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权力


  

  市场这个词汇我们每天几乎都在说,每天我们都要到市场里去转转,买点什么东西。甚至可以说,我们就生活在一个大市场里,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市场。

  可是,市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从古至今,不少人都试图来回答。争论也不断,直到今天。人类历史的车轮也在这种争论中缓缓的前进。走过泥沼,也走过开阔的大道。

  本篇文章并不想来回答这个问题。笔者想要探讨的是市场与权力的关系。市场的含义依着既有的解释与定义。

  我说过,从纵向来看,人类的历史就是权力运行演变的历史。从一个截面来看,人类社会只是千千万万权力关系所结成的一张网。

  这句话同样可以用在市场上。

  先来回顾一下我对权力的定义。当你有所求于他人的时候,他人就对你拥有了权力。

  不管什么市场,都有两个基本的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

  生产者有求于消费者。需要消费者购买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从而让自己付出的的成本得到补偿,并且获得一定的回报。

  所以,消费者对生产者是有权力的。

  这个很好理解。

  看看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就知道了。

  顾客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满意是我们的追求等等。

  日常的生活中,“权力”的感觉还是很容易体会的。

  消费者同样有求于生产者。需要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生产者对消费者一样拥有权力。

  这一点,好像被很多人所忽略。

  看看银行前排起的长队,看看股民为了买到股票的行为,看看企业对高端人才的渴望吧。

  根本就不要提几十年以前那些布票、粮票、油票,售货员恶劣的态度了。

  看上去,市场中的权力关系很简单。然而,正如宇宙中力的运行一样,市场中权力的运行错综复杂,奥妙无穷,远非看起来那么简单。

  我们先说点简单的。

  霸王条款,想必大家都熟悉吧。

   “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生活中,如此条款太多了。

  看个电影,影院门口竟然立着一块牌子,禁止外带食品。而影院自销的食品价格又高的吓人。

  不过我从来不理他。

  再来看看大家习以为常的霸王条款。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若乙方(开发商)在下述交付期限20天后仍未交房,每拖延一天按万分之二(每天30元)罚款给甲方(业主)。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款的,超过按每天每套200元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履行约定,中途退房,乙方有权扣除所缴房款的50%。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于出卖方。

  某保险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规定: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按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填写,若发生错误,则补费计息,退费无息。

  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珠宝商品不退换;金银饰品、玉器商品不退换不维修。

  种子包装标签:因种子本身具有复杂之遗传因子,且气候栽培管理条件对于栽培之结果影响甚大,故播种后结果恕不负种子价以上之责任。

  用户如果不使用以上业务必须在某日前到通讯公司或拨打电话取消相关业务,否则视用户默认同意使用,如果发生欠费,将在预存话费中抵扣。

  霸王条款提出的原因尽管可以做多方面的分析,但是能长时间大行其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消费者的权力不够,也就是说人家没有真的把你当上帝,只是说说而已。

  哪个下级可以跟上级提出如此的霸王条款?只有上级可以这么做。

  消费者的权力不够的原因有很多,譬如法律的缺位、低效,消费者组织的缺位、消费者的观念等等。我这里只提一项,那就是垄断。其他的留在后面阐述。

  消费者没有选择。消费者对于生产者的依赖超过生产者对消费者的依赖。

  垄断意味着权力在向生产者集中。

  你可以不用电吗,不用水吗,可以不用电话,不上大学,不进医院吗?

  显然不能。既然没有可能,就只好屈服。

  你小区里的士多店会写出霸王条款吗?

  看看另一方面。

  价格战,大家也不陌生。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企业理性的选择让产品降价,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一件好事,然而价格战却是另一回事,尤其是恶性的价格战。

  近几年家电业中的彩电、VCD、空调、热水器、电冰箱、微波炉、电脑、洗衣机等行业都爆发过不同程度的价格战。许多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抢占市场份额,不得不参与激烈的价格大战。

  我们来看看结果。

  从1996年开始,中国彩电业大规模的价格战就有8次之多,许多企业争相“高台跳水”。以21英寸彩电为例,1999年初价格在1400元左右,到2000年下半年已降到了800多元钱,连产品成本的价格也不够。

  2000年的中国彩电业呈现出难掩的疲态。价格频频跳水没有激活整体市场,却导致销量不振,利润锐减。信息产业部公布彩电业首次出现全行业亏损,消息引起业界一片哗然。

  曾经人们引以为荣的民族工业,竟然走到了一个如此尴尬的地步。

  这种故事,在中国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的现象。几乎在每一个行业中存在。看看我们的手机行业吧。

