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以前,我在上视的法制节目《案件聚集》里,看到了一个血腥的割颈故事,被害者是一名女性,一个没有执法资格的执法配合者,一个没有正式职业的职业钓鱼者,一个不知家在何处的四海为家者,她死了,死得不明不白的,死得莫名其妙的,死得迷雾重重的,死得冤屈深深的;几个月以后,我又在上视看到了一个类似的故事,不过这回割颈改成了剁指,他杀改成了自残,女人改成了男人,放钩改成了被钩,死亡改成了幸存,但有一点不曾改变,案件中还是有一只若隐若现的神秘钩子出现。很巧,这位永远无法再开口了的女人,和这位滴血控诉的血性男人,都来自中原大地河南。
女子名叫陈素军,今年33岁。她以钓钩的身份,于去年的3月7日,在上海的奉贤区,钓上了一辆车牌号为苏E8J410的银色奇瑞轿车;同样是三十出头的安徽籍黑车司机恼羞成怒、狗急跳墙,往陈素军的颈部和胸部连刺两刀,将其杀害。《案件聚集》节目说到这里,给我们放了一段现场录音:那是陈素军在被刺中之后,发出的悲惨而绝望的叫声;时隔几个月了,至今我想起那恐怖的呼喊,还觉得毛骨悚然的。我非常同情陈素军,她是河南籍的,但没有人知道她的家具体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她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做钓钩收入不高又有风险,白领阶层会不屑一顾的,可陈素军没有选择的余地;她没有什么特长,又不愿意像某些女人那样,把脸蛋塞进裤裆里,只能去做这种没什么特别要求的活计,这我很能理解。我不能理解的是,有关执法部门明知做这种砸人家饭碗的事,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为什么不自己去钓鱼,而要把陈素军这样的农民工推在前面呢?是她这命太贱,雇她干的人命更贵吗?拿别人当炮灰,自己完成了任务领奖金是不是太损了点儿?
今年是大庆年,没少让老百姓看那些歌功颂德又粗制滥造的影片。虽说神话了的人和神话了的事太多,多得让老百姓没有兴趣去甄别哪是真的哪是假的;但是有一点老百姓看得很明白,那就是打江山的时候,讲究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打下江山了之后,就倒过来了。可这威信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读者们想想,是不是我说的这个理?
男子名叫孙中界,他的故事让我这个法律工作者感到义愤填膺的。我先要给那些坐在执法位置上而心思却在法律之外的人士,说说浅显的法律道理。你真不知道也好,你装不知道也好,你不敢明着说,你就是要和法律对着干。我们国家法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原则,那就是“疑罪从无”;也就是说,虽然怀疑某人有犯罪嫌疑,但是,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认为是无罪。我们从世界上早已民主化了的国家里,拿来民主社会标志之一的“疑罪从无”的法律条文很容易;但是,把人家的法律意识照搬过来,可就难了!就像淮南的桔子种在淮北成了枳子的道理一样。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有确凿的证据认为孙中界开了黑车,只能就此拉倒了。可我们的有些执法者,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死咬着你是黑车,罚你没商量,匪气太重!可怜孙中界一介小民,又到哪里去讨公平呢?又向谁诉说他的冤屈和悲愤呢?孙中界委屈到了极致,也愤懑到了极端,他不敢向外发泄,只能用自残的办法,剁下自己的小手指,向苍天发出血泪的呼喊!那断了的手指和那滴血的断指,把每一个正直善良的百姓的心都揉碎了!如果不是气急了,不是气疯了,一个只有健康的身体本钱的体力工作者,能把自己这最珍贵的完整身体,折腾残缺了吗?本来只能靠自己的一双手来养活自己和撑起一个家的,弄残了手,这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呢?这不是屋漏偏逢连阴雨,雪上加霜吗?
才过去的大庆典,老百姓更多的是从电视上看到了威武雄壮、飞光流彩和花团锦簇,这只是人们对政府和社会感受到的一个方面;如果在电视上更多地感到的是红艳艳,而在现实中却看到了太多的血淋淋,老百姓更多地感慨和感叹,是视频中的影像呢还是生活中的实景呢?
海涌时评:剁指割颈问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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