体为目的,而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养老、医疗、住房等福利制度却以保护政府官员与国企职工这一强势阶层为目的,最底层的九亿农民得不到任何福利与保障。很显然,西方福利国家的公平保护社会大多数成员,导致了竞争上推力形成,创造了西方经济从未有过的黄金增长期,与此同时,中国的少数官员与国企职工的公平是建立在对九亿农民的严厉管制上,是一种近似于奴役的极度不公,正是这种不公平导致了竞争下压力的形成,强大的竞争下压力使作为弱势阶层的广大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失去自由和发展,使强势阶层因不受竞争而安于现状,滋生懒惰和大锅饭心理。公平对于效率的促进作用与不公平对效率的抑制作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新自由主义基于经验主义的“公平妨碍效率”大结论显然在这里缺乏解释力。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从农村开始,正是对这种极度不公进行纠正,因此改革开放的带来的经济效率,本质上源自社会公平的扩大,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部分人最初恰恰以获得了较多公平机会的农民为主。所以改革的成就不是因为为了“追求效率暂时牺牲公平”,而是扩大公平的结果,从毛时代到邓时代,并非如某些左派人士所以为的那样,公平减少了效率提高了,而是公平和效率都有巨大进步。但到了改革的中期,当效率优先上升为教条后,其对公平的伤害又在对经济效率进一步提高构成威胁,在扭曲变质之中国式新自由主义的主导下,我国牺牲公平的改革其实不可能换来高效率。今天中国最大的事情就是要把改革进行得更彻底一些,让公平、公正向社会纵深继续扩展。

第三个问题:自由市场与公平。

真正的新自由主义反对了公平吗?公平是自由的敌人吗?其实不然。

弗里德曼曾经写道:一个社会把平等——即所谓结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结果是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相反,正是在那些不允许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里,贫与富之间的鸿沟不断加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19)

确实,自由市场就是机会的公平,甚至连政府改革也不过是自由市场的延伸--假设把政府官员的职位看作一个就业市场的话,那么打破这个市场的垄断,引进公平竞争,不过是拓展自由市场的一个步骤。

很显然,弗里德曼只是对公平的理解突破了旧的框架,逼近了公平的本质,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机会的公平与起点公平同样是福利国家的追求,“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20)在西方恰恰是在福利国家阶段实现的,弗里德曼的反福利观点其实只在反对中央计划经济型社会中福利制度时有效。自由的本质就是公平的机会,而不是结果的均待, 自由是政治权利上的公平,而福利则是全民在分享经济成果时的公平,两者都是公平必不可少的内容,福利国家是同时追求两种公平的,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一书中曾提到,自由主义是福利国家的主要支持者――“他们在政治哲学家罗尔斯(Rawls)那里找到了他们的哲学;他们的政策在贝弗里奇、凯恩斯和加尔布雷思等人中得到了拥护”,所以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中国语义环境下的,其实巴尔称之为“自由意志论者”)的区别仅仅是,新自由主义“极其重视个人自由主义,强烈支持私有财产和市场机制”主张严厉限制税收和再分配的作用,而“自由主义的理论包含‘一条分配原则:平等’”(21),强调收入再分配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因此,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自由意志论者)在追求机会公平上是一致的,在是否以税收和再分配手段让国民分享更多经济成果上存在分岐,而在反对中央计划经济社会的机会不公与起点不公时也是一致的。
 

智者剥夺愚者、富者剥夺穷者、懒者剥夺勤者、是一种不公平,反过来则是另一种不公平。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劳资双方在市场分配与税收再分配时的优劣势各不一样,资方在市场配置中占有自然优势,而在税收再分配时则相反,由于民主国家一人一票,也有可能造成对资方不公的情势。因此,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分别通过维护不同阶层的公平来刺激经济增长,而对任何一方维护过度则伤及另一阶层的公平,都将导致效率下降。所以,真正的公平始终是经济效率的源头活水。由此可见,强调市场配置的新自由主义需要在强调税收再分配的自由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已经自由主义化)制衡下才能发挥最佳效能,而在中国却缺少这种制衡,很难带来效率的提高。

巴尔著《福利国家经济学》p50写道“……哈耶克的理论有三条线索:个体自由的重要性;市场机制的价值;社会公正事业不仅无效果,而且有害”,“P51……在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看来,国家没有分配的功能,而为了减轻贫困,可以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和严格限制”。

由于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等人对公平的表述引起其中国追随者的误解,以致中国一些经济学家误以为公平会降低效率,在推行改革时既忽视机会的公平又忽视了起点的公平。而实际上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也认为相对于以实质性再分配为目标的制度型的福利国家而言,某种“补缺型”的“朴素的福利国家对文明社会的构成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当他们用最激烈的言辞抨击现有的社会安排时,却支持有更多限制条件的福利制度,这显得很不一致。”(22)  
                       
怎样来理解这种“补缺型”福利国家与“制度型”福利国家的区别呢?
 
可以设想福利供应存在两条水平线,低于最低水平线,人与人之间竞争削弱,内争加剧,效率因此下降,此时增加福利就意味着效率提高;当福利超过另一条高位水平线,则产生大锅饭现象,民众惰性产生,此时削减福利也可以提高效率。这种现象笔者称“稻田现象”。就象一片稻田,水位低于某个水平,稻苗生长受抑,水位超过某个水平线,同样令生长受抑。似乎补缺型福利国家容易满足于第一条水平线,而制度型福利国家倾向于追求第二条水平线。但现代福利国家的难度就在于怎样把握第二条水平线。由此来进行中西比较,很显然,福利影响效率的实际情况在西方与中国是不一样的,前者效率下降是因为其福利水平已经超过了第二条水平线,而后者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却是福利水平尚未达到第一水平线。回头再谈补缺型福利国家与制度型福利国家之别,实际上就是福利保障在哪条水平线附近的问题,满足于第一水平线的福利国家可称为“补缺型”,在此基础上试图进一步提高福利水平的福利国家为“制度型”。

第四个问题:国家干预和国有企业


其实,当理解到新自由主义与福利国家的主要分岐在税收再分配问题上时,就不会再对其经济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全球一体化主张盲目排斥。中国如果要推行福利国家,至少应该结合新自由主义的观点采取以下措施:

1、新自由主义在西方拥有民主制衡,而在中国却缺少这种制衡,但新自由主义恰恰需要在某种制衡下才能发挥最佳效能,因此中国必须同时致力民主宪政的建设。

2、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公平竞争,在注意公平、接纳民主监督和制衡的前提下把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改革贯彻得更加彻底一些。

具体包括:
①继续把国退民进推进下去,但无论是资产形态转换,还是走向私有化,都应该力求公平。

②教育产业化,在发展义务教育时应该采纳城弗里德曼教育换金券的制度,而不是一昧靠兴办公立学校直接施行免教育。现在是买方市场竞争,应该再大跨一步,实现完整的市场竞争,把教育产业化、市场化进行到底,而不是生米煮到一半釜底抽薪。

③及时开放政府这一就业市场,打破垄断和特权,纳入公平竞争机制。

④取消现有针对强势阶层的福利制度,将资金转移支付给弱势阶层,令福利水平线超过福利国家的第一水平线(安全线),蓄积竞争上推力。具体策略:首先取消干部的养老、住房、医疗、公车、公吃、公游等福利制度。显然以上主张就是要借鉴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摒弃传统福利国家理论过于强调政策干预,依赖公共生产的方式。

管制、财政、公共生产、收入转移是福利国家的四种干预手段,其中管制和财政并不触动基本的市场机制(23),对自由市场构成威胁的主要是公共生产。巴尔认为纯公共产品具有三个技术特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排他性和非拒绝性,如果产品完全具有这三大特征,那么由市场来生产将是低效的。因为“一旦公共物品被生产出来,非排他性就导致不能阻止人们对这一产品的使用,因此也就不可能进行收费(“搭便车”问题),这种情况下市场将完全失灵”。所以巴尔认为要想充分地提供公共物品,那么适当的干预形式一般就是公共生产。

笔者并不反对公共生产,但认为公共生产并非唯一选择,没必要赋予公共生产垄断和特权,因为自由市场在公共产品提供上照样不会失灵,应该让公共生产与私人生产进行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这一理论依据来自《文化本位社会初探》一文中提出的“消费主导型政府”,认为公共产品的供应并不见得要采取公共生产的方式,消费主导型政府的本质就是一个扩大的消费主体,公共产品供应除了采取公共生产,还可以通过扩大消费合作来实现――如私人的联合消费或政府主导的公共消费。政府作为扩大了的公共消费主体,和单个的消费者一样,实质上仍是市场的一部分,并不与自由市场原则相冲突。例如一座桥梁,可以由政府担任消费者角色,但生产却仍可交给市场配置。按巴尔的分析,管制是不违背市场规则的,而公共产品由谁生产最终可能仅取决于管制难度而不取决于其是否完全公共物品,甚至军火等公共安全物品,如果能象美国一样成功地进行管制,那么交给私人生产也无妨,如果无法做到这种管制则只能采取公共生产的方式,即通过化解投资者的逐利目的降低管制难度(显然,目前中国象军火这样的公共物品基本只能靠公共生产,原因在于中国尚无法对私人生产军火建立有效的管制。)这种情况政府就象一个消费者面对一排餐厅,如果所有餐厅都让他放心,就有充分的选择余地,作为消费者就可以从餐厅的竞争中获利,如果所有餐厅的服务质量都不可靠,菜里有虫,米里有毒,他就只好回家自己做。政府作为一个消费者,只有找不到让自己满意的供给者或者不想让自己过于依赖供给者(如军火)才选择自己生产,这样,在充分的自由市场经济中,公共生产的份额只会随着市场的成熟不断减少份额,私有化程度会得到提高。

在文化本位社会,消费者主导型政府作为消费者权力扩张的结果——一个扩大的消费主体,可以通过行使消费者权利来调控生产,这和食客用其味觉影响酒楼的经营一样。

 

