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现形式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的代际养老权利义务
1、传统非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
社会文化因素赫斯科维茨认为,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或者亲属家族很重要,可以保护家庭成员抵御不确定性,当人们遇到天灾人祸时,可以依靠其亲属之间的相互帮助来克服危机。在中国,瞻仰老人一直受到社会的提倡:“老吾老以及人知老”、“父母在,不远游”等养老文化,几千年来延续至尽,瞻仰父母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美德。它虽然作用于相对的私领域(家庭、宗族),但却为正式的法律制度所承认。 传统非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体现了一种早期代际养老关系。
2、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是指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保险财务模式。目前全球有134个国家实行现收现付式公共养老保险制度。
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30年代刚开始时是一种DC系统,是一种基金制的系统。由于经济原因,这个基金从来就没有积蓄过预期的资金,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上是一种DB系统,是一种现收现付制的,非累积型的系统。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也是“现收现付”的模式。
3、部分积累制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放弃现收现付而开始采用部分积累制度,这种现象的出现,从主观上来说可以解释为人们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向好更加积极稳健的体制,从客观上来说更加可以解释为世界正在走向富裕。
从1983年开始,美国采用“部分储备融资”模式,现行的OASDI计划在形式上仍为现收现付制,但实质上它已具有一定程度的“部分积累制”特性。不过,它的“部分”积累不是通过“个人账户”来实现的,而主要体现在OASDI信托基金的“非充分性”储备原则中。
现行中国社保体制的整体框架是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确立的,在基本养老保险体制中设计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统帐结合”模式。
可见,无论是现收现付制还是部分积累制,都体现了养老代际转移关系。
4、代际养老权利义务
从传统非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和现代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的历史变迁不难引伸出数千年来人类历史养老权利义务中上一代人的权利主体资格和权利内容以及下一代人的义务主体资格和义务内容。下一代人与上一代人并非截然分开的,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是一个不断出现的群体,他们组成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上一代人的权利要求实质上也是下一代人的要求,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种权利形态又与下一代人的养老权利义务有着差异,称为代际养老权利义务。
代际养老权利主体是上一代人,义务主体是下一代人。这是代际养老权利义务在主体上与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之所以提出代际养老权利义务的概念,是由于当代农村老年人口这一当代上一代人在过去作为下一代人时,对过去的上一代人履行义务,提供过去的上一代人行使权利的条件,那么,现在就应该确立当代下一代人即当代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对当代农村老年人口这一当代上一代人履行义务,提供当代农村老年人口这一当代上一代人行使养老权利的条件,
当代际养老权利义务关系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平衡。每一代人只对上一代人负有义务和责任,但却不对其上一代人享有权利,上一代人作为权利主体只对下一代人享有权利而无义务可言,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体现在下一代人对他们的下一代享有权利。
代际养老权利义务是一种集体性的权利义务。对于尚未出生的下一代人,并不能确定某个单独个体的出现,但每一代人都会繁衍自己的下一代,作为集体的下一代人,他们的出现是确定无疑的。所以,代际养老义务是下一代人的一项集体性义务,而非单个主体的义务。
从几千年来传统非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到当代正规养老代际转移制度的延续可以看出,代际养老权利义务是从古代到当代人类社会的一种默契,因而,当代农村老年人口与当代农村流动人力资源也应该遵守这一默契。
(二)中国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社会保障的现状
1、农村社会保障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197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高达2.56倍。这一差别远远高于市场经济国家的1.3—1.6的水平。到2003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倍,比1978年的2.56倍更高了。因此,仅仅靠农业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来提高农民增收变得日益困难,甚至是不可能。
2、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社会保障的现状
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第二、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三、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基本处在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之外。第四,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度设计上并没有将未来的养老金支付与通货膨胀、物价等因素挂钩,导致农民实际的保障水平过低。
(三)返回养老金制度———中国农村人口养老制度的创新
返回养老金是指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创造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的资金被适当返回农村,作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部分。
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具有乡村属性,农村流动人力资源来于农村。父母用自己的心血和财力物力养育了他们的下一代,为下一代人的成长履行了抚养义务。上一代人在年老体弱不能劳动的时候,理应从他们子女那里获取回报,理应享受他们的子女创造的养老保险利益。
确定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乡村属性的意义在于,通过正确认识农民工在享受养老保险权益过程与乡村关系的性质以及与乡村人口关系的性质,明确农民工在养老保险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公平公正处理农民工养老保险义务提供理论依据。
农民兄弟把他们的子女培养成人,特别是把他们的子女培养成一个大学毕业生更加不容易。一个大学生4年学费大约相当于一个农村居民20年纯收入。农民供自己的孩子上大学,期望的是回报,这种回报也应该包括养老回报。
1992年实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用现在工作的人创造的养老保险利益去支付上一代人的养老金。在城镇,许多人由于历史原因,即便没有自己的帐户也可以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利益。在这里,农村老年人口需要的是形式公平,他们需要的是有与城市老年人口相同的人格地位。返回养老金制度是代际养老权利义务关系合乎情理的表现形式。
然而,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不仅不能为家乡创造养老保险利益。他们创造的养老保险利益被留在了城市,为城市老年人服务了。城市的老年人并没有对这些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尽过抚养的义务,因而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角度来看,城市的老年人没有资格获取由农村年轻的一代创造的养老保险利益。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理念对农村人口具有负高级公平原则的倾向。违反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我们应该扭转让农村人口承担负高级公平原则的倾向。