  企业,恶性价格战是难言的痛。

  然而对于消费者,同样不是一件好事。尽管最开始从商家的降价中得到实惠,可是,如此的恶性循环,质量、售后服务等等必然随着下降,最终消费者是要付出代价的。

  至于其他的更深层次的影响我后面再阐述。仅举二例。诱发食品安全问题。宗庆后就表达过这个意思。盛行的商业贿赂也与此不无关系。

  价格战的原因很复杂,但是有一点是至为关键的,那就是过度竞争。

  产品的严重过剩加重了市场压力。

  从中国商业信息中心对605种产品供求情况分析中看出,1995年,供大于求的商品只占18.3%,到1999年,供大于求的商品达到80%,已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截至1999年,全国商品房积压已达8000多万平方米,沉淀了6000 多亿元的资金;彩电、冰箱、摩托车,甚至包括大型零售商场,无不处在过剩的强大压力下。

  实际不要看数据,自己到街上去走一走、看一看就知道了。一条街上,互为竞争对手的有多少?

  竞争使得权力向消费者倾斜,而过度竞争,就会使权力迅速向消费者聚集。

  消费者喜欢什么?最明显的一点价格便宜。于是,生产者就只有屈服。

  谁看过医院、学校、地价、办证费用大打价格战?

  以上的情况并不复杂,经济学里面也有详细的论述,也就是供求关系的变化。这种供求关系会通过价格表现出来。

  然而,供求关系引起的权力关系的变化远非只是价格变化那么简单。这一点传统经济学里几乎从未涉及。这个留到后面阐述。

  下面我们来看看比较复杂的。

  消费者、生产者只是一个集体名词,对他的分析尽管能给我们许多启示,但是远远不够。我们还得深入下去研究其所包涵的一个个个体的行为。这样才能把问题看透。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例比比皆是吧。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说,消费领域的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

  玩弄概念,经营者利用“轰炸式”的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乱改合同,强迫消费者接受。故意违约,捂房不卖只为高价。自设行规,限制消费者权利。滥用国际惯例,只选对自己有利的。双重标准,助长消费歧视。商业贿赂,成本转嫁消费者。价格同盟,集体涨价变相谋利。

  按理说现在很多行业竞争已经非常激烈了,权力已经向消费者严重倾斜了,生产厂家只会想方设法讨好消费者,为什么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这就集体与个体的区别了。消费者有权力与你作为单个消费者的权力不是一回事,尽管有联系。

  生产者之所以敢于伤害你,只有一个原因:你的权力不够大,不至于使其屈服。

  为什么会这样呢?

  1.你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力。对于一般的消费者,这个权力一般来自于法律。

  超市敢对顾客搜身,没有资质敢行医、敢给你整容、敢卖假药给你,敢定霸王条款、敢擅自违约等等。要么就没有法律保护你,要么就赔偿的标准非常低。如此小的权力,生产者怎么可能屈服?

  我们来看看例子。

  2005年美国法院认定默克公司生产的消炎镇痛药“万络”导致原告丈夫死亡,判决默克公司损害赔偿金2.53亿美元。

  1999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被加州一家法院裁定,向2名妇女和4个孩子支付损害赔偿金49亿美元。

  美国加州一名控告其前雇主打她屁股的女子,二十八日获赔偿一百七十万美元。

  建筑工人凯文38岁的时候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和颈椎间盘突出。但事故刚发生的时候,医生没有诊断出他腰椎间盘突出,直到5年后,才发现这个问题。建筑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凯文告到法庭。法官判公司赔偿2700万美元。同时凯文的妻子也向建筑公司索赔25万美元,因为她为了照顾丈夫耽误了自己的工作,法院也判她胜诉。

  湘潭市女生潘某与同学在某歌厅娱乐,其同学手中拿着的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突然爆炸,其碎片伤及潘某面部及右眼,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经调解,厂家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79980元。

  2003年安徽阜阳“大头婴儿”事件,不法厂家生产的劣质奶粉导致数十名婴儿因并发症死亡,只有为数不多的婴儿家属得到1至3万元的赔偿;

  2004年广州“毒米酒”事件导致14人甲醇中毒死亡,39人住院,赔偿金额在3000元至19万元。

  2.尽管法律给与了你权力,但是由于法律的程序繁琐、效率低,所以你会放弃自己的权力。

  打官司,作为一个单个的消费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费时、费力。何况可能赔偿的又不是很多。你还会争取自己的权力吗?