第三章:文化本位的社会发展观。

 
“文化本位”一词的来处之一是梁漱溟先生的“中国文化本位”论,原意为在中西文化之取舍上应该以中国文化为本的意思。而“文化本位社会”这一概念系笔者所创,在这里“文化本位”的比较对象不是“西方文化”,而是“经济本位”和“政治本位”。

文化本位社会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笔者把文化定义为人在人文条件下的心智生活,或者说就是人的精神生活。由于文化这一概念的混乱,我们不难看到它经常与诸如科学、宗教、道德等概念呈并列关系。如果我们把文化定义为“人在人文条件下的心智生活”,则不难发现,科学、技术、宗教、伦理、哲学、道德、艺术都与心智生活相关,都可理解为“文化”的衍生物。文化本位社会的构思其实来源于中国传统道家思想,如果不是形形色色的道德理论遮盖了道家专用术语“道德”本有的意义(今人所谓道德在道家的概念里大概相当于仁、礼一类),那么文化本位社会就可以直译为“道德本位社会”,本质上就是以致力于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社会,可以说文化本位社会是我尝试从略嫌散漫的道家思想中推导出社会发展理论的一个尝试,但是遗憾的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大碰撞,中国传统的符号体系已经支离破碎,这样翻译显然会引起新的认知混乱。


道家的道,从字面理解,“首”为头,而“之”字底代表叉路口的意思,所以从象形看就象一个人站在叉路口思考。因此我们可以把“道”理解为事物发展的路径或规律,简而言之就是事物的“道理”;而‘德”的通假字是“得”,所以道德从字面来解释就是对“道”的“获得”,道家常见的一个词是“得道”,对天地万物人生之间的道理进行思考而有所心得,便是“得道”。所以人的道德生活从道家理理解和前面我对文化的定义一样,就是人类诸如科学艺术宗教的心智生活。文化本位社会理论认为,只要激活了文化即人的心智生活,诸如科学宗教伦理艺术等附产品就会应运而生。激活了人类自由的心智生活,人的精神代谢、知识与信息在大脑里的吸收排泄消化运转起来,人性中的善或伦理意识以及进一步的道德理性就自然而然会滋生出来。道家说“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大意也是如此。人心中自有一杆秤,让人拥有自由的精神文化生活,人就会去琢磨与他人相处的技巧,在利己与利他之间找到平衡,人际之间的规则就会自发形成和演变。何谓文化?我无为而民自化,前提便是激活人的心智生活。
 
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其生命体应该拥有两种代谢,一是物质能量的新陈代谢,即摄食消化吸收排泄,二是知识和信息的新陈代谢,同样也有一个摄食消化吸收和排泄过程,只是前者的摄食器官是口消化吸收器官是胃肠排泄器官为肛门尿道汗腺等,而后者主要以眼耳为摄食器官,食物为知识和信息,消化吸收器官为大脑,排泄器官主要为口舌和手。如果一个人只拥有前一种代谢,另一种代谢处于休眠状态或者滞碍的状态,则不能说他已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封建社会曾有“民有以食为天”的,以为老百姓只要满足了其食物权等基本生活需求就万事大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人们的知识权利却受到限制。文化本位社会理论反其道而行,主张“民以知为天”,“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此句为文化本位社会制度设计的核心原则,前一句要保障人精神的绝对自由,后一句则主张以制度限制人的行为,好的制度便是在辩证地解决这对矛盾之中演绎而出)。人类生存的最重要内容就是心智生活、就是体道、求道或获得知识,食物及基本生存消费可以保证人体这一求知系统之健康运行,因而只是知识消费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从这一层面上理解,文化本位社会也就是指以全面激发和满足人们求知欲望和心智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社会,文化本位社会要求通过制度安排来实现这一目标。

其二,从社会结构上来理解。如果我们知道“本”在汉语中的含义的话,就可以形象地理解“文化本位社会”了。在古汉语中 “本”、“干”、“末”的意思大致相当于植物的“根茎叶”,所以“本”就是“根”的意思,那么文化本位社会,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指在由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组成的社会结构中,应该把科学、技术、宗教、哲学、道德、艺术等精神文化资源的增长作为最根本目的,并以开发国民智力资源作为实现经济增长的根本手段(图1)。美国社会学家但尼尔曾把社会结构析分为政治经济文化三要素,参阅他的相关文献有助于理解这一“树状社会结构”模型。从植物的结构看,根的作用主要是吸收和供应水和无机盐,叶则通过光合作用供应能量,茎则为根与叶的交换平台,有点类似于政府公共服务功能。根部越深越扎实的植物其结构越稳定,也越容易长成“参天大树”,一棵树的资源如果主要集中在叶部,将如爬藤植物或草本植物一样,难以耐过寒冬而实现持续生长。一个社会如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精神文化财富的积累,也一样会缺少持续增长的动力。所以乔木类植物每逢秋冬,便把养分从叶部转移储存到根部,春夏长枝叶,秋冬实根,实现循环增长。一个社会如果把人的心智生活即“文化”放在核心,便会有科学、技术、哲学、艺术、信仰、道德、制度理论等副产品的产生,这些都构成一个社会的精神文化资源,所以把文化视为社会这棵树的“根”部来培育,才能形成既稳定扎实且富于活力的社会结构,如乔木一样实现持续循环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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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从社会消费结构和经济结构来看。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取决于其居民消费结构,人们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这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就是什么。当一国国民消费中食物消费占较大比例时,这个国家也必然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反之如果享受性精神文化消费占较大比例时,就表现为文化本位社会,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则以享受性物质生活消费占较大比例。如果以中国六十年的现代史来看,1949—1979年为政治本位社会,同时人们的消费结构中食物占较大比例,从香槟塔结构(见图2)来看,这样的社会头重脚轻,是极不稳定的。现代中国尽管占多数的国民仍然挣扎在温饱向小康过度阶段,但如果从GDP来看则享受性物质消费仍占消费结构较大比例,实际是贫富分化严重所致,如果我们把倒香槟来比喻经济发展,显然这酒倒得就有些偏了。

 如果像倒香槟一样规划经济发展,可以获得如下非常形象化的认知:越是不发达的社会其经济结构中基本消费占的比例越大,反之越是享受性消费占的比例越大,这符合人们的经验。同时,只有注满最下一层杯子即充分激发人们心智生活、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经济发展的空间才最大,才有增长质量,经济结构才会最稳定。以中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基本消费中的衣食均不成问题,住的方面虽然有“房价”之怨,其实主要是城市居民对更好的居住条件之追求所致,因为露宿街头毕竟少数所以住房作为基本需求而言也已大致解决——更好的状况当然要诉诸于市场之力了。从政府引导经济的角度来看,基本生存消费获得解决,好比香槟酒已经灌满第一个杯子,就应该及时引导资本流使之尽快向下一层杯子溢流。第二层杯子为基本精神文化消费显然以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主,我们看到第一层杯子是一个杯子,而第二层为三个,所以这一层的容量其实非常大,应视为拉动消费的主力马车。而且这一层消费的意义非常重要。一方面,个人通过教育和培训可以获得生存技能和就业机会——功利性的一面;另一方面,作为基本的精神文化消费,对文化本位社会而言,它的意义在于开启和养成人们心智生活即文化生活习惯,培育文化需求。因为文化本位社会之所以可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发展规模,是以居民普遍的享受性精神文化需求为支撑的,如果教育太过局限于就业等功利性目的,令国民在人之初未能借教育和培训培养出强烈的知欲、美欲、善欲,那么以享受性精神文化生活消费为支撑的文化本位型经济结构便失去了支撑,富了的人们恐怕多数会迷失于享受性物质生活消费,从经济本位社会向文化本位社会的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升级便缺少了动力。所以我对中国教育制度改革极为关切,主张以“科段制”取代“班级制”教育、将“自由发展”理念置于“全面发展”理念之上,“成性”置于“成材”之上。同时更主张让私营教育唱主角,公立教育退而为扶贫或救济性质,教育福利则直接发给教育消费者,让受教育者掌握经济上的主动权。唯其如此,才能形成自由教育格局,令教育不再是灌输知识和技能的工具,而令学校成为开启国民心智生活的精神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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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从市场纠偏角度来看。多数经济学家承认市场会有“失灵”的时候,也有相当比例的经济学家认为当“市场失灵”时应该以“政府干预”来匡正纠补。然而,政府干预也有其弊端、政府权力的扩张会导致市场活力受到抑制。所以以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为首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者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主张放任市场自由发展,认为充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


实际上,要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除了政治手段,还可以采取文化手段。

要实现对生产的调控,如果说行政干预的着力点在于商品的供方或生产者,文化手段的着力点则在于消费者,政府干预运用的是权力之手,而文化手段运用的却只是观念的力量,权力意味着更多的强制,而后者则意味着更多的自愿。

我曾在《文化本位社会初探》一文中提到,从政治本位社会到经济本位社会最后到文化本位社会的发展路线与从分配者主导型政府到生产者主导型政府最后到消费者主导型政府的发展路线是基本平行的。即文化本位社会很大程度上也会是一个消费者主导型社会,消费者权力在一个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大小是判断这个社会是否“消费者主导型社会”的标志之一。例如中国目前的情况就不是消费者主导型社会,因为消费者连自发结社的权力都没有。消费者是分散的,不能自由联合、不能“结盟”,就无法形成真正的“消费者权力”。深圳的邹涛曾发起一场“不买房运动”,是典型的消费者合作,但现在“不买房”三字在网络上都已经成为禁字。这表明中国的消费者权力仍然处于非常弱小的境况。


消费者权力和行政权力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行政权力决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时,是以政府暴力为后盾的,具有强制性。而无论是单个还是联合的消费、消费者都只是自由市场交易的一方,消费者权力主要是由消费者手里的钱来施加,实际上称之为消费者权益更为准确,因为消费者权力已经成为一个人们熟知的概念我就里就不再特别纠正。文化手段与行政手段之区别就在于文化手段是以观念作用于消费者之喜好来实现的,受一定文化观念影响而采取联合行动的消费者合作组织、当他们想施加影响于生产者以达到调控经济活动的目的时,对生产者不需要采取任何强制。因此,以文化手段调控经济,将在丝毫不妨碍弗里德曼所说的“经济自由”、丝毫不干预自由市场的前提下使生产活动变得理性化。因此文化本位社会可以克服单一逐利目的驱动下的生产的盲目性,最终令经济活动从单纯利润导向转向为以满足消费者真实而理性的需求为目的。

