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明俊
一、绕不开的税务“原罪”问题
在我国,企业偷漏税现象非常普遍,房地产企业更为明显,其原因是复杂的,一与我国法律、政治及社会环境等因素有关。例如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庞杂,没有一部统一的税收体系,大多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中,表现形式又多为部门法规,以税收文件形式存在居多。据统计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共有5000多个,而且经常变化,如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1-9月就出台了150多个新文件。很多人至今未有时间全部通览一遍。二与我国税负过重有关。税负过重已成为企业逃避缴纳税款的重要动因。
2009年5月份《福布斯》财经杂志发表了一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最新报告,在全球各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第二,全球仅略低于法国。根据权威机构的研究,中国的宏观税负超过32%,远远高于18个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今年全国工商联企业家执委问卷调查就显示,85%的民营企业以为,当前税负偏重。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征管中的一些漏洞,反而成为企业在现行体制下赖以减少税负的非正规通道。
在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大幅下滑、实施结构减税和出口退税等“减税主义”政策的宏观背景下,全国财政收入1到8月份却实现了正的增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一些行业和企业的困难状况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善,特别是中小企业依旧在困境中挣扎。财税部门出于本身政绩的考虑,通过严查行为变相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显然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那么,企业的税负到底有多重呢?我们以一房地产企业为例,对税负情况作一分析:
1、假设某房地产楼盘每平方米的经营指标如下:
地价每平方米500元,开发成本每平方米1800元,开发间接费用每平方米200元,开发费用每平方米300元,合项费用合计2800元,假定每平方米销售价为5000元,则毛利率=2200÷5000=44%。而须交纳的各项税负计算如下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负担表
序号 |
指标 |
计算过程 |
金额(元)或比例(%) |
1 |
应纳的流转税 |
5000×5%(1+7%+3%) |
275 |
2 |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
(5000-280X1.3-275)×30% |
520.5 |
3 |
应纳企业所得税 |
(5000-2800-275-520.5)×25% |
351.13 |
4 |
企业每平方米净利 |
5000-2800-275-520.5-351.13 |
1053.37 |
5 |
每平方米税收贡献 |
275+520.5+351.13 |
1146.63 |
6 |
税收占收入的比例 |
1146.63÷5000 |
22.93% |
7 |
纯利占收入的比例 |
1053.37÷5000 |
21.07% |
8 |
税收与净利的比例 |
1146.63÷1053.37 |
1.089:1 |
9 |
税收占毛利的比例 |
1146.63÷2200 |
52% |
2、各项税收占销售收入比例
3、税收占毛利额比例
从以上计算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是相当重的,其他行业如工业制造业、贸易业等理论税负也是非常重的,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税负太重使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冒着触犯法律,遭受法律制裁的风险,偷逃税款。因此,有人说,税负过重是成为企业偷逃税款的重要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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