  何况中国的法院、法律、法官、律师在民众的心中又有多大的信任,也是个问题。

  这方面的例子我就不举了。

  我说一个看了很久的故事。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一个中国学者访问欧洲,有一次在离开留宿的酒店的时候被保安拦住,并问了话,走出酒店大门时,一个年轻人跟了上来,询问他是否要打官司。这位学者本身觉得这是一件小事,但是他想看看打官司的结果,于是就答应了。没想到,几个月之后,竟然收到了这位律师的来信以及一笔赔偿金。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不是真的。只知道,在美国,民众动不动就打官司,这在全世界是了出名的。告政府,告烟草公司,告污染企业,告垄断企业,告证券公司,告银行,告老板,对一切侵犯他们权利的行为都会对簿公堂。

  有一个笑话:一辆汽车坏了,如果是在日本,人们马上找来十个工程师,研究如何去修理汽车;而如果是在美国,人们马上找来十个律师,研究去告谁的状。在中国呢,赶快打电话叫家里人叫一辆车把坏车拖回家。

  一位老妇人买了一份麦当劳快餐,在自己的汽车上就餐,不小心弄翻了滚烫的咖啡杯子,把大腿的皮肤烫伤,要做植皮手术。于是老太太状告麦当劳。结果呢,法官判令麦当劳赔偿400万美元。

  中国,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你只会自认倒霉,怪自己不小心。

  背后肯定有原因的。

  于是在美国就出现下列“奇怪”的现象。

  餐馆、旅馆、商店、娱乐场等公共场所里,凡是刚拖完地板的地方,都会有绳子拦隔,并竖起警示牌。

  出售的煎锅上贴着标签,上书:发烫时勿持锅把。

  公共场所的楼梯旁常有写着握着栏杆的标志。

  婴儿床说明书提醒:“请注意这一条——您在折叠床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床上是否有您的孩子,如果孩子在床上,请一定将他抱走再折叠。”

  电熨斗说明书注明注意事项,千万别熨烫正在穿着的衣服,千万不要把电熨斗当取暖器、千万不要用电熨斗煎鸡蛋、千万不要用电熨斗行使家庭暴力。

  真的为美国的生产者捏一把汗。

  3.一个消费者的权力有限,千千万万个消费者联合起来,就会形成强大的权力,从而让生产者屈服。

  消费者怎样联合起来呢?各种组织、协会等等。像工会、消费者协会等等。

  可是我们的这些组织又发挥了多大的力量呢?

  多少消费者在权益受损的时候会想到向组织求救呢?求救了之后又得到怎样的结果呢?

  一个成熟的社会,这些组织毫无疑问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看看西方国家的这些协会的影响吧。我们比较熟悉一点的可能就是美国工会,他甚至可以左右国家的政策。

  当然,民众的观念也很重要。经常看到一些国家的民众游行抗议一个公司的行为,这也是一种联合,会给其带来压力,从而使其屈服。

  难怪,我们许多的公司可以无所顾忌,不择手段,甚至放言,你去告我呀。

  同样,消费者也可以损害生产者的利益。拖欠货款、以苛刻的条件扣除货款、拒绝付款、商业贿赂、招聘时提出苛刻的条件、随意损害员工的利益像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忽视员工福利等等。逻辑是一样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政府介入市场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无论什么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参与市场。一方面她是消费者,他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也需要招聘员工,也需要资金等等。同时它也是生产者,他需要提供许许多多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他必须维持市场的秩序。

  政府,民主或者专制,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它拥有很大的权力。差别就是权力的大小以及是否有逐渐聚集的趋势。民主政府相比于专制政府,权力更小,而且不会导致自发集中。

  政府一旦参与到市场中,权力的天平迅速改变。

  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例子。

  2009年6月的最后一周,北京连续高价成交三处地块:6月25日,北京祈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125轮的激烈竞价,以17.4亿元竞得通州九棵树大街居住项目,高出起始价近10亿;仅一天后,26日,成都中泽置业有限公司经过46轮激烈竞价以19.6亿元拿下北京奥运村乡地块;30日,中化方兴又以40.6亿元拍得广渠路15号地。

      北京之外,交易同样活跃,从绿地集团分别以9.57亿元和12亿元的价格接连拿下上海松江区辰花路15号B地块和徐汇区斜土街道107街坊,创今年上海土地出让价格的新高,到富力地产10.22亿元拿下广渠门外10号地,再到中洲宝城26.1亿元拿下深圳3宗捆绑商住地块,雅戈尔10.28亿元拿下宁波“地王”,7月23日,金地集团耗费30.48亿元揽下上海赵巷10号地块,9月10日,中海地产以70.06亿元的价格拿下上海普陀长风6B、7C地块。“地王”纪录频频刷新。

