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之痛与物权法之痒
陈绪国
牛年春节,乍暖还寒,我与几位亲友千里跋涉,从居住地广州驱车回到出生地大冶。沿途所至,令人十分感怀的,莫过于“城市包围农村,旧貌变新颜”的造城运动,莫过于世界经济危机情势下的新型大跃进高潮,莫过于失地农民之痛与物权法地权之痒。
按照改革激进派的行话来说,改革的胆子放大一些,步子放快一些。但是,这胆子大到什么程度,步子快到什么尺码,道家有道家的号数,法家有法家的天平,最终是由政治家一锤子定音,不是我等三等残废草民所能话语的。人家乐意造城运动、乐意新型大跃进,人家自然有100个理由,而草民一时半会儿提不出相佐的理由,什么世界经济危机后遗症,什么防止经济过热,什么防止重蹈大跃进、洋跃进覆辙等等,这都是“不是理由的理由”,欲说还休。
“吃饭靠财政,发展靠土地”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早已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批评多次,其利害关系不言而喻。然而,批评归批评,吃饭归吃饭,发展归发展,连中央官方语言也成了“不是理由的理由”。也许他们会认为“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了发展可以不讲道理,特别是对于农民可以不讲道理。
要说当今的农民有多痛有多愁,恐怕是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农民们一家老小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种田吧,由于谷贱伤农,解决了温饱问题,却解决不了发展问题,更解决不了富裕问题。农民们弃田经商办实业吧,理想与现实之间有很大距离。农民们将土地转租给种田专业户吧,但说不准有哪一天发生什么变故,结果弄得鸡飞蛋打。农民们发展养殖业吧,不是遭遇技术瓶颈,就是资金断裂,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农民们外出打工混口饭吃吧,难以忍受无良老板的剥削与压迫,甚至屡屡发生无良老板致年青打工者累死害死事件。大多数农民愿意转让土地产权以换取燃眉之急,而多数农民在转让土地产权以后得到的补偿太少而不满意,“征地后遗症”遗患无穷。总之,种田时有痛有愁,不种田时亦有痛有愁,不出让土地时有痛有愁,出让土地时亦有痛有愁,似乎几乎所有痛痒忧愁全集中在农民兄弟的头顶上了。
令人大惑不解的蹊跷事很多,说出来也许许多人不相信。
如,在人民公社化时期,粮食种植面积有保证,粮食生产相对平稳地向前发展,集体的大型养殖的成功率也很高。而今,农民不种田而搁荒耕地的越来越多,在单季产量没有超过亩产1000斤的情况下,全村性、全乡性、全县全市性总产量10年来呈下降趋势;个人池塘养鱼、大量养鸡、养鸭事业也是失败者见多。我的叔姨父花5万多元在村头挖了个大鱼塘,结果连续3年亏损,不得不放弃承包鱼塘;我的叔舅舅,前几年养了300只鸭子,辛辛苦苦养殖了两年,却亏损了1000多元,去年春从我爸爸那里借了3000元养鸡,结果全部死光亏光。人民公社时期也有抢种抢收家庭承包制,那时候人们的生产责任心比现在强100倍,根本不存在人为的搁荒土地现象,而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联产责任制已经成为一纸空文,农民们爱种土地就种,不爱种土地的话,恐怕连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也管不着。
又比如,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企业的自然寿命长达二十多年的比比皆是,而今农村某些乌合之众的股份制企业平均寿命不到三年。陈某与郑某系同村组人,两人集资10余万元建预制板厂,陈得六股,郑得四股,生意红火,而陈说他因赌博输了70万元,要分红时,陈说他因赌博输了(公司款),连从银行贷款的4万元也无法偿还了,而郑某得了肾病全身浮肿需要大笔钱医治,因大股东输钱而直接导致他这个小股东财空人危。陈某甲与陈某乙、陈某丙、陈某丁是叔侄四人,合伙开煤灰机制砖厂,据说投资共100万元,陈某甲是主股东。生意也很红火,产品供不应求。据说他赌博输了40多万元,后来拖欠工资10余万元,股份分红更无从谈起,好端端一个砖厂陷入停顿,他75岁高龄的妈妈瘫痪住院需大笔费用,他未能出钱资助。当然,农村人的三角债多得无法形容,许多人回家乡宁愿撒钱也不借钱。如我爸爸回家乡每过一个春节需撒钱10000多元,我也得撒3000多元。
最令农民们困惑不解的是,虽然物权法实施一年多了,但农村集体与个人的地权到底是属于什么类型、如何保护集体与个人的权益问题,始终无法解决,特别是那些被征地了的小村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其中,有些觉醒些的村民能够争取一些部分利益回来,有的可能因主观客观原因而吃闷亏。Z村与J村被征土地之处,是H市新火车站的选址之内,每亩土地按照5000元来发放征地补偿,他们很不服气,去年与当地政府对簿公堂,结果是当地政府再给他们每亩地追加3000元了事。物权法没有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实际上偏袒了开发商的利益,而损害了农民们的利益。就算铁路、公路是属于“公共利益”范畴,而火车站决不属于此范畴之内(市场经济国家取此标准)。确切地说,火车站完全属于商业楼堂馆所之范畴,故征地补偿不适用于“公共利益”之类的低价经济补偿,而应当属于中价经济补偿才说得过去(市场经济国家取高于商业的高标准)。5000~8000元是2004年以前的铁路(公共利益)的老征地标准,不包括15年至30年的青苗费补偿在内。Z村与J村整体拆迁和全部土地被火车站方征收以后,两村200多户男女老少的工作、生活没有着落,有的外出打工挣几个零花钱,有的完全依靠摆地摊、开摩的拉客过日子,他们除了住房条件比以前好些以外,而实际困难比征地以前更大。今年春节期间,我发现有几名中年妇女与其他十几名中年男子一样,数九寒天朔风呼啸中在进出火车站的叉路口拉客,这些“骆驼祥子”比老舍笔下骆驼祥子的命运好不了多少。