其五,从社会实践主体与实践目标来理解。再来比较一下马克思“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与我在《文化本位社会初探》一文中故意模仿的“消费者、联合起来!”这两个“口号”之间的差别,便会发现其中颇具禅机。无产者的本质就是劳资关系中的劳方,劳方的权利诉求对象是资方,如果无产者联合起来向资方寻求自己的利益,很容易就会构成权力组织——如果无产者联合只是在法律和契约框架下解决问题,他们不需要普遍的联合。无产者要与资产阶级斗争,因为“无产”所以不会倾向于用手里的钞票来说话,而更乐于用罢工、示威乃至于拳头说话。所以普遍的无产者联合很容易转化为一种强制力量,“联合”的无产者“剥夺”资产阶级财产也是这一强制力量极度扩张顺理成章的结果。而消费者只是商品的买方,其利益的诉求对象是商品的供方,因此消费者的联合不需要采取强制力量,绝大多数情况下联合起来的消费者只需要拿捏好他们的钱包就可以释放其力量,即使与供方产生严重的矛盾,也基本上会寻求于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因此,联合的无产者可以构成革命力量,而联合的消费者却无从构成革命动力。所以文化本位社会理想和共产主义社会理想最大的不同点之一就是前者的实现注定不需要革命而只需采取渐进的改良路径。共产主义社会的实践主体是无产者,而文化本位社会理想以消费者为其实践主体,一个要通过权力构架来加以组织,一个只需通过丰富多样的文化观念与知识经验、利益诉求、兴趣爱好自由组合,前者把一个宏大社会理想当做实践目标;后者反过来把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当作目标,其实践过程是围绕具体而微的利益,无需上升到革命理想。
 
其六:怎样解决“人的异化”问题。对人的异化现象研究是西方哲学自文艺复兴以来的传统。启蒙时代的卢梭推动了这一研究,他曾在《爱弥儿》中指出,文明使人腐败、背离自然使人堕落、人变成了自己制造物的奴隶。诗人席勒认为劳动分工是造成人的异化的根本原因,他认为,永远被束缚在整体的个别小部件上的人,本身也变成了机器部件。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提出了异化劳动的观点,批判了劳动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认为这种雇佣劳动私有制才会导致人的劳动异化,是违反人性和不道德的。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异化”决不是永恒存在的现象,而是受一定生产关系制约的历史现象。因此,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制约的“异化”,必将随着这种生产关系的彻底消灭而消灭。显然,马克思认为消除人的异化最终要靠消灭私有产权。

   个人的观点,只要自由得到保障,公有和私有都不可怕,不同的资源可根据其资源秉性由人们自由选择哪些适合以公共产权形式存在、哪些适合以私人产权形式存在。不同意私有产权是造成人的异化的根本原因,而倾向于席勒的观点,即劳动分工是造成人的异化的原因。因为在公有产权下劳动分工仍然存在。从文献上看马克思也基本接受劳动分工是人的异化原因这一观点,他在《资本论》中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一个人也许“早上打猎,下午打渔,傍晚喂牲口,晚餐后批判,就像我一样有头脑”。显然当马克思选择以这样一种田园牧歌的方式去解决人的异化时,暗含的前提也就是承认了共产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因分工造成的人的异化,只不过他认为公有制下劳动者不再受资本家剥削奴役后获得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有权自由地安排“早上打猎晚上打渔傍晚喂牲口晚上批判”而已。

马克思解决人的异化问题的思路显然是错误的,把异化归罪于私有产权是其错一,认为劳动分工造成的异化一定要在生产活动中来解决是其错二。愈益精细的分工,是现代经济的效率之源,对综合型人材的需求永远赶不上对专才的需求,而允许人的“片面发展”恰恰是现代社会“自由”的重要标志,甚至,允许人的片面发展也正是解决人的异化问题必由之路。片面发展也符合道家万物各尽其态各任其性的自由观。


文化本位社会理论为人的异化问题开出的药方是“精神文化消费”,因为相信生产劳动中的分工无从避免,能够在生产活动中充分发展其特长而实现人性成长者为数不多,甚至找到一份自己真心喜欢的工作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多数人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工作,甚至不得不让自己变为“生产机器的一个部件”。生产场所,不是克服人性异化的最佳阵地——至少不是唯一阵地。于是,消费便自然而然成为解决人性异化的重要阵地。如果说在生产领域中以马克思那种田园牧歌方式解决异化问题将意味着经济效率的丧失,在消费领域中解决人的异化则不存在这个问题,人甚至也可以在消费行为中尝试所谓“全面发展”。举个例子,姚明打篮球打得好,但乒乓球打得不好,歌也唱得难听,他可以把打篮球作为生产劳动即赚钱的事,然后把打乒乓球唱歌作为消费即花钱的事,在生产劳动中他片面发展,在生活消费中实现全面发展。这样他的生产生活安排就是有效率的,而如果按照马克思的主张反而意味着分工的破坏和效率丧失。
 
要解决人的异化问题,就要开启人的心智生活即精神文化生活,而人的心智生活的本质就是人精神的新陈代谢、和物质能量的新陈代谢一样有摄食消化吸收排泄过程,要让人拥有健康的心智生活,和人想拥有健康身体一样,首先要拥有自由择食的权力,对人的心智生活即“文化”而言,自由就是其命门。在生产与消费,或者说赚钱与花钱的活动当中,生产劳动中拥有的自由总是有限的,相反,作为生产活动的主要组织企业其效率便来自于对员工的有效管束。所以人在生产活动中拥有的自由远远不及于消费活动中拥有的自由,这就是上班族总是盼着早点下班的原因。人在生产活动中受到的制约力量来自是权力,而在消费活动中只受钱包的约束。所以,人在生产活动中享有的自由远不及于消费活动,从消费入手解决人的异化问题会更有效率。


从政治干预生产到文化调节消费


传统的资本主义或者市场经济都是有缺陷的,这种缺陷在马克思的年代就已经显现,并且也让世界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马克思的理论选择以政治手段来解决资本主义的问题,主张以暴力革命剥夺资产阶级的财富,建立起全民所有制并以政府计划来安排生产,这种理论实质上使社会坠入了政治本位社会。而传统的福利国家理论则选择以一定程度的国家干预来为市场失灵补缺,拯救了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凯恩斯主义因此大行其道。

文化本位社会的立论逻辑之一便是基于对共产主义社会实践失败的认识,认为市场经济的基石不容“推翻”,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逐利本性导致的社会缺陷以政治本位的方式来解决必然使权力这一资源成为全社会争夺的核心、这一后果的严重性远远超过了这种制度所宣扬的“优越性”。因而,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权力对人们生活的干预,与其以政府计划生产来避免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的弊端,不如在坚持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改以文化的策略来影响消费者行为,通过消费引导优化市场经济。是以政治手段来控制经济,还是以文化来影响经济,以政府计划来安排生产,还是以文化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这就是政治本位社会与文化本位社会的本质区别所在。前者要达致其有计划生产的目的,就必须对被安排进行各种生产活动的个人意志予以控制,而后者要达致目的,却必须最大程度地尊重消费者的意志和选择。

儒家的福利理想


准确地说,儒家没有什么福利思想,但儒家典籍礼记中有一个关于大同的描述。反倒是道家创始人之一五斗米道的张鲁曾在三国时期进行过一些福利社会的实践。这里只就礼记大同中的福利思想做一些阐述。


“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藏者皆有所养”,儒家大同的立足点其实非常朴素现实,家庭是一个很实在的存在体,把“家”的模板不断扩大就是理想的“国”、其实践模式是“贴地而行”而非“凌空起舞”(任剑涛语)。随着家庭中“公共福利”与互助原则的推而广之,当一个国家变得象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温暖时,“大同”也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这其中本无多少虚妄幻想的成份。儒家理想中的“国”就是以“家”为模板,“福利国家”与儒家大同理想似乎天然相通,只是西方通过巧妙的机制设计令其变成了现实。
 

如果说偏重效率或自由市场至上的国家象一个大“企业”,那么偏重公平的福利国家就象一个大“家庭”,而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主张把公平与效率完美地融合于一体,甚至使公平成为效率之母。


既谈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当然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文化本位社会”⑧。本文的“文化本位社会”一词是相对“经济本位社会”和“政治本位社会”而言,是对社会三要素“文化”、“政治”、“经济”之间“目的”与“手段”关系进行再思考的结果,所提出的文化经济循环增长模式(亦可称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循环增长模式)要求突破单纯以投入产出计算的经济效率,从国家效率这一整体效率观来确定社会发展方向及公共决策。由于我国正面临一种两难困境,如果集中资金发展高科技产业,则意味着无法解决目前日益膨胀的就业危机,如果把资金过多用于发展低层次的制造业搞“世界工厂”,则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就业危机却不能较快实现产业升级,并且以外需为主导的经济模式一如爬藤经济,遇到世界经济气候的变化很容易造成大面积枯萎,引发更大的就业危机。去年中国用占世界35%左右的资源和能源,创造了只占世界4%财富总量,证明这种发展模式是得不偿失的。而文化本位社会的文化经济循环增长模式却有可能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新的可能。


中国文化可分为制度层面和非制度层面。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些文化理念虽然依附于三纲五常的社会制度而存在,但某些价值观其逻辑又是与制度相冲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与制度的结合是一种扭曲的、被强奸的结合。


任何文化不能落实到制度面都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中国文化的复兴必须首先剥离其腐朽的制度外壳,广泛吸收西方文明成果,建立起新的制度文化,才能实现盛大复兴。

怎样让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重新融入制度面呢?首先要研究一下中国人独特的社会学概念。


