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征婚秀:一场“钱”与“性”之赤裸裸交易
应征者:找老公“嫁人”是幌子
出卖“灵魂”是目的
富豪者:找女人“娶”老婆是假的
满足“下面”私欲是真的
中介者:充当“妈妈”角色 为人“拉皮条”
拿人钱财替人找乐
2009年11月9日广日新闻,又见一年一度“四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富翁征婚秀”,表面看为征婚,其实不过是一场“钱”与“性”之赤裸裸交易会而已,或者说是有钱玩弄“性生活”变相的把戏,或者说是一些贪图或爱慕虚荣的女人,为崇拜金钱与出卖身体“子宫”,或背叛自己灵魂的借口。
富翁者,所谓“征婚”,其实就是满足私欲“性生活”的需要与新鲜感及显富,同时,寻找人生的快乐和“性福”日子。男人,真不容易,前30年-50年为自己前途与后30年-50年生活所拼命。现在,有钱了,找个20岁年轻漂亮与性感十足的小姑娘,正是享受前30年-50年浪费的青春岁月。
应征者,所谓“征婚”,其实就是满足“物欲生活的需要与找个依靠,及不劳而获得的“寄生虫”方式,做一个“被包养”的“小羔羊”。女人,也不容易,前20年-30年为自己的学业与后20年-30年生活所烦恼。现在,找个拥有千万或过亿资产“身家”的富豪,正是为今后20年-30年的生活做个打算。
中介者,所谓“富翁征婚秀”,其实就是一个生财有道的商业活动,利润非常的肥厚,甚至比房地产行业还暴利。不仅大把收报名费和事成之后的“媒婆费”,还可以获得许多资源和人脉关系及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中介者几乎成古代妓院老鸨中的“妈妈”,搞一个“富翁征婚秀”,就是为了更好服务“找乐”富翁与为钱脱衣服的“小姐”,提供一个安全而可靠的“拉皮条”的场所。
征婚,目前法律上是允许和认可的,所以,“富翁征婚秀”至少是合情合,或者说是合法。无须担心媒介舆论的矛盾指向他们。
钱是一切罪恶根源。钱不是万能,没钱却万万不能。
钱可以让一些追求“虚荣的女人”脱去自己最后一条内裤,到出卖自己的“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