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的罚款,还是最高的,这对价以亿计的楼盘来说算什么?!我不在南京市,但知道“南京房贵、白居不易”。今年1—10月南京楼市一直呈上升趋势,6月份开始出现大幅增长,10月房价较1月涨幅达34%,平均价格达到了130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南京市政府对于房产商捂房不售的“最高处罚”,居然连1平方米的价格都不到,这显然不再是什么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而是无刃铡,怎么铡也毫发无伤。
“罪责相当”是司法中的基础法则之一,意思是所受处罚与其所犯的过失、所担的责任对等。这个法则首先应体现在立法定规中,否则无所谓下面的司法公正。就捂房不售、待价而沽,制定的罚款标准应与延期多久、涨了多少挂钩,其底线大致是没收所有获利,外加适当罚款。具体操作,可按前几个月当地房价的平均上涨指数作为基数,按天、按楼盘总面积罚没上涨得益,然后再加上违规的罚款,使房地产商守株等不到“兔”,只能等来“罚”,这样才会让房地产商如期开盘售房。
拿到预售证不卖房最高罚1万 南京拟出台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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