与现代社会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同的是,中国的社会学是以“本干支末”为符号特征的,在社会三大子系统“文化政治经济”中,中国人认为文化(对人的“文治教化”)是“本”(根),政治是“干”(茎),经济为“末”(叶)⑨。所以我们不难从马克思主义文献中读到大量诸如“推翻”、“颠覆”、“打倒”、“重建”、“奠基”、“建设”一类词汇,由于笔者同样接受过这样的教育,行文中亦常不知不觉地使用该类符号。而中国传统政治或伦理学文献中,则多见“本末倒置”、“本固枝荣”、“以XX为本”、“舍本逐末”、“请循其本”等字眼,可见,中国的这种社会学观点实质上是一种萌芽中的仿生社会学,它要求个人以“修身养性”为本,而社会则须以“文治教化”为本,也就是本文所说的“文化本位”。我们可以说,修身养性和文化本位思想,就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理念所在。
 
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提到的“文化本位社会”不同于梁漱溟“文化本位”概念中那种以“中国文化为中心”。毕竟,以“修身养性”和“文治教化”为本的观念,是诞生于西方这一参照系尚未出现的古代中国,所以这一层意义上的文化本位不可能是指“以中国文化为中心”,本文所指“文化本位”,特指以文化为“根”,政治为“茎”,经济为“叶”的社会学概念,必须避免两个概念的混淆。

从经济学角度看文化本位社会就象一棵树。一端是叶(经济),是物质财富的表现形式;一端是根(文化),是精神财富的积累处。政府是树干,介于两者之间,通过权利与义务这两束“导管”与“筛管”建构的系统,起到一种转换和传输作用:一是把精神财富或人力资本从个人那里置换出来使之外化为物的财富(或曰物质资本);二是通过消费和文化生活,实现人力资本和精神软财富的积累。前者谓之硬增长,后者可谓软增长,文化本位的循环增长模式要求国家在不同时期分别在硬增长和软增长之间有所偏重。在软增长阶段,可能以投入产出计的经济效率或GDP短期下降,但社会整体财富实际处于一个更高级更扎实的增长阶段。在这种软硬循环增长的社会结构中,政府的核心职能将是在文化资源与经济资源(或软财富与硬财富)之间充当转换者。
 

和我们习惯上把物质财富视为财富的终极形式不一样,文化本位社会视储藏在全体国民大脑中的精神文化财富为财富的最终表现形式。和经济本位社会以GDP数字衡量社会发展程度不一样,文化本位社会以人口素质为社会发展程度的最终考量标准。
 

哪一种社会更利于财富的快速积累和增长呢?哪一种社会形态更利于创造经济奇迹呢?
 

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不仅取决于其创富模式,更取决于其储富模式。因此国家利润(税收等)被用来做什么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政府善于把利润储存到由全体公民的大脑构成的文化根系中去,就可以象“乔木”一样实现高积累和快增长。反之如果一个政府迷信物质财富的表面繁荣与货币财富的积累(如我国的高外汇储备政策),片面追求“叶子”(货币积累)的繁荣,则由于“叶子”既有“光合作用”又有“蒸腾作用”,过多的外汇储备不仅不会增加“光合作用”反而会增加“蒸腾作用”,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就会导致高增长低积累。正因为如此,我国经济高速增长2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过1000美元,日本却在同样的25年里达到了人均30000美元。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我们用2%的公共投入拿来发展文化教育时,日本却拿出了20%⑩――日本虽然没有文化本位社会理论,但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极其重视教育与文化方面的公共投入,不自觉地走了“藏富于根”的道路,从而成为东亚奇迹的真正缔造者,也可以说是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受益者。
 

一个人能否致富,不仅要看他怎么赚钱、还要看他怎么花钱。同理,一国人消费方式和生产方式也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意义,所以我们看一个国家是否有发展前途,可以看它的消费结构。而要想改变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通过调节消费结构就可以达到目的。

两个因素对消费结构构成影响,一是国民的消费观念,一是制度。而要改变一个国家的消费结构,一是改变人的观念,一是改变制度;一般而言,观念的转变比较慢,而改变制度见效最快。

因此,未来的新型福利制度不能仅仅是为了拔高整个社会的竞争平台,提高效率,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改变国民消费结构,通过改变消费结构实现对经济活动的间接控制。

美国的格林斯潘掌控经济的法宝就是“利率”,而我们可以为未来福利国家设计一个和利率一样有效的福利调节器。借助福利调节器,未来中国式的“格林斯潘”可以通过增减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生活产品在福利供应中的比例和对福利基金与救济基金的比例进行调节,实现对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方向的有效控制。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就是在“福利调节器”的作用下形成的高文化福利和低社会救济福利国家形态。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致力于精神软福利的持续增长。

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调节器的调节作用体现在:当经济过热时或就业危机时,就增加福利供应中的文化产品份额,缩短工时、鼓励大家都减少生产跑去“文化”;反之则减少文化福利,让大家又增加工作量来抓生产。前者使外在的物质财富内化为精神软财富,后者使精神软财富外化为外在的物质财富。两条路都导致财富增长,只是增长的形式不同。就象一棵树一样,春夏努力长叶子,秋冬就把营养往根茎里收藏。一吞一吐,就实现了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新社会模式中,困扰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问题――失业将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著名经济学家樊纲认为中国最大的挑战就是由2.3亿农民构成的就业危机。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单在城镇每年就必须增加大约800万个工作机会才能满足新增就业的需要,而且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还要解决2000-3000万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如果没有一个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整个社会将难以承受。”(11)刺激经济增长仅为了解决就业,这是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内在缺陷,这种发展观很容易导致低层次重复建设或低水平的“血汗工厂”模式,这种增长从长远来看必然得不偿失。而在文化本位社会,就业问题将可以借助福利调节器的作用,通过改变软增长与硬增长比例得到缓解,就业问题的解决过程本身就是精神软财富增长和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过程。

文化本位社会也可以为解决当今生态和资源危机提供新的楔机。

今年由著名学者季羡林、杨振宁、王蒙等人联合发起的《甲申中国文化宣言》中提到,“中华文化”可以“消解当今世界个人至上、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以及种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可以指引人们“追求人类的安宁与幸福”。(12)这些观点受到了著名学者袁伟时先生的猛烈抨击,被认为是令人“哭笑不得”的臆想(13)。笔者赞同袁先生对政府干预文化的担忧,但对袁先生的批判不敢完全苟同,抛开《甲申文化宣言》可能导致政府对文化进行干预这一负面因素不计,单就前文提到的几个点而言,可以从“文化本位社会”理论获得一定的学理支持。
 
现代社会之所以不能消解“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 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就是把物质财富视为财富的终极形式,其物欲主义的内在逻辑与环保主义是相冲突的。所以资本主义如果不在社会发展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危机。
 
由于文化本位社会视精神软财富为社会财富的最终表现形式――“根”,因此它很容易推导以下消费法则:消费最少的资源,让更多的国民通过“修身养性”实现最大的精神财富或人力资本积累。因此,文化本位的社会发展观自然而然地导致节约型经济的形成,可以使中国的环保主义真正成熟起来,从道德感性上升为道德理性。
 
所谓“和平崛起”也是如此,对世界而言,中国的“和平崛起”其本质仍然是一个资源问题。为什么说文化本位社会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呢?
 
试以小汽车为例,很多外国学者曾建议中国不要追求人人拥有小车的发展模式。而我国经济学家樊纲就反诘:外国人特别反对我们每个人开一个车,为什么他们每个人开一个车,我们中国人就不能每一个人开一个车?(14)这钟针锋相对里面透出个什么问题呢?就是一场世界上从未有过的资源大争端,一个13亿超级人口大国要跃升为一个超资源消耗大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场大规模的资源争夺。无论我们的政治理性如何宣示要和平崛起和节约能源,但樊纲的反诘中折射的发展观绝不导向和平崛起也不导向资源危机的解决。
 
然而,“不要追求人人拥有小汽车”的建议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却可以暗合文化本位社会发展观的内在逻辑,因为文化本位社会的发展是以人的“修身养性”和人的精神进化为核心的,物质世界的繁荣、科技与生产的进步无疑也是其内在的需要,但却是服务于“修身养性”这个目的,所以文化本位社会毫无疑问不会产生人人拥有小汽车的要求,却会对生产的科技含量、文化含量、环保含量提出更高要求。
文化本位社会完全可以用演绎法而不是归纳法推出如下选择:不要走人人拥有汽车的道路,转而大力发展汽车租赁和公交系统。文化本位的社会发展观证明,外国学者的建议既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世界利益。
所以,文化本位的社会主义其内逻辑会自然而然导向资源危机的缓和,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不再仅是一种韬光养晦的政治理性,而是一种基于社会发展观的公共理性。建立文化本位社会的中国,既不是“虎”,也不是“狼”,“中国威胁”将消饵于无形。
 
由于不用再为了应付就业等危机而将大量公共财政集中于生产性投资、更多的公共财政可以用于公共教育文化或医疗产品供应,文化本位的中国将可以避免在“世界工厂”这种低层次扩张之路上走得太远,可以省出每年上万亿的资金用于文化教育和科技建设,较快实现科教兴国。文化本位社会当然不会盲目反对世界工厂或制造业扩张,但会把制造业当做一个机会,把同一个工作机会让两个或三个人来完成,以便人们省出时间去学习、去接受终身教育,借助世界工厂让我们的公民从普通的农民工变成知识分子,实践文化人人格。
 
有必要对西方文明采取赶超战略吗?答案是,中国不可以甘于“后发优势”,而应该实施赶超路线。但同样是赶超西方,文化本位社会是通过不断垒高竞争平台,夯实社会基础象走围棋一样寻求一种“厚势”的增长,而集中资金象“两弹一星”一样发展高科技产业则犹如单兵冒进,两种赶超路线优劣立判。
 
