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先生的文字,算不得最漂亮的那种,因而我怀疑他的主张会不会因此受到不该有的冷遇。
比如,潘氏论“自由”,他不大喜欢从政治学通常强调的那种把政府强制降至最低讲起,他写道:“我们姑且不说自由是什么,替任何比较抽象的东西下界说是不容易的。我们先说自由的两种先决条件。一个人能先具备这两个条件,则不求自由而自由自至。”“第一个条件是自我认识……第二个条件是自我控制。”(第8-9页)
先生有篇专论叫做“宣传不是教育”,言辞并不激烈,但说理之充分非今之时贤能比。
先生的文章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把中国古典观念引申到当代的语汇中,这运用裕如的功夫,连费孝通也自愧弗如。比如:
“一个人如果对世间事物真有一种智识上的义务而不得不尽的话,第一个应当效忠的对象就是他自己。他自己是怎样来的,一般的强弱如何,智愚如何,有些什么特别的长处,特别的缺陷,须加补救,如果不能补救,又如何才能知止,可以自克,可以相安,可以不希图非分?能切实解答这些问题,一个人就可以有自知之明,古书上一个德字,一个诚字,其实就是自我,就是我之所以为我,而明德、明诚、度德量力一类的话,指的就是这自我认识的功夫。“(第8-9页)
潘氏的“中和位育“思想
(摘自清华新闻网http://news.tsinghua.edu.cn/new/news.php?id=17200)
2008年1月
作为 “通才教育”、“人格教育”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潘光旦力陈“专门教育”与人格陶冶相分离的弊端。指出人不是为了分工而存在,人的存在有其独特的价值,人的发展有着无限的可能。认为各门学科有相通之处,理科学生应当学点文科,文科学生应当学点理科,培养学生要 “先博后约”,人格的全面培养才是教育的终极目的。
潘光旦在教育上最具特色的贡献是提倡“位育之道”。他将优生学理论应用于社会学研究,并结合儒家思想,提出“位育”的新概念。中国传统典籍《中庸》上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位”即“安其所”,“育”即“遂其生”,安所一,乃一切生命之大欲,一个人,一个民族,都在求其“安所遂生”,即求其“位育”,教育的目的也在于求人生良好的“位育”。潘光旦的学术人生正是对此境界的诠释。与他有着深厚师生情谊的费孝通曾说:“我和潘先生很早就相识,在清华时住得很近,到民族学院后又一直在一起,天天见面。我和潘先生的关系可以说是生死知交、荣辱与共。潘先生的人格魅力来自他对儒家思想的精深理解,他懂得怎么做人、如何对待己,从‘我’的角度审视自己的行为,为人做事不是为了迎合别人,而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有这种情怀在心,在‘文革’中遭受迫害时,他能够坦然面对,而没有怨天尤人。”
潘光旦(1):文字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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