  土地,只能由政府供给,看似公平的土地拍卖实际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

  政府参与市场改变了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权力关系,所以价格一路飙升。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畸形的发展如房价只涨不跌、价格高的离谱,已经远远脱离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空置率高等等,许多人都做过分析,实际很简单,权力的失衡。房地产公司只是顺便沾点光而已。

  再看看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央视标王。

  1995年,孔府宴酒,中标价,3079万元。

  1996年,秦池酒,中标价,6666万元。

  1997年,秦池酒,中标价,3.2亿元。

  1998年,爱多,中标价,2.1亿元。

  1999年,步步高,中标价,1.59亿元。

  2000年,步步高,中标价,1.26亿元。

  2001年,娃哈哈,中标价,2211万元。

  2002年,娃哈哈,中标价,2015万元。

  2003年,熊猫手机,中标价,1.0889亿元。

  2004年,蒙牛,中标价,3.1亿元。

  2005年,宝洁,中标价,3.85亿元。

  2006 宝洁3.94亿元。

  2007宝洁公司以4.2亿元。

  2008伊利以3.7382亿元将2008。

  2009宝洁以5.1517亿元。

  水涨船高吧。标王的故事我就不说了。谁笑得最开心?央视。央视是谁的?

  其他的公共产品也是一样,像医疗、教育、保险、基础设施、水、电等等。

  千万不要被人家用振振有词的“市场理论”给忽悠了。市场岂是如此简单?

  再看看政府作为消费者又如何?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历史性地达到了146万。持续多年的“公务员热”今年进一步升温。

  2009年为105万,2008年为80万,到2007年为60万。退回到2003年,报名人数仅为8.7万。7年间,希望通过“国考”成为公务员的人数,增加了将近16倍。

    2010招录比例甚至达到93:1,2009年为77:1,2008年为60:1,2007年为42:1。

  在参加考试的人中,硕士、博士并不稀罕,还有年薪几十万的白领。

  这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想一想浪费了多少的资源,百万考生的时间、精力、心血,金钱。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呢?而一个公务员真的又能做出多大的贡献呢?

  个人的选择无可厚非,当出现一种“热”的时候就值得反思了。

  当政府需要土地的时候,民众有讨价还价的机会吗,有谈判的筹码吗?你有选择吗?

  政府打白条的事多了吧。

  政府拖欠建筑商、供应商货款的事多了吧。

  政府如果需要,你连呆在一个城市的自由都没有,统统打好包裹回家。

  政府想要什么,谁可以不给?看看山西煤老板、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油井投资者的命运吧。

  谁的权力可以与政府抗衡?

  再看看政府作为裁判的角色。由于政府巨大的权力,他站在哪边,哪边就会占优势。问题是,我们的政府往往站错边。

  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多年,受贿和失职渎职行为瞠目结舌,使无数滥竽充数的所谓新药以高昂的价格陆续粉墨登场,一方面掏空了老百姓腰包,另一方面让老百姓饱受假药、劣药之苦。有一个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医药企业手里的药品没有获得注册批文,就不能上市销售。于是批文竟然成了商品,价格低则数百万元,高则上千万元。

  于是假药横行,药价高企,消费者除了抱怨还能做什么?

  其实何止一个药监局,一个郑筱萸呢?

  生产者损害了消费者,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人帮着安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压制吧。

  强制拆迁,强制收购没有政府的不当的介入,可能吗?

  坑害消费者的商品在哪里打广告?媒体。媒体是谁的?可是我们把责任推到明星身上。

  各种各样的荣誉如免检、消费者信得过、国家名牌、省名牌、金奖等等谁给的?可是,就是这些生产者损害了消费者。

  各种资格、资质谁有权力颁发?