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与帝王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文化本位社会,抽象开来看,并不是中国人这个以“修身养性”为中心的“文治教化”为“本”的基本理念有问题,而是这种社会理想错误地与封建帝王制度结合在一起,难免遭到强奸和扭曲。中国的“文化本位”没有错,“修身养性”也没错,错的是所修所养不应该是枯燥的道德说教,而应该是鲜活的科学文化知识与生存智慧。但是,必须予以强调的是,由于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极其腐败和专制,积疴已深,所以文化本位社会理想只有和西方的民主、宪政结合在一起重构中国的制度文化,才可能真正造福中国,造福人类。

第四章:文化本位型福利国家的效率机制
 

本章根据消费需求规律探索比传统福利国家更富效率的文化本位型福利制度设计。
1、消费需求规律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以下是马斯洛的需要“金字塔”。
 
                         真善美
                   自我实现的需要
                     受尊敬的需要
                  友爱和归属的需要
                       安全的需要
                       生理的需要
 
人类的一切生产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满足以上某种需求,研究发现,这些需求具有以下不同特性和关系。

一、本能需要与自觉需要。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更容易受本有支配,人的发展需要则更依赖于自觉。观察需要金字塔,可以发现越是处于“需要金字塔”底部的需要,当其得不到满足时,人渴望满足的本能越强;反之,越是处于“需要金字塔”顶部的需要,人满足该类需要的本能越弱,反过来则越依赖于人对该需要的自觉程度。

二、排他性。相对而言,越是处于金字塔底部的需要,排他性越强,反之越弱。
三、利他性。相对而言,越是处于金字塔底部的需要,利他性越弱,反之越强。
四、共享性。越是处于金字塔底部的需要,共享性越低,反之越高。
五、储富效率。人是社会财富的终极载体,人是国家财富的终极“银行”,而人的精神与物质代谢过程就是这所“银行”资本运动的主要形式。例如吃饭,就是积蓄了体能,相当于在积累劳动力资本,而进行精神消费,获得知识和修养,则相当于在积累智力资本。不难看出,由于人的年龄增长对体能的影响弱于对智能的影响,所以,高层次精神文化消费的储存积累财富的效率大于低层次物质生活消费。

根据以上五点认识再来研究社会福利和保障政策就不难理解,之所以一些西方高福利国家效率下降、出现滞胀现象,根本原因是目前各国的高福利政策设计没有根据马斯洛需要金字塔中存在的五种差异对福利保障体系进行结构调整。
文化本位的高效率福利制度设计原理要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采取完全不同的的设计原则。

原则1:社会福利产品必须尽量选择利他性、共享性高的产品。这一点已经是现代社会政策的共识,这是基于外部性的考虑。根据前面需要金字塔的几种属性差异分析,不难得出应该尽量扩大社会福利中文化教育福利份额的结论。

原则2:公共福利品必须尽量选择个人对该产品需求动力弱、而社会整体却极其需要的产品。举个例子,科学知识,如果不是功利目的,中国居民显然对此缺少纯粹的精神需要,典型的个人对该类产品需求不足,但社会却需要科学知识,所以搞科普就是合适的公共福利政策。
 
如果根据不同居民的消费文化与消费需求特性来设计福利政策,必须注意分别不同需求的动力差异,在福利产品的供应上尽量选择共享性、利他性和储富作用大的,就可以达到最优配置,实现较高效率。
 
首先谈谈消费文化对福利制度效率的影响。为了更清晰地揭示消费文化和消费结构的重要作用,首先要对“高消费”这一概念进行新的定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理解的“高消费”是高资本含量的消费(其本质是奢侈消费和满溢型消费),“低消费”则是低资本含量的消费。而根据马斯洛需求金字塔来划分,高消费是为了满足高层次需求,因此高消费=高层次消费,是一种高文化含量的消费,如教育、科学爱好、艺术、修身养性。反之,低消费=低层次消费,属于低文化含量的消费,如吃穿住行。
 
创富要有效率,储富也要有,这里称之为“储富效率”,创富效率与储富效率共同构成了经济效率。由于高层次消费的储富效率远远大于低层次消费,如果一个国家和地区高层次消费动力越充足,那么在同样条件的福利供应下,积累的社会软财富将大大高于高消费动力疲软的地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高增长,百姓却仍然很贫穷,远不能与日本的经济奇迹相提并论,原因就在于只有创富效率而无储富效率,没有建立最合理的财富储藏机制。这就象爬藤植物、草本植物和乔木的区别,论生长速度,草本植物一年可以长很多米,而乔木每年只长高几寸,最终的竞争胜出者却是乔木而不是爬藤或枯草。

高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取决于人的自觉程度,如果一个人是自觉上进的,你给了他生活保障,衣食无忧、老有所养,他就会主动去追求精神修养,实现精神软财富的积累,那么由于社会软财富等于个人软财富相加,社会为其提供高福利就是有效率的。如果一个人天性堕落或庸俗,你满足了他的基本生活,他根本不求上进,整天浑浑噩噩,赌钱打牌,那么你为他提供高福利就产生了大锅饭的后果,是没有效率的。


香港和北欧一样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高福利政策在这里不敢说是失败的,却远远不能达到北欧的效果,因而才受到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的抨击,认为“大吃最后的晚餐,大幅提升福利午餐”降低了香港的竞争力。

 

福利政策在香港与北欧的不同结果其实缘于北欧人与香港人不同的消费文化与消费结构。北欧的宗教信仰和哲学、科学、艺术传统使其居民相对香港而言具有较高格调、心理健康,懂得自觉追求高层次需求的满足,从而实现更多精神软财富的积累。这就是其高福利政策具有效率的重要因素。

 

反观香港却是一个比较世俗化的地方,居民消费文化不够成熟,典型的低层次消费需求动力充足,而高层次消费动力疲软。大多数香港人不会在填饱肚子后就去享受更高层次的科学艺术等知性幸福,他们兜里的钞票要么在“吃”这个生命之杯中满溢,追求 “吃”弄得更精致一点、更排场一点,会以一顿饭吃得多少钱为荣。要么会在“性”这个杯子里满溢――香港人爱找“小姐”、“包二奶”举世闻名。除此以外,中国香港和大陆还有一道共同的风景就是大街小巷的麻将桌,中国的“麻将长城”不知能围绕世界转多少圈。因此,同样的福利午餐在北欧会产生效率,而在香港却导致一定程度的“大锅饭”。

中国人其实从来不缺务实精神,而是严重欠缺理想主义,欠缺“务虚”的精神文化消费动力,这可以从欧洲人丰富的业余探险、科学活动和中国人的麻将长龙中获得证明。受中国传统文化世俗意识影响,香港人在强劲的低层次需求的刺激下会努力工作,从而推动经济在某一阶段快速增长,但当增长达到一定程度后,香港人由于高层次精神消费动力疲软,加之无法在消费活动中实现精神软财富的高积累,由此导致香港在经济形态升级时表现欠佳。

在同一种母文化熏陶下,中国大陆居民的消费文化取向与香港居民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如果照搬北欧的高福利政策,在中国必将象股票等国策一样重演橘生于淮为枳的闹剧,酿成新的大锅饭,失败的结果当可根据本文理论预先推演出来。

2、福利调节器

鉴于国民消费文化与消费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政府有必要采取一些笔者称之为“消费干预”、“消费引导”(24)的手段来调节这个结构。可以采取两种策略,一是通过消费文化导向改变国民消费心理(来得慢但可以治本),二是通过福利制度的设计来改变消费结构。前者可称之为消费引导(文化导向),后者则体现为一种消费干预。后者见效最为明显。

 
由于中国国民消费文化的极度颓废庸俗(人们吃喝之外无论贫富基本是打麻将)与消费结构的极不合理。建议是采取高文化福利与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制度。前文已经言到,福利制度的目的是实现平均主义和储富于民,而保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道主义(主要是救济),前者是针对全民的,而后者针对部分弱势群体。
 

根据上文对马斯洛需要金字塔的分析结果,以及对社会福利与公平主义,社会保障与人道主义之间关系的研究,可以尝试在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之间建立一个调节器。在正常社会条件下(不发生灾荒、大规模失业或其它人道灾难,拥有稳定的中产阶级),福利与保障之间的关系会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形成一种动态平衡,在此平衡的基础上,增加公平主义的社会福利可以提高效率,而增加人道主义的社会保障将降低效率。其原因在于:人道主义的社会保障如失业救济由于只针对社会部分弱势群体,因而是一种“劫富济贫”的行为,当人道主义份量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降低富人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引起效率下降。而且由于社会救济是针对部分弱势群体而社会救济针对全民,所以社会救济必须对具体的人群进行认定,评估工程浩大,操作成本远远大于只需按人头发放的社会福利。
 
而在某种非正常社会条件下(社会发展失衡、灾荒、大规模失业或发生其它人道危机),却不得不违背以上效率原则,削减以公平为诉求的社会福利而增加以人道为诉求的社会保障,因为如果你不这样做,就可能引发严重社会问题。因为此时关于效率的问题已经跳出经济学范围到了社会学范围,如果忽略人道灾难,社会问题可能令效率归零甚至变成负数。例如引发革命和暴动。
 
调节器的作用在于:当民众公平诉求增加的时候,政府可以增加福利,减少保障;而人道问题突出的时候就增加保障减少福利。可以想像在健康发展的良序社会条件下,需要提供救济的人数会越来越少,调节器的作用将令绝大部分基金逐渐变成社会福利,而越是在失序的社会条件下,大部分基金将变成社会保障。
 
精神文化福利可以称之为软福利,而物质生活福利可以称之为硬福利利。人一旦生而为人,生理结构就决定了其同时具备了马斯洛所说的各层次需要,这种需要并不应该按层次去一层层满足,而应该通过自觉调节实现均衡满足,福利制度应该通过软福利和硬福利之间建立调节器,帮助每个人实现均衡消费,使整个国民消费结构更加积极合理、富于活力。高文化福利与低社会保障制度的优越性便在于深刻把握了国民的劣根性,尊重了中国人人性的弱点,越是个人消费动力强劲的领域越鼓励人们自己去打拼,越是个人动力疲软的领域越是以福利手段来刺激,起到从整体上调节国民消费结构的作用。最近听说北欧的高福利政策也效率下降,这是因为其效率主要依赖于其较为成熟的消费文化,如果北欧能够参照本文观点进行制度调整,我相信其效率又将大幅提升,迈入一个新阶段。