物权法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规定,比较专门法为次,属于松驰型软规约。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和《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4月4日)和国土资发[1999]第30号等专门法中,凡涉及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无论是一个意向者或者有两个以上意向者,都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三类公开形式公开进行。物权法缺乏“挂牌”一说,有所谓的“划拨”一说。两种法的规口不统一,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误会,可能会让无良开发商和无良官员钻空子,从而损害弱势农民群体的利益。
Y村的土地四至位于L乡的东侧和南侧,是少有的好地方。该村有60多户人家200多农业人口,出卖土地的怪事一宗接着一宗。近几年来卖了几次土地,先是有开发商来看了地盘,表示每亩二万多、三万多元愿意买,到后来一万多元、二万多元就低价卖出去。最吃亏的是,乡政府门口那片50多亩的良田,那片人民公社时期靠人海战役创造的人造平原良田,于去年夏天在无声无息中先斩后奏地被出卖了,而且单价仅二万一千元。有人说,那片良田,拍卖价格不低于7万元/亩。都说县官不如现管,天高皇帝远,农村的小村民们,连起码的话语权、知情权都没有,哪有参政议政权?哪有决策权?国家新规定,耕地的最低补偿价格是3.5万元/亩,青苗费补偿是15年,特殊情况下是30年,而村民到手的不过是1万元/亩,青苗费只有1千元/亩。以当地的粮食产出额计,光15年的青苗费补偿一项,应不低于3万元/亩。这个村唯一值得庆幸的是,60岁以上的男女村民在缴纳4000多元的养老保险费以后,去年领到了195元/月的农民养老金,今年已经涨到了250元/月。
L村的村庄紧靠L乡政府,屋宇毗连,有着独天得厚的好条件。乡政府所在地的大部分土地,原来就是该村庄的土地,征地工作从原区政府成立时一直持续到去年。在实施农地有偿转让政策之前,有过两段演变史:刚刚成立区政府时,是将没收该村地主、富农的土地直接收归国有建立政府机关的设施,安排部分农民进区食堂、卫生所、供销社和砖瓦厂、粮食局等企业事业单位做临时工,以及所有厕所的粪肥专供该村所有等,以此作为对于该村的软性补偿——财政支出的补偿和政治性荣誉补偿,这在当时是非常管用、非常实用,官方、村民都很满意。成立人民公社以后,在上述措施之下,明确了征哪个生产队的土地,就补偿哪个生产队,招工指标也落实在哪个生产队,虽然土地减少了,但生产队的总收入并未减少,还略有增加。实行土地有偿转让以来,村里的土地一出让,各路财神要求进贡,从组到行政村、乡、县等,各级都要扒去一层皮。村里土地卖光了,每人才分到1万多元,目前连农民的养老金都无着落。村里人到附近的私营企业打工,没有劳动合同,一天要工作12小时,没有“四保一金”,加班费也少得可怜。就某种意义而言,这些农民工,就像旧社会的包身工,任由资本家榨取农民工血汗。当然,也有许多青年人不堪忍受,愤怒地罢工或辞职回家不干了。
C村也有我表亲,表哥告诉我,村里出让土地,小村民们绝对是赔本的,绝对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该村做得更绝,谁家承包的土地出让了,就补偿谁家的,大量荒地、田埂地、边尾地等的补偿费不知上哪儿去了,更不用说农民养老金那档子美事了。
表哥家的一个女婿,被一家劳动中介方介绍到一间塑料厂当工人,劳累过度兼中毒不幸死亡,去世时刚刚满30岁,后来以20万元的身价私了那场官司。我说,那为什么不通过诉诸法律来维权,他和表弟说,恐怕没有那么容易,旧社会是“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旧社会有腐败,新社会就没有腐败了吗?我想也是的,如今的官员腐败,早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一个穷人与富人打官司,或者一个农民工与企业主对簿公堂,纵然有百般委屈和百个理由,仍然保不准到底是谁赢谁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3-2004年经济白皮书指出,现行的征地制度有三个问题,第一是征地范围过宽,很多征地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搞房地产;第二是对农民补偿过低;第三是对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现在采取“一脚踢”的办法,一次性给予补偿金之后就不再管了。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出现了所谓的“四无农民”,即“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告状无门”。因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加快步伐,在政策、体制、法律上加大力度,尽快制止侵犯农民权益现象。
然而,中央的三令五申,到底有多少人听得进去?为什么连那些九品小村官竟然充当了土皇帝的角色?那些全盘否定人民公社管理制度的人为什么不反省反省?那些将物权法吹嘘得一朵花儿似的人为什么不公开承认法律的缺陷?那些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精英言论为什么大行其道?为什么农民这么痛苦这么忧烦这么任人宰割?为什么?为什么?
答案在哪里?农民们的出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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