  等等。实在太多了。

      本来,站哪一边是正确的,并不需要太大的智慧。可是为什么我们往往站错边呢?让权力的天平更加倾斜。不出问题才怪呢。

    站对边,只是很简单的一步。如何作为才真的需要智慧。

  看看这次的《新劳动法》,边是站对了,可是方法太没有智慧了。看看这才实行多久,就实际已经中止执行了。这是法治过程中一定要尽力防治的。因为这损害到法治成功与否至关重要的东西——法律的尊严。

  劳资双方实际就是一个市场。如何让双方权力保持均衡,从而持续良性的博弈,方法有很多,涉及到的面也有很多,情况也非常复杂,岂是一部法可以解决的,何况这部法本身就缺乏智慧。

  怎么防止政府参与市场导致权力的失衡呢?实际这个问题倒是很简单。

  我们看看奥尔森怎么说。

  强化市场型政府。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他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者侵犯私人权利。那么就是强化市场型政府。

  共容利益。

  如何使政府或者执政者与人民具有共容利益呢?奥尔森回答:民主政体。

  我对奥尔森解决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问题的解决办法持保留态度。只说一点,政府本身就存在这个问题。

  但以上的话是非常赞同的。

  我补充一点,那就是让法律具有无可挑战的权威。具体的做法我就不说了。

  实际看看西方一些国家发生的事就可以明白许多。

  他们敢强制拆迁吗?

  他们敢以各种理由保护损害他人的生产者吗?

  他们有权力有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吗?

  他们会以各种方式、各种理由让自己成为市场的参与者吗?

  等等。

  最后我们来看看最深奥的、最让人困惑不解的现象。

     从根子上说,生产者与消费者是相互依赖的。损害另一方最终总要付出代价的。

  无论是商业历史,还是整个人类的历史,无数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远的近的例子都有。

  可是,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为什么屡见不鲜呢?许许多多规模很大、很有号召力、消费者信赖的企业也不能幸免?

  为什么?

  我说过,权力只归属于一个个的人,而生产者、消费者往往以组织的形式出现。只有对能决定组织行为的人拥有权力,才能让整个组织屈服,从而遵照你的意愿。

  就想要钉子钉到木板里,榔头必须打在钉子上。

  而现实的生活中,“榔头”往往敲在别的地方。这叫做权力的失效。

  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每当一个位高权重腐败分子落马后总有“带病提拔”、“边贪边升”、“边腐边提”、“升了更腐”等等的情况。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阜阳市当市委书记的时候就与原市长肖作新狼狈为奸。王怀忠自己甚至敢于在公开场合得意洋洋地宣告:"查我一次,我就升一级"!

  人民群众毫无疑问是拥有权力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为什么对他毫无影响呢?

  原因有多方面。但是,权力的失效就是一个问题。

  官员的最大需求—升迁,人民做不了主。他无所求于人民群众,也就是说人民群众的权力消失了。既然权力失效了,当然可以对你为所欲为。就像你可以随意的踩死一只蚂蚁。

  再来看看复杂的。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现在正在逐渐的被人遗忘。尽管曾经让全国人民惊恐不安、痛苦不堪,尽管有些变化悄悄地在变化,就象进口奶粉销量大增,市场竞争格局在变化。

  我们是一个善于遗忘的民族。也不善反思的民族。

  如此大的、具有标志性的事情竟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没有带来变化,改善、改变。于是我们的国家也是一如既往。

  2008年9月,甘肃等地陆续报告多起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初步查明,导致这些婴幼儿患病的主要原因是患儿服用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

  而后进行的专项检查对其余10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检验了这些企业的491批次产品,有22家企业、69批次的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

  包括广东雅士利、内蒙古伊利、蒙牛集团、青岛圣元、上海熊猫、山西古城、江西光明乳业英雄牌、宝鸡惠民、多加多乳业、湖南南山等。

  国内一线品牌几乎无一幸免。

  后面进一步的调查揭露的问题就更为严重了。

  他们为什么敢于这么做?千万不要以为他们是无辜的。事件发生之后,整个行业的失语说明什么?

  供应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及外国友人的乳制品并未检出三聚氰胺。说明什么?

  出口到了孟加拉、缅甸及也门三个国家的产品未发现三聚氰胺,说明什么?

  我从知道消息的那一天就只买进口奶粉。我知道,这是整个行业的问题。这并不需要多少智慧,简单的推理就可以得到结果。

  我们来看看事件后续的结果。

  三鹿破产了。很心痛,一个几十年的品牌就这样成为历史,一切归零。我家自己吃的就是三鹿。但我绝对不为之惋惜,一点也不。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937余万元。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张玉军、高俊杰及耿金平三人被判处死刑,薛建忠无期徒刑,张彦军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萧玉有期徒刑5年。

  给予石家庄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张发旺降级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赵新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赵文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

  给予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忠文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省农业厅副厅长张钰警告的行政处分;

  给予省农业厅畜牧草原处处长顾传学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给予省工商局局长钱晓钟记过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工商局局长兰平信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给予省卫生厅副厅长高春秋警告的行政处分;

  给予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同祥警告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

  给予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

  河北省委也决定免去吴显国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

  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

  处理结果是否合理我不做评价,我只想说,其他的应该负责任的人、企业呢?