 
中国高福利政策的效率提高关键在于把北欧“藏富于民”式福利制度具体到“藏富于知”。发展义务教育、营建城乡文化生态氛围远比政府为居民支付医疗、养老保险更有利于提高效率。因此,建议我国逐步以人道性质的医疗救济、养老救济、住房救济取代目前福利性质的医疗养老和住房制度,把资金全面转移到义务教育上去。我国目前的医疗、养老、住房制度实际上具有明显的特权性质,是一种只有官僚系统和国企职工有权享有的福利,这种虚假的公平正是建立在对九亿农民的不公平之基础上,因而也是我国最大的不公平。某些学者认为公平妨碍效率,其实相反,真正的公平是效率之母,反过来不公平则带来低效。我国政府和国企的低效,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存在以上巨大的不公平,如果能废除干部和国企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把社会公平扩展到令全民享有真正的义务教育,由此建立的高教育福利社会就会产生最佳效率。

3、 幼有所养、老有所济

从社会养老到社会养幼――为了让福利和保障制度达到更高效率,除了应该尽量供应文化产品外,还应该采取向儿童和学生倾斜的政策。

中国青年报报评文章《未富先老的大国 未老先衰的少年?》对一份调查中,46.3%的青年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为比较安稳的机关干部表示了担忧,因为这意味着未来老龄化社会的“栋梁”们严重缺少自主创业和竞争开拓意识,思想趋于保守。为了激发国民创业动力,建议我国出台一个新的政策,让30岁以下人士可以在继续享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或子女全程免费教育之间进行选择,鼓励全民自愿放弃养老待遇以让子女享有教育补贴,从而使养老问题变成以“自养”为主、社会救济为辅。这一制度将使未来老龄化问题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降至最低。当然,从放弃社会代买养老保险到选择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转型工程,应该充分尊重个体的选择。在自愿原则下,不想为孩子提供义务教育的父母可以继续享有养老和医疗保险,但其子女不能享有免费义务教育。据抽样调查,如果只有一种选择,绝大多数年轻人愿意选择为子女提供免费教育而放弃国家为其购买养老医疗保险,改而选择存款或商业保险方式解决养老问题。

最有效率的方案就是把有限的资金集中在孩子上,以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只要孩子健康成长了,社会的总财富就会因高素质的人口而增长,而没有养老保证的青年就会懂得努力工作赚钱防老。对于那些能力不足者或因偶然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者,社会可以提供救济。以人道主义的养老救济和医疗救济制度保障成年或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而以公平主义原则的社会福利制度保护儿童和适龄学子,这种政策可以简而称之“幼有所养,老有所济”。相反象目前这种政策把有限的资源优先倾斜给成人和老人,忽视儿童的利益,实际上是重视了终点的公平而忽视了起点的公平。终点公平导致大锅饭,而起点公平却带来效率,以养育换养老,不失为提高福利制度效率的又一良策。
 
4、发展文化产业,提高人口素质 

政治文化经济之间的关系就象一棵树的结构,精神文化领域就象树的根系,政府就象树的茎部――担当叶与根之间信息、能量、物质交换的“公共服务”功能,而经济则一如繁茂的枝叶。因此,把国富藏之于精神文化领域――“藏富于根”,促进国民素质提高,是所有储富手段中最高明的一种。我国政府已经提出要“以人为本”。其实在古汉语语境中,所谓“本”就是植物的“根”,如果满足于低保障零福利制度,所谓“以人为本”也就不过是以广大百姓为“草根阶层”,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满足于“草本优势”和低层次竞争的“草本社会”。反之,如果建立起高福利制度,培育起整个社会的文化根系,培育好每个人的精神之根,让“草根阶层”转化为“树根阶层”,我们的社会也就会直拔云天,成为伟岸轩藐的“乔木社会”――文化本位的高福利其目的就是要助全民拔高竞争平台,从整体上提高效率和竞争力。


巴尔教授曾建议我国福利制度尽量简化,只有简化才能保证高效。按照这一简化原则,我建议在发展义务教育方面,我国向每个适龄学子发放每年1000元的义务教育券和1000元就餐券,学生可持教育券自由选择公立或国家认可的私立学校就读(以推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产业化)。当年不能消费完的义务教育券可以累积至以后升学使用,但不能转让和出售。
对完成大学以上教育者,建议直接采取奖励,因为奖励的形式比较灵活,不用担心资金跟不上。例如无论脱产还是自修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大学毕业生,可予以奖励10000元。以农民工为例,假设每年有一千万农民工靠业余自修获得大学毕业,每年也不过投资一千亿元,却可带动一个庞大的文化教育产业,同时实现人力资本的大规模增值,其社会效益远远超过一千亿。而如果每年只有一百万农民领取大学毕业证,则只需投入一百亿。高文化福利的本质是国家的精神存款,不用考虑投入产出问题,包赚不赔。对于广大在家务农的农民,一万元的奖励也将使农民们趋之若鹜,从麻将桌上全面撤退。还可设立很多小的文化奖项,如农民学会吹笛子奖30元,学会弹吉它奖50元、包括杂技、舞蹈、音乐、美术、体操等均可设立不同类型的奖项,由此带来的整个社会风气之改良、文化生态之复苏与文化产业之兴旺无论有形无形价值都不可估量。
 
5、文化本位社会的投资结构

文化本位的高福利社会不会减少社会投资,且有利投资结构优化、投资效率提高。高文化福利制度要耗去国家每年数以万亿计的资金,有人难免疑惑,国家拿得出这么多钱吗?还要不要搞经济建设?其实,高文化福利的本质上既是利率最高的储蓄,又是一种最安全的投资,不仅可以扩大社会投资,更可以优化投资结构,以公平促效率。

首先要从发展观的高度来看问题。人类的文化教育活动到底是经济活动的手段还是目的?在经济本位社会,人们会把经济建设本身当做目的,其实这是错误的,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人的发展,是人在人文条件下的自觉进化,是以人的素质提高为核心考量标准的。而文化活动(包括教育、科学、艺术活动等等)是人提高素质,实现人性进步的根本途径。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中,文化活动就是终极目的,绝不能仅将之当做生产或“发展经济”的手段或工具。

经济效率是以投入产出来计算的,所以把文化教育视为发展经济的一个手段时,就会有一种少投入多产出,低成本高效益的企图,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教育投入占国民经济比例仅及联合国三分之一,宁愿把每年上千亿美元的资金存在外国银行而不愿以教育券发放给全民。而当我们认识到文化教育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本身就是目的,是财富的最终实现形式时,突破经济效率的片面效率观,从国家效率这一整体效率观来看,我国每年新增这些外汇储备完全可以投给教育,全面实现义务教育,甚至可以包了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至于有人认为这样白白把钱发给国民会影响投资和经济增长,则更是一种多虑。大规模发放教育券或文化奖券,只会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既不会减少社会总投资也不会降低生产效率。

首先,大量发放教育券和文化奖券本身就会带动文化教育产业的繁荣,刺激内需增长。

其次还有利经济结构的优化。反对者一般会担心把公共投入都拿去发展教育了,肯定要拖经济的后腿,因为投资教育的钱多了,投资生产的钱就自然减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上不去教育是搞不好的。其实国家的公共投入倾向于文化教育,国民(包括农民)对文化教育的投入就相对减少,由此积累的钱就会成为人们的创业资金,财富作为生产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自由流动的,国家对生产的投资减少,私人的投资就会增加。国家大幅投资文化教育不会妨碍经济发展,只会改变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的投资比例,从而优化经济结构,更有利于经济发展。

其三,有利于国民创业意识的解放。很多国人其实有很不错的创业潜力,但缺乏足够的创业勇气,因为他们害怕风险,孩子往往是他们最大的心理包袱,自己可以豁出去闯荡,可万一失败孩子怎么办。教育免收学费并包食宿,孩子的生存与发展权无大碍,加之国家承担了教育义务,个人的创业积累也会增加,会有更多的农民勇敢地跨上田埂,也会有更多的国企职工无畏地走下海。
 
其四,提高全民的经济参与意识和楔约精神。投资是由市场决定的,在政府投资时代,是直接一大笔一大笔的投下去。财政用于教育后,民众手里的积累增加,更多生产性投资就需要向民众融资。财政拔款很容易,领导同志大笔一挥就行了,是亏是赚是贪无人知晓。但要从民众手里融到资金可不容易,项目的盈利前景,企业决策层是否赢得人心,很多东西都要考虑,得向群众进行宣传。而在与融资者斗智的过程中,农民和工人的脑筋也将因此转动起来,民主和楔约精神自然而然就会普及,观念的改变将意味着经济潜力的释放。

6、知本储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研究员认为:外汇储备的规模超过一定的边界之后,持有成本会随着外汇储备规模的上升而上升(25 )。鉴于高文化福利制度的高效率和强大的储富功能,政府可以考虑今后把增加的外汇储备大规模投向文化福利。
 
世界上最大的银行在哪?在日本?在瑞士?在英国?在美国?不,在中国,因为中国有13亿人口,这个银行就叫“人本银行”。我们的每一个公民都拥有三个帐户,一是“资本帐户”,存在银行;二是“力本帐户”,存在自己的体能里;还有一个是“知本帐户”,存在自己的精神之根里。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富有,不看他在外国银行里存了多少外汇,要看它在本国的“人本银行”里存了多少人力资源。老百姓是否真正富有,不仅要看他兜里藏了多少钱,还要看他脑袋里藏了多少软财富,这就叫“藏富于国莫若藏富民,藏富于民莫若藏富于知”。个人的三个帐户其实也和社会三要素“政治、经济、文化”一样存在一个“根、茎、叶”的关系,知本帐户是“根”,力本帐户是“茎”,资本帐户是“叶”。好比越是高大的乔木越是把营养尽量储存到根部一样而低等的爬藤植物把营养储存在叶子一样,最有效率的社会福利制度设计应该尽量把福利储存到每个人的“知本帐户”,这样才有利于激发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靠自己的努力进一步填充自己的“力本帐户”和“资本帐户”,反之如果福利直接注入个人的资本帐户,就有可能造成大锅饭。
 
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本,就是国富的终极形式,而文化活动是把物质财富转化为精神财富的途径。大规模投资文化教育既合乎社会目的又合乎最佳存储的效率原则,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发现把每年几千亿人民币存到美国银行积累的数字财富与将之投给教育积累的巨额精神财富相比,实在不堪足道。著名的张五常教授主张搞研究要善于设想一些极端状态以简化问题。我们也不妨设想以下两种极端状态:举国皆文盲加外汇储备10万亿美元与举国皆博士加外汇储备为零,哪一个中国更富有?

