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与《红楼梦》


    金庸先生曾经以“一个讲故事的人”自称,当然,他是很会讲故事的,但金先生,也肯定不满足于做一个单纯讲故事的人,于是,《笑傲江湖》与《鹿鼎记》横空出世了。

  金先生在《鹿鼎记》的后记中提到了《红楼梦》,我以为,正是他个人“文学野心”的流露,《鹿鼎记》的创作初衷,未必不是为了挑战《红楼梦》。

  《鹿鼎记》与《红楼梦》,本来是一类作品。

  一种特有的文化,一种特有的社会运行模式,历数千年风吹雨打,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鹿鼎记》要展示的,便是这样一种残酷的真实。其主人公韦小宝何许人也,一个流氓,一个混混,一个色鬼,一个贪污饕餮的人,一个蝇营狗苟之辈,就是这样一个人,风生水起,黑白两道通吃,妻妾成群。他成功的法门,在于下等妓院里的生活经验。在韦公小宝的眼中,天下本来是大妓院,皇宫、王府、帮会莫能外。他活得滋润,实在因为,那样一个社会,本来是劣币驱走良币,非是他那样的流氓,根本不可能有活得滋润的可能。

  曹雪芹对传统社会模式的看法,应该近似于金庸,他厌倦了残酷的真实,他力图要写出的,是脱离了残酷真实的一种梦境。《红楼梦》要展示的,就是作者心中的一个美丽的梦,而绝非要揭露什么、控诉什么。我个人越来越认为,《红楼梦》是一本写不完的书,曹雪芹没有办法写下去了,或者是写出来后立刻就自己毁掉了,他希望笔下的人物能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希望自己能永远美丽地想像下去,尽管他曾经设想出了一个悲剧性的结局,而真正写到风流散去,他已不想、不能、不敢刺破自己编造出来的那一个美丽的梦境。目前公认,《红楼梦》前八十回为曹雪芹亲笔,至此,悲剧的大幕已徐徐拉开,但就在这亲笔的最后几个章节,曹雪芹已明显失去了对这部作品的驾驭控制能力,连文字也支离破碎,当悲剧真正来临,整部作品的基调开始被破坏,可能令曹雪芹感觉到了人格的分裂。写晴雯死亡,已经是勉为其难,我为曹雪芹,当大哭一场。更早几回封笔,或者为更好的选择。

  《红楼梦》能走进无数人的心底,因为这无数人,看见了现实的残酷,一直希望着、等待着这样一个超越现实的美丽的梦。何况人物的悲剧命运,尽管在判词谶语中有所透露,终究没有来得及形诸文字,更形成为悲凉者心中的、那一份惊心动魄的美丽。《红楼梦》残,将一个美好的梦境印在了无数读者的心上,真正是作者的幸运,读者的幸运,文学的幸运。

  《红楼梦》要着力刻画的,是一群好人,尽管以现代人的道德观衡量,梦中人也未必算得上好人,贾宝玉未必比薛蟠更加合适相处,晴雯其实也相当的势利、凶悍;《鹿鼎记》要刻画的,却是一群还算坏得有底线的坏人,终于殊途同归,《红楼林》甚至都不能写完,而韦小宝,要么变得更坏,实际也面临了生存危机。可怜在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康熙盛世,将妓院生存法术发挥得淋漓尽致的韦小宝,却也连坚守坏得至少还有一点底线的原则也做不到,只能诈死跑路,跑到不会再展开的梦境中去。那梦境中,还有一个种满了梅花的庄子,令狐冲在月下独酌,忽然想到了死去的小师妹,一阵悲从中来,好在花丛中的小楼里,适时传来琴声叮咚,是盈盈在独奏《笑傲江湖曲》,终于能感觉到温暖。然而这温暖,真的能持续下去么,新的一次“灭门”,应该已经在某个角落中酝酿。

  一种特有的文化,一种特有的社会运行模式,历数千年风吹雨打,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无论好人、坏人,都没有了稍微光明的前景。

  当然的,正如鲁迅说:“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到的是淫,经学家看到的是易,才子们看到的是缠绵,革命家看到的是排满”,将《红楼梦》与《鹿鼎记》联系在一起,视《鹿鼎记》为20世纪华人小说之最杰出的成就之一,为一种古老文化的挽歌,只不过,前者为凄美的挽歌,而后者为残酷的挽歌,我也只能说,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与《鹿鼎记》类似的书,我觉得还有《围城》,但《围城》的可读性,可是比《鹿鼎记》逊色多了。

  同样,以“小无赖居然左右逢源妻妾成群,分明是在歌颂流氓手段和‘一夫多妻’制”为由,将《鹿鼎记》评选为“新中国60年10本最差的书”之榜首,也代表了另一些人的看法,无可厚非的。虽然格格阿哥们一团和谐,或者“圣明天子在上”,与良臣善民一起走在“金光大道”上的情景实在不怎么能令我接受。

  如果因此引起了争论,争论的意义,决定于争论者的真诚。至少不应该以某个人、某部书的某种僵硬的文学地位为标准,给予盲目的推崇或贬抑,乃至觉得其他人不与自己一样盲目就大逆不道似的,那是特别令人痛心的。美丽的梦境慢慢在变成吃饭喝酒分金银的所谓红学,未偿不是真正的红楼梦断。(《广州日报》)http://news.163.com/09/1014/05/5LIFLCJU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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