(四)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财务模式与核算体系
1、经济是制约养老保险财务模式的重要因素
德国曾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部分积累模式,但是由于经济因素,德国于1957年改变了资金运转方式,由部分积累式改为现收现付式。美国的“部分储备融资”模式也并不轻松,从克林顿政府到现在的小布什政府,他们一直企图从OASDI中分解出一个独立的“个人账户”用作私有化运作,并以此体现真正意义上的“部分”积累。但它至今仍只是一个美丽的设想而未能付诸实施。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统帐结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经济上的原因,本来应该存入个人账户的8000亿元资金被用于各年当期养老金的发放。
2、正确评价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帐结合模式
正确评价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统帐结合”的模式,不仅对城镇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对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具有重要影响,甚至这种影响远远超过对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
我们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统帐结合”模式处于健康发展的初期阶段,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果。据报道,2005年全国可做实个人账户649亿元。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统帐结合过渡是中国从贫困逐步向富裕过渡的一种表现形式。就象中国不可能一夜从贫困变为富裕一样,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可能在短期内一下子完成从现收现付向统帐结合的过渡。做实个人账户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是一个长期的任务。而且,从公平角度看,过快做实个人账户会进一步拉大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对农村不公平。
3、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统帐结合”模式的意义
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如果有25%外出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就有3000万人。按照2005年平均年收入8500元/人计算,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基金就有637亿元,如果农民工工资按照每年比2005年增长10%计算,2009年征缴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就有828亿元。
1977年至1996年全国普通高校录取人数共1147万人,若农村生源占30%,农村生源大学毕业生为344.1万人。若人均年收入为50000元,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基金就有430亿元。1997年至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录取人数共1510万人,若农村生源占30%,农村生源大学毕业生为453万人。若人均年收入为30000元,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基金就有=339亿元。按折算系数为70%计算,1977年至2003年农村生源大学毕业生每年征缴的养老保险基金共有538亿元。
农村流动人力资源每年创造的养老保险权益,即征缴的农民工和农村生源大学毕业生养老保险基金合计共计为1366亿元。这笔钱的一部分对8000万农村老年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流出地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4、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模式应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一,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是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坚持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模式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坚持这一社会保障最基本原则的要求。
第二,如果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模式超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必将损害农村人口的养老社会福祉,客观存在的延续了千百年的人类社会的代际养老权利义务关系将被破坏,当代农村老年人口的代际养老权利将被剥夺,而当代农村年轻人口应尽的代际养老义务将被“逃避”。
第三,而且,当代农村年轻人口未来的代际养老权利也将被剥夺。农民工养老财务模式如果设置的个人帐户过大,必将大规模挤压统筹帐户规模,而统筹帐户的功能在于用今天的缴费换取未来按照几十年以后职工工资水平为基数确定养老金的权利。如果设置农民工大个人帐户,农民工就不能象城镇城镇一样享受未来经济发展的成果。
第四,养老保险基金保植增值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设置农民工大个人帐户,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风险加大。
5、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收支平衡
一方面,农民工规模仍会继续扩大,增速将趋向平稳。一方面,目前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随着20世纪8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劳动力供给总量还会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对劳动力将持续产生较大需求,对农民外出务工产生巨大拉力。
另一方面,2004年、2005年、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分别录取420万人、504万人、530万,2007年、2008年分别计划招生567万人、599万人。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录取人数超过567万,录取率超过58%。录取的新生中,农村生源人数连续两年超过城市生源。
因此,从宏观上估计,在未来几十年,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收支平衡不会有大的问题。
6、返回养老金制度的前景
中国的社会保障二元结构有两个特点,第一,由于二元结构状态的存在,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无法流向农村。第二则是相反,属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源却大量向城市流动。建立返回养老金制度的意义是在城乡人口之间建立两堵墙。第一堵墙的作用在于防止城乡社会保障资源在违反社会保障公平原则的前提下流动,第二堵墙的作用在于防止地域间的社会保障资源的非公平流动。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覆盖到衔接三步走的战略思想,第二步是在“动态”构建城乡衔接的和谐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从2021年到2035年,实现以东、中、西部为区域划分的城乡社会保障“大区域内”的动态衔接。到2035年,在大区域内,防止城乡社会保障资源流动的第一堵墙已经没有必要存在。但是,这时第三步走还没有完成,还没有实现从大区域内的衔接到全国范围内的衔接。第二堵墙的作用在于防止大区域间的社会保障资源的非公平流动。当完成第三步,即到2049年,最终实现和谐社会保障体系的稳步建立,并实现从大区域内的衔接到全国范围内的衔接时,第二堵墙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届时,返回养老金制度将自行退出。
7、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财务核算体系的独立性
在返回养老金制度下,征缴的农村流动人力资源养老保险基金有一个收支平衡的问题,因而,将这些钱放在一个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有利于资金平衡核算。
8、返回养老金制度财务对社会保障其他项目的影响
有专家提出农村普惠制养老金制度,中央财政需为此支出约480亿元。如果返回养老金制度能够实现,就可以把这笔用于普惠制养老金制度方面的钱用在社会保障的其他方面,就能推动医疗保障等其他社会保障内容的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