 

7:知识经济与大同世界
 
发达国家正在迈入知识经济时代,而我国却仍挣扎于政治本位社会与经济本位社会的过渡阶段,我们有否可能迅速超越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些专家对此作出了否定,因为他们把知识经济单纯地理解以高科技为特征的知本生产,其实,真正的知识经济是由“知本生产”、“知本消费”、“知本储蓄”三部分组成的,我国虽因科技水平远远虽然落后于西方而无法迅速发展知本生产,如林毅夫先生就提示中国不要误入“欲速则不达的陷阱”,“……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家都有一个愿望,想变成像美国、欧洲那样的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有高科技产业、生物化学产业还有航天产业,我们希望赶快在这些产业上面去发展、跟他竞争。但是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实际上就是在赶超。因为那些产业不是我们比较优势,如果做那些产业,这些产业就不会有竞争能力,在市场当中就活不了,那么政府就只好用各种扭曲、保护扶持这些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发展那些产业。从中国改革以前的30年的时间里面,实际上当时我们推行中国发展,就是赶超的思想。最后是资源配制效率非常低,经济上有很多的扭曲。虽然这样做表面上是赶上发达国家,但实际上是欲速则不达。很多人鼓吹高科技产业优化发展、生化产业优先发展等等,但千万要提防“欲速则不达”的陷阱。”(26)


为了避免这样的陷阱,我们可以反其道而行,致力于整体知识平台的提升而不是单项的冒进。我们可以在知本消费和知本储蓄上大做文章,发展中国特色的知识经济,从另一跑道跃入知本时代。而随着“知本消费”和“知本储蓄”的发展与积累,我们就可以不断筑高和夯实整个社会的知识平台,最终在知本生产上也由赶而超,达至全面的知识经济。

 
大同世界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千年夙愿,如果我们对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进行溯源,就会发现它与西方提出的“知识经济社会”极为相似。因为“大同”其实来自易经的“同人”卦,所谓“同人”就是要通过“文治教化”和“修身养性”使每个人都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因此大同本质应该是一个关于文化教育的理想,而文化本位的高福利制度设计,就是要实现这样的理想,把中国变成一个“全民皆学”的大学校。

 

第五章:中国福利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策略选择

1、澄清几个概念


巴尔在出版《福利国家经济学》中文版时曾专门为中国写了一篇万余言的序言,建议福利政策的设计要简单。但以此观照中国的政策,不仅制度设计非常复杂,甚至连某些基本概念都还是混淆的。


高书生先生曾专门撰文提出“在社会保障的学术研究和方案设计中,因对社会保障这个概念理解或界定不同,时常会出现‘各唱各的调’,没有‘共同语言’。”高文中提到“……我国对社会保障作出权威性界定,是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划定了社会保障的范围,即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很显然,当时并没有区分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这两个概念,把属于收入再分配的部分内容,也划入社会保障范畴中;甚至把个人储蓄这一商业化、个体化的行为,也归入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概念泛化的倾向十分明显……”(27)。


高书生的设想是把“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区分开来,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可被划入收入再分配的范畴,却不能被当作社会保障。他提出了三点意见。1、社会保障属于纵向的收入再分配,即工作期间为社会保障供款,年老时或不能工作(如伤残)则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属于横向的收入再分配,是国家通过当期财政的收与支加以实施的。2、社会保障应该奉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即享有被社会保障惠及的权利,须以承担向社会保障供款的义务为前提,但“低保”对象、优待和抚恤对象等资格的确认,并不以其是否缴税为先决条件。3、社会保障的对象往往是具体的、明确的,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税或费,会被当作权益记录在案;但社会救济对象、社会福利对象往往是变动的或不确定的,今年是“低保”对象,明年脱贫了,就不再是“低保”对象。(28)


笔者对高先生的以上划分仍有异议――既然他所理解的“社会保障”奉行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过是要靠自己“买单”,那就完全可以纳入商业保险的轨道。分明是国家强令个人自己掏钱为自己买保险,却美其名曰“社会保障”,这和强迫国民掏钱为子女提供教育被美其名为“义务教育”一样,有点不伦不类。概念的区分至少要尊重名词的字面含义,社会保障必须是社会公共支出为国民提供保障,不是私人掏钱为自己买保险。

 
由于高先生所说“各唱各调”,“没有共同语言”已是普遍事实,本文也不好遵守哪一家的“调”,只好在这里再创一个新调,把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统称为社会保障,而把社会保险视为社会保障的一种载体――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前者为公共支出后者为个人支出。社会保障都是国家掏钱,其中社会救济主要针对弱势群体(精英阶层和中产阶层不需要救济),而社会福利则是全民对国家利润的分红。社会救济的对象是变动或不确定的,如失业救济;社会福利却是固定的,每个公民都有份。社会福利是全民分红,因此是公平主义的;社会救济是劫富济贫,因而是人道主义的。平均主义与人道主义之间存在一定冲突性,犹如天平的两端,此长则彼落。例如向一个车祸受难者提供救济,可以满足人道主义,但却会影响平均主义。一个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建立在二者的调节与平衡之上。


2、是行政与制度缺陷而非福利降低了我国经济效率


基于上述概念,再来看看国企的所谓“福利、保障”,相当程度其实不过是国家强令企业为员工买保险而已,这实质上加大了对企业的行政干预,最终导致企业创利能力下降出现亏损,归根结底要靠国家财政补贴来买单。所以国企竞争力下降并不是福利造成的,罪魁祸首是行政干预。如果取消国企的强制“福利”,改由国家公共财政为全体公民提供社会保障,只会令企业甩掉包袱,大幅提高竞争力。至于企业为员工怎样提供内部福利与保障应该由企业员工、工会、企业之间自主协调。


国家取代企业为全民提供高福利只会有利于企业更加灵活地调节工资水平,增强竞争力。企业包袱的甩除和机制更新换来的竞争力完全可以抵消高税收的影响。


我国目前不仅强制要求国企为职工购买保险,而且已经进一步向民营企业推广这种制度,强行要求民营企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其实这种政策是十足的行政干预,如果国家公共财政承担了更多的社保功能,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下,也就根本不需要以上强制措施,企业将获得更多的灵活性。所以说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只会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解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影响效率的本质并非社会保障本身,而是其背后存在的行政弊端与制度缺陷。


说我国福利影响效率的实质是行政弊端或制度缺陷,还可以找到很多例证,例如我国的干休所、慈善机构,任何福利或救济一经这些臃肿的“单位”消化,最后到老百姓手里就所剩无几了。一位学者透露,某干休所级别是处级,服务于100位离退休者,该所有车10辆,工作人员 25人,年预算200万元,入不敷出,特别开支可单独申请。

3、我国应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没有深刻了解公平与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担心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支撑不起高福利社会,或担心过于强调公平将导致效率的下降,成了很多学者的共识。例如周小川先生就曾分析说:像我国这样的低收入国家,不宜于搞过多的、与经济实力不相称的“社会型保险”。高书生认为“按照我国的国力,是拉不动社会保险这驾大马车的”(29) 。持以上观点者也可以从东欧转型国家获得某种支持,例如捷克的前总理曾经认为:东欧搞不好就是福利太重,应该向亚洲和中国学习,但 “萨克斯成天把市场经济挂在嘴上说欧洲的人的水平怎么能降到亚洲人的水平上,福利是我们的基本底线”。(30)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著名教授陈平教授在《中国改革》杂志发表著名文章《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损国际竞争力的短视政策》,认为“中国之所以成为国际资本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地,并成功维持了长时间的经济高速增长,就在于中国没有统一平衡的劳动社会保障体系”。(31)

我国一些学者曾提出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国企改革,转移和减轻国企的社会包袱,保障社会稳定,有助于减轻社会转型的阵痛,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陈平先生对此观点进行了批判,认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在经济上将是“乌托邦式的洋跃进”,统一社保“非但无助于国企改革”,还会“拖跨整个财政体系”,“严重削弱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使外资流向没有社保的劳力价格低廉的国家,从而削弱社会稳定”,并且还违背了“小政府大市场的世界改革潮流,在体制上将重演西方和东欧的错误道路”(32)。陈平的观点获得了很多主流经济学家的支持,如主流经济学的“堡垒”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便声明陈平的主要观点与中心“完全一致”。(33)众所周知,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所代表的是中国主流经济学家最高水平,该中心的声明表明中国经济学界就社会福利问题的思考处于极其严重的误区。
 
事实上陈平先生的分析中虽然有一部分道理,但绝不至于得出“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损国际竞争力的短视政策”这一惊人结论。
 
陈平先生的错误在于没有对我国现有的在仲大军先生眼里是“贵族式”或“等级制”的社保制度与西方公共福利制度进行深刻比较,而是简单地把我国现有社保制度的扩大化理解成了“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结果造成了各说各话的现象。同时,陈平先生也没有注意到西方国家都是经历了福利国家的黄金时期后才开始进行反思和修正,包括美国虽然标榜“自由主义”反对西欧“福利国家”,但其公共财政的60%以上都是用于社会保障,与北欧相比,只是程度不同的“福利国家”而已。
 
陈平先生以西方福利国家“滞胀”现象来否定我国致力于福利国家的努力,显然是对以上明显的国情区别缺乏认识,有生搬硬套之嫌。对于“福利大餐”,中国九亿农民还没来得及尝上一口,又何来“滞胀”问题,真所谓“饱汉不知饿汉饥”。

至于陈平先生建立统一社会保障制度违背“小政府大市场的世界改革潮流”也未尽可信,事实上,西方的这一潮流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同步,恰恰起源于“战争国家”向“福利国家”的转变。

随着2003年非典事件的发生,我国学界开始对公平与效率进行深层反思,近年来主张增加福利的中国学者日见增多,例如北京大学人文社会学院秦晖教授早在1994-1996年就在《东方》杂志上连续刊出了讨论公平、公正问题的系列文章,并就公平与效率、“福利国家”与“自由政府”之间的关系作了分析。(34)而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迟福林教授于2002年考察北欧后,对福利国家政策推崇备至,并提出了让全民分享经济成果的“人民市场经济”(35)。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田凯博士、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杨宜勇研究员更分别撰文对陈平教授的观点进行了反驳,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4、中国有钱建设福利国家吗?
 