  中国有法不责众的观念,可是,违法就是违法,难道大家一起犯法就有所不同吗?法律在这里意味着什么?法律的尊严在哪里?

  广告照打,信誓旦旦的话继续说;领导人继续风光,出席各种会议、论坛,指点江山、踌躇满志、传道授业、晋升。

  只是日子有点难过。但很快就会过去。

  如果不是有进口奶粉,如果不是有金融市场的开放,许多逍遥法外的负责人,人前一脸的愧疚,人后偷偷乐的更开心。很简单,一个强大的对手倒下了。千载难逢的壮大自身的机会。

  消费者的权力,对于可以决定生产者行为的少数几个人失效,消费者被欺骗、被侵害、被掠夺、被忽视的命运是注定了的。

  后续的善后赔偿我就不说了,我只能说:目瞪口呆。

  三聚氰胺事件,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影响之大、波及范围之广、揭示的问题之深、意义之深远,几乎很难找到能跟其比肩的。各种各样的人物尽情的表演。可是,我们就这样让他被时间洗涤的一干二净。

  我能说些什么?

  实际,这会导致一个更坏的秩序。甚至可以叫做社会的癌症。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让市场成为一个大赌场,说的专业一点就是机会主义倾向盛行。

  一旦有不当获利的机会、做法,不是去洁身自好,去举报,去维持良好的坏境,而是积极地、主动的跟随。因为结果是难以预料的。获利也许远远大于风险。如果最终出现自己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那就只好自认倒霉。愿赌服输嘛,可是,很多无辜的人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再看看我们的资本市场。违规违纪的事多了吧。付出代价的人不少,可是前赴后继大有人在。

  其他的市场一样存在这个问题。而且不轻。

  上面说到赌场。涉及的是理性的赌,下面我来说说更棘手的“非理性的赌”。

  “非理性”这个词,我持保留态度,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词。

  许多人买彩票吧。

  许多人买六合彩吧。

  许多人喜欢赌博吧。

  大家都知道输几乎是肯定的,可是就有人乐此不疲,铤而走险。

  秦池的昙花一现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果你了解最近几十年中国商业的历史,你就会发现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许许多多当时风光无限,如日中天的企业现在已经销声匿迹了。尽管原因很多,但“非理性的赌”正是把他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的罪魁祸首。

  也有人赌赢了。

  于是我们把它当做英雄。

  于是我们争相仿效。

  殊不知,一个赌徒无论他是成功还是失败对社会的、对市场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古人云: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赌徒最大的罪恶在于对好秩序的破坏以及建立坏秩序。往往是一个人成功,代价就是整个行业。

  集体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无理性。

  这种“非理性的赌”,权力毫无用处。你可以想一想在恐怖袭击中遇难的无辜的平民。

  怎么防止这种赌的行为?我认为没有根治办法。也许会陪伴我们直到永远。我们能做的是尽量减少这种行为造成的影响。方法有很多,这里我就不再说了。

  巴林银行到了。

  世通倒了。

  安然倒了。

  麦道夫被判150年监禁。

  都是在“赌”,可惜运气不好。

  一个社会,最重要的是权力的均衡。一旦失衡将会引发许多严重的问题。朝代的更替、革命、起义、暴动、动荡等等。

  市场也一样。

  权力的变化远非传统经济学里所说引起价格变化那么简单。

  无孔不入的商业贿赂、贪污腐败、制假贩假、伪劣假冒、盲目多元化、食品安全问题、创新不力、弄虚作假、甚至经济危机等等,凡是你想得到的问题几乎都与其有关。

  逻辑的推理也并不难。

  我说说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实际就是市场权力失衡的结果,要么向生产者聚集,要么向消费者聚集。

  2008年金融危机,我认为标志着人类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现在似乎危机已经过去。大家都再谈复苏。可是,也许要比我们想象的漫长得多。

  此次金融危机的特别之处在于可以看到权力向两方聚集,可是却没有平衡。

  以前的经济危机有自愈的倾向。也就是权力会逐渐的恢复平衡。

  而这一次的,按现有的理论,权力永远都无法平衡,而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尽管政府的参与暂时平衡了这个权力的天平,可是,政府不是万能的。

  通俗一点,形成一种最糟糕的秩序——恶性循环。

  由于,涉及的比较深,我就不做推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