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新闻:