一些人会怀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足以建设福利国家。

其实,如果一个国家什么有利老百姓的好事都要等到钱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去做,那就什么也做不成。“钱不够”是逃避责任最简单也最拙劣的借口。

福利国家是一种社会制度,决定一个国家是否福利国家并不取决于其投入到福利上的资金总量,而取决于这种制度设计中福利投入占公共开支的比例。当我只有一百亿的时候拿六十亿来搞福利是福利国家,当我有一万亿的时候拿六千亿来搞福利也是福利国家。义务教育就是一种福利,日本早在1948年就实现了义务教育,在它还很穷的时候其教育投入占公共财政的比例就高达20%。德国早在俾斯麦的时候就开始建设福利国家,俄罗斯经济水平受尽某些国人的嘲笑,但其学生却一样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和免费午餐。甚至极不起眼的朝鲜,其教育也是免费的。包括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教育也是基本免费的。

福利国家是一种公平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社会制度。而我国的“福利制度”其本质却是等级制或“贵族制”的。著名学者仲大军先生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现行的养老制度不是一种公共福利性的养老制度,而是一种终身制的等级制养老制度。真正的公共福利制度是人道主义或公平主义的,而我国的福利制度却成了强势阶层(官僚、国企职工)剥削弱势阶层(九亿农民、农民工)的工具。

仲大军先生言道:实际上,我国的干部离休制度是一个特殊历史阶段的现象,是封建等级制时代的退休制度,不能将这种模式沿袭下去。否则将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带来沉重的压力。那么,什么是公共福利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呢?那就是一种均衡的、低水平的、广覆盖的养老金制度。(36)

所以说是否福利国家不取决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而取决于其制度设计。即使我国真的没有钱,也可以通过制度改革,把目前用来保护强势阶层的福利投入转移到弱势阶层。我们不需要经济发展水平达到多高程度,只需完成这种制度变革就可以成为福利国家。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国并非没有钱来建设福利国家。

我国目前GDP总量已达14万余亿人民币,人均GDP已过一千美元大关,年税收2万余亿人民币,外币储备每年以数百亿美元的速度增加。事实证明,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福利供应能力。

我国目前拿不出巨额资金来搞社会福利的根本原因其实不在经济发展水平,而在政府改革滞后。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说:在90年代后半期,我国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 8%。胡鞍钢甚至认为“上述计算结果仍为保守估计,实际经济损失要大得多。”(37) 不仅贪污腐败耗掉了我国大量财富,而且还存在官员们 “正常开支”内的公款挥霍浪费。据胡星斗教授统计,我国每年公款吃喝约2000亿元,公车耗资3000~4000亿元,其中仅1997年公款会议、出国就花费2835亿元(38)。

所以说我国不是没钱用来搞全民福利,而是钱花得不是地方,就拿公车消费来说,我国GDP仅为美国的1/10,但公车消费竟达美国的几十倍(美国公车耗资每年仅17亿美元,今年还遭国民非议,目前正在酝酿改革)。我国仅公车消费的钱居然达中央级教育投入的几倍。

我国目前正酝酿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成功的改革有可能省出每年上万亿的资金,足够用于建立一个高福利的公平社会。
 
5、改革的策略选择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在于,在保障对象上是“保高不保低”的等级制、贵族制保障制度,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底层农民无法从中获得任何保障;而在福利产品的供应上是“保低不保高”,极少提供高层次具有共享性、利他性的精神文化福利产品,而更多是排他性、竞争性低层次物质生活产品。前者造成强势阶层对弱势阶层的竞争下压力,而后者违背了福利供应的优化配置原则,是导致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当务之急在于废除以强势阶层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由针对全民的社会福利和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相结合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
 
利益是改革最有力的驱动力,因此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是要均衡各方利益,使不同群体都可从改革中获得好处。显然,如此全整的改革必然会受到广大弱势群体的欢迎,但首先要触及却是占强势地位的官僚集团利益,而民主宪政未立的现实条件下,改革又必须借助各级官员而不是靠国民选票来实现。所以中国福利制度改革首先要从政府公务员着手,具体的策略应该是尽量在自愿原则下以高薪废社保,使政府官员成为高收入的精英群体,可以靠自主购买商业保险实现个人保障。建议政府先通过精简机构、打击腐败、拖延加薪等策略积累资金创造一个大幅度的涨薪空间(如一倍的涨幅),然后不愿放弃社保者继续领取低工资,而放弃社保者却可以拿较高工资。
 
同理国企职工也可以采取这一办法并结合以养幼换养老的改革策略,取消其原有的阶级性及特权利益,使之与广大农民、农民工一样成为享受国民待遇的普通公民。
 
完成以上制度变革后,我国就可以在先建立社会救济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精神文化福利的供应,建立起高文化福利低社会救济的文化本位型福利国家。我国的社会政策转移支出应该从占公共财政30%左右起步,通过不断精简机构、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占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令达到占公共财政60%甚至80%的高比例。胡星斗先生曾认为,中国只要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和限制,每年经济增长率可以达到30-40%,(39)笔者虽不敢有这样乐观的估计,但相信一个高福利而又高效率的社会如果建成的话,中国经济比目前更快得多的增长速度稳定增长若干年直到成为发达国家是有可能的。

结论:福利国家作为一种新的国家形态,从意识形态而言代表了社会公正,从经济学角度则提高了国家整体效率,虽然它诞生还只有几十年,却为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了史未有之的巨大贡献,而且“福利政策成功地经受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经济风暴及80年代思想大战的考验,用于公共福利的资源不减当年,福利指数继续呈现出改善之势”,甚至在美国,“里根时代结束之后福利国家基本安然无羌,只是边角部分有些磨损”。(40)同时,经过百年争论,原本在公平与自由上各有偏重的新自由主义者与福利主义者也出现了融合的趋势,例如新福利主义者与新自由主义者都不约而同地寻求公平与效率的融合,新自由主义者主张通过私人市场、公共生产及分配的混合方式追求福利的最大化;而新福利主义也日益重视在更加自由的市场经济平台上对福利制度进行改革。
 
对公正的追求是福利国家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根源,而对效率的追求,则是福利国家的生存基础。文化本位的福利国家一方面在拓展了福利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同时又可以通过福利调节器的消费干预功能,充分发挥自由市场机制的功能,可以实现效率最优,有可能成为福利国家发展的新趋势。



参考文献:

张五常;《精英何制?──与山木兄商榷》  
①周弘:《福利国家向何处去?》
http://www.yannan.cn/data/detail.php?id=3814
②、⑩、(15)⑦唐钧:《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
③、⑤(17)陈莉 叶劲松《新自由主义:资本向劳动进攻的理论武器》
http://www.edu.cn/20020401/3024008.shtml
④巴尔著《福利国家经济学》p444
⑥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P443
⑧(24)《文化本位社会初探》章星球
⑨《仿生社会学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⑩《日本经济发展概况》
(11)、(14)《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专题辩论》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专题讨论会摘要
(12)《甲申文化宣言》
(13)袁伟时:《评甲申文化宣言》
(16)(21)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
(18)陈永苗《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
(19)(20)弗里德曼:《资本主义和平等 》
(22)巴尔著《福利国家经济学》p50……哈耶克的理论有三条线索:个体自由的重要性;市场机制的价值;社会公正事业不仅无效果,而且有害。P51……在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看来,国家没有分配的功能,而为了减轻贫困,可以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和严格限制。
(23)巴尔著《福利国家经济学》p83
(25)巴曙松:答中央电视台记者问
(26)林毅夫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专题辩论会”上的发言
(27)、(28)(29)《社会保障:我们该走哪条路》  高书平
(30)金雁:《从东欧私有化进程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31)(32)陈平:《建立中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自损国际竞争力的短视政策》
(3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简报《统一社保是洋跃进,自损国力》编者按
(34)秦晖:《 四论公正至上》
(35)迟福田:人民市场经济
(36)仲大军:调整退休年限不如调整财政收入和养老待遇
http://www.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2&ID=33832
(37)胡鞍钢、过勇:转型期防治腐败的综合战略与制度设计
(38)(39)胡星斗 《遏制大腐败》
(40)巴尔《福利国家经济学》
(41)布兰查德,费希尔.《高级宏观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
唐钧:浅谈社会政策学科的发展
http://www.cass.net.cn/webnew/file/2004031213168.html
杨团社会政策的变迁和研究走向  
http://www.social-policy.info/1023.htm
德国向福利制度开刀
http://news.sina.com.cn/w/2003-11-17/11152150266.html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简介
http://www.molss.gov.cn/zsdw/sbzx/2001/hwxx/0104041.htm
林毅夫:《要搞一场新农村运动》
俞可:《当代政治理论的主要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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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通向诺贝尔奖之路:两大理论体系的综合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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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建构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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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福利国家向何处去?http://www.yannan.cn/data/detail.php?id=3814
安德森(Anderson,D.):《破除福利国家的符咒》(Breaking the Spell of the Welfare State),米休拉(Mishra,R.):《危机中的福利国家》(The Welfare State in Crisis)、
约翰逊(Johnson,N.):《转变中的福利国家》(The Welfare State in Tran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