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家顾问单位开发的别墅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业主,部份业主起诉要求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因为迟延的时间长,房款总额大,最多的违约金算出来达到了三十万。虽然现在确实还没有将房屋交给业主,但对这批案子,我还并不认为肯定会输。因为:1、业主付款存在违约,开发商可以相应的延长交房时间;2、合同约定的基本的交房条件,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内已达到,并已通知业主收房,业主以对房屋正常使用没有任何影响的其它条件没有达到为由拒绝收房,本身是值得商榷的;3、合同中有一条业主违约按总房款10%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开发商可据此反诉,只要反诉成立,即使本诉要求全部获得支持,也基本上可以扯平。

事件的发展不会完全按照我们的预计进行,但总体进展可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