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京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电脑软件考核师德?》,后来在新京报网上被设为话题,有很多博友都来参与讨论,倒也热热闹闹。然而,有一些博友发表的意见,似乎代表着一种倾向,这就是:“科学”了总是好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国人大多熟识,但是到了实践中,总是有失偏颇。其实,仔细想一想,电脑软件所代表的至多是技术,而并非科学。目前的电脑技术实际上还远远达不到能够自动对师德作出评价的水准。电脑其实依赖的是一个指标体系,而这个指标体系可以说完全是人为设置的。
指标体系是否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这是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但更深一层的问题是,指标体系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一般有两种,一是客观指标,二是主观指标。客观指标比较容易界定,譬如教师上课时的着装仪容,譬如上课是否迟到,是否拖堂,等等。但是,也会发生歧义,甚至是价值判断上的歧义。譬如拖堂,一般认为是有违师德的。因为上课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的安排,是有其科学道理的。前面的教师拖堂,绝对会影响后面课程的教学效果。但眼下在学校里这已司空见惯,估计是不会被列为一个“负面指标”的。有时候,还会被看作教师“敬业”的表现。又譬如,要求或者处罚学生抄书N遍,是如今一些教师常用的手段。抄书一遍,帮助记忆,尚可理解。抄书N遍,大多是机械运动,对记忆不但没有帮助,而且会起到破坏作用。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体罚。体罚当然有违师德,但估计这也不会被列为“负面指标”。
上述问题,自然不会被电脑软件自动纪录下来,而是要依靠从另外的途径获得信息,然后“敲”进电脑。电脑软件的作用不过是记录,然后才“自动生成”一个得分来。以上提到的“拖堂”和“抄书”,如果没有学生举报,显然就不会被记录和扣分。更遗憾的是,这些行为很有可能就不会被列为有违师德,那就根本不会被“考核”。
有位博友提出,“至少有一个‘量化’的依据,远比发个什么‘老师禁止猥亵学生’文件更可理解”。其实不然,因为具体指标的来源,很可能就是有关部门的文件,说不定“老师禁止猥亵学生”已经被包含在内了。当然,如果用客观指标来考核,也许可以设“教师与异性学生接触每周平均≥N次”或“异性学生与教师单独相处≥N次”,但这“N”究竟为几何,恐怕难以确定。
更深一层次的问题是,有些与师德相关的问题,涉及到主观的内心世界。譬如,有关部门最近强调的“教师对学生有批评权”问题。假如有教师批评了学生,结果这个学生跳楼自杀了,这位老师的行为显然会被看作有违师德。但是,这也涉及到学生本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可以肯定,如果教师用同样的方式批评其他同学,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自杀的。甚至同样对这位同学,平时也这么批评过,他也没有选择自杀。所以,学生自杀,还有很多其他的影响因素。这种涉及到主观层面的师德问题其实是无法用指标来加以描述和分析的。这里所举的例子可能比较极端,但是可以想一想,类似的不极端的例子可以说俯拾皆是。
进一步探讨,更重要的是要反对“管理主义”。把任务层层分解又分解,然后打分又打分的方式只能是一种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管理手段在企业,尤其是在制造业的流水线上可以起到比较大的作用。因为,这是一个人(工人)对物(产品)的工作过程。而物质产品,其数量和质量都是客观存在,因而比较容易计量。但是,将这种方式搬到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中来,因为这是一个人(工作人员)对人(服务对象)的工作过程。用社会学的语言说,这是一个互动过程,两个活生生的人的互动过程可以说是很复杂的,可能的影响因素数不胜数。所以,用一种必须将事物本身简单化才能建构起来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如此复杂的人际互动,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
(刚刚发现,据媒体透露,那个软件中“师德”部分包括:“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影响的;以权谋私造成重大影响的;黄赌毒情节较为严重的;出现乱收费现象的”等,共10个指标。“并提及每违犯一项,视情节扣5到25分,后果严重者取消当月奖金”——呵呵,都是道德底线!要我看,每一条都够开除教职的。而现在的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了还不扣分,要到“造成严重影响”才动真格;黄了、赌了、毒了还不扣分,要到“情节较为严重”才动真格。让电脑去判断“造成严重影响”和“情节较为严重”吧——原来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师德”乃是“送分”的指标,结果是谁的“师德”都扣不了分。——失望之极,现实中的电脑考核,比与博友在网上讨论的,层次不知低到哪里去了!一个糊弄人、忽悠人的玩意儿!)
从管理主义的迷思中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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