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现象”面面观


 
  2008年被称为“中国山寨年”。从最初的“山寨手机”,到“山寨明星”,再到“山寨影视”、“山寨晚会”,“山寨现象”层出不穷,形成了一种有趣的“山寨文化”。
 
  山寨原本是指旧时绿林好汉占据的山中营寨。广东人最先把这个词冠于工厂之前,是用来称呼那些没有正规品牌的小型电子加工厂、小作坊。山寨工厂的产品则被称为“山寨产品”,如“山寨手机”、“山寨MP3”等。由于山寨产品大多模仿名牌产品,“山寨”便成了模仿的代名词,各种模仿行为也纷纷被冠以“山寨”之名。当“山寨”成为一种流行的社会现象之后,“山寨文化”也就应运而生。

草根阶层的躁动

  任何一种文化现象的产生,必定有其社会根源。山寨现象的出现,实际上是社会差异引发的草根阶层的躁动。
 
  以山寨手机为例,完全是由于大小企业经济地位不平等滋生的产物。由于手机生产存在准入门槛,小型电子加工厂和小作坊因为缺乏规模经营的经济实力,无法获得手机生产许可证,只好走上了山寨之路。手机的核心技术是芯片,而芯片厂家通常会向手机组装工厂提供详细的设计应用方案,因而手机组装并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分工协作程度很高,几乎所有的工序都可以通过专门的外协工厂完成,也就是说山寨工厂同品牌手机厂家一样具有组装手机的能力(实际上一些品牌手机也是通过外协工厂生产的)。山寨手机尽管出自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山寨工厂,但其产品的功能与品牌手机并无多大差别,有些山寨手机甚至还集成了各种品牌手机的优点。功能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山寨手机比品牌手机价格便宜许多,这就表明品牌手机存在着高额的利润空间。正是由于有利可图,才催生了大量手机组装工厂。而人为设置的准入门槛,使得众多小工厂、小作坊处于不平等的经济地位,沦为山寨工厂,多少有一点逼良为娼的味道。
 
  同样,文化地位和话语权的不平等,迫使草根阶层惟有通过山寨影视、山寨晚会的方式来获得表现机会。例如韩江雪的“山寨版百家讲”、蜀山少侠的“山寨版红楼梦”、老孟将要举办“CCSTV山寨春晚”,就是草根反抗主流、挑战权威的一种躁动。韩江雪将这种躁动称之为“非暴力抵抗文化霸权”,以区别之前一位读者用掌掴的暴力方式向《百家讲坛》名师阎崇年发泄不满。《百家讲坛》说来说去是一个“名家讲坛”,从不给草根提供表达思想的渠道。韩江雪在博客上说,他曾有过三顾央视被拒的经历,才决定自己拍了一个讲述《靖康耻》的视频。他的这个山寨版百家讲坛,发布到新浪和搜狐上之后,一个多月时间就获得了近40万次点击。韩江雪因此在博客里宣称“咱们草根有力量”。

山寨现象的争议

  各色各样的山寨现象层出不穷摧城拔寨,形成了一道颇有意思的风景线,也引发了广泛争议。赞成者认为,山寨是一种代表草根的非主流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饱含存在的价值和光大的意义。而在反对者眼里,山寨产品就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山寨文化就是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强盗文化,如著名时评人王冉指出:“虽然有些山寨产品的确能给某些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价值,但是总体来说,山寨文化的泛滥与其说是对草根创新精神的标榜和昭彰,不如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尚不足的裸露与讽刺。”
 
  那么,山寨现象究竟是否侵权?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山寨文化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知识产权的侵犯。葛剑雄教授把山寨现象分为两种:一种是具体的商品,比如手机等;另一种是文化和精神产品,比如百家讲坛、春晚等。他主张对以营利为目的的山寨产品不能过于宽容,而对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版春晚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山寨文化,则允许它们存在。
 
  但是,以营利为目的山寨产品是否一定构成侵权,值得商榷。如山寨手机,它的设计技术同品牌手机一样来自芯片厂家提供的设计应用方案,技术上肯定不存在侵权行为。有些山寨手机以“NCKIA”、“NOKLA”作为标识,确有仿冒“NOKIA”之嫌,但不能因此将所有山寨产品一棍子打死。大多数山寨产品并非冒牌,而是杂牌。
 
  而将“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版春晚”被允许存在的前提,同样不是明智之举。虽然有些山寨现象纯粹是为了好玩儿,或者满足一下自己的表现欲、表演欲,但也有不少与商业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老孟的“CCSTV山寨春晚”以及长沙、上海、深圳、郑州等地蜂拥而上的山寨版春晚,都不能排除策划者带有商业目的。贵州卫视如果转播老孟的“CCSTV山寨春晚”,肯定也会插播一些商业广告。难道因为它们带有营利目的,就要封杀?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不同的社会群体有着不同的文化需求,对草根和非主流文化进行粗暴封杀,显然与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山寨现象都值得欢呼。由于山寨现象源于草根阶层的躁动,难免良莠不齐。对于假冒伪劣和恶俗的山寨产品,应当坚决抵制,否则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这些伪冒产品的受害者。

山寨现象是社会常态 

  尽管2008年被称为“中国山寨年”,但实际上山寨现象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常态。如前几年流行“模仿秀”,就是一种山寨文化,只是那时还没有“山寨”这个说法。2008年山寨现象形成一股风潮,与媒体的热炒有很大关系。
 
  其实,山寨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外国同样存在。据报道,在欧美盛行的“车库文化”中,不少玩家往往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取各家的零件,拼凑出一辆属于自己的“山寨汽车”。更有趣的是,2008年11月12日,美国一个叫“应声虫”的民间组织,竟然策划了一张“山寨版纽约时报”,所刊载的内容全是“山寨新闻”:伊拉克战争竟然结束了;美国军队将陆续撤出伊拉克;布什总统因叛国罪遭到指控;国务卿赖斯公开为美军因为没有在伊拉克发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道歉……山寨版纽约时报轰动一时。
 
  山寨文化是一种消解主流的文化,是草民对垒权威的文化,但主流与非主流之间、权威与草根之间并不总是对立的,而是在不断磨合。在磨合过程中,有些山寨文化会被主流文化“招安”,有些则将自行消亡。比如山寨手机,有些山寨工厂做大后会走上品牌之路,有些可能会在竞争中倒闭。山寨影视、山寨晚会也一样,有些会融合到主流文化,有些则是昙花一现。不过,旧的山寨文化被招安或者消亡之后,又会有新的山寨文化出现。只要社会差异依然存在,山寨文化就将经久不衰。(文/谢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