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服务网》2008年12月20日独家报道了原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在这起窝案中,绥化中级法院原院长滕延才、副院长刘长亭、副院长姚立克、刑二庭庭长杨国权等四名庭长、10多名法官及亲属均被双规,其中被双规有夫妻,有父子,肇东法院院执行局局长刘延军是刘长亭的儿子。他们包庇黑社会,收受贿赂、渎职毁证、枉法裁判。
特别是原刑二庭庭长杨国权等人在位时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玩弄法律,欺压百姓,作恶多端,被判刑7年。这充分说明腐败分子躲避的再隐蔽,最终也逃脱不了人民的审判。
继绥化中院集体沦陷后仅仅一年时间,重庆高院再现集体沦陷。据新华网重庆9月25日电,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等10名法官相关职务。
重庆法院被查处的10名法官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乌小青、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杨政、审判员周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彭朴、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张仁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副庭长张伟、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王德华、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朱晓波、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郭剑。
看到以上绥化市中级法院和重庆市高级法院20多名法官的集体腐败,让人毛骨悚然。这伙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从院长、分管执行副院长、立案庭长、刑事庭庭长、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到审判监督庭庭长,囊括了法院系统最关键的权力,执掌着对人民的生杀予夺权力。在他们的统治下,人民群众何谈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和稳定根本是无从谈起。
在一般老百姓眼中,法院是何地方?是伸张正义、评判是非曲直的所在;法官是何人?是社会公义的化身,维护公平的执法者。而绥化中院和重庆高院的法官们,这些本该把“老鼠”视作天敌的“猫”不仅懈怠职守,与“鼠”共舞,还玩起了“猫鼠一家亲”的肮脏游戏,甚至蜕变成吸食民脂民膏的“硕鼠”,为虎作伥的“恶狼”,坏事干绝的“人妖”。
如果说多年前曾出现过“三盲院长”、“舞女法官”等是法治的悲哀,让人们还期望提高法官群体素质寄托着一线憧憬和希冀,那么经过法律专业正规培训,拥有博士、硕士头衔,站立在司法前沿阵地的这些“明星法官”集体腐败,则无情刺破了人们幻想法官专业素质拯救司法腐败的童话。人们常说“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法官腐败逐渐成为集体性事件后,司法公正还如何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念如何维护?这无不让人忧思!
令人痛心的是:绥化、重庆这些掌管生杀大权的所谓“人民”法官,平常一个个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如今却堕落成为践踏法律、践踏正义、践踏良知、残害人民、包庇恶人的魔鬼:他们有意打开“潘多拉魔盒”,放出了许多可怕而面目狰狞的妖魔,有意让这些可怕的妖魔横行霸道、肆无忌惮、上窜下跳、残害人民。他们一个个由人民的法官,沦落为残害人民、庇护恶人的违法者。他们的不法行为,彻底改变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人民法官的责任。
令人震撼的是:这些司法界败类竟然在司法战线上“混”了这么多年,窃居着国家法官地位,放纵自己、放纵罪恶、放纵罪犯。让威严的法律、让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们的善良仁爱,通通从法官们人为造成的这个巨大黑洞中漏掉。他们丧失礼义道德,不是追求法律的公平,社会的正义,而是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昧着黑心搂钱。这是法律的耻辱,是司法界的奇耻大辱!
法官腐败致使社会出现底线危机。人们对腐败法官们循私舞弊,权钱交易,明火执仗,强取强夺,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相互包庇,其肆意妄为的行为摧毁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因此遭到整个社会的唾弃。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曾指出:“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各种不廉洁行为仍时有发生,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当前一些地方司法界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被这些“司法败类”破坏到了严重地步!
纵观绥化市中院和重庆市高院法官集体腐败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令笔者久久不能平静。在近年来接二连三的法官腐败窝案、串案的背后,笔者看到了公平和正义正遭受着蹂躏,看到了司法的公信力正逐步丧失,看到了法律的尊严正受到戕害,这一切都令人痛心不已。
当前反腐败形势非常艰巨,特别是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相关部门加大治理整顿法官的力度,清除法官队伍中的败类寄予厚望,渴望有一个公正无私的司法环境。如何杜绝绥化、重庆法官们集体腐败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相信中央对此已有明确的决策,人们期待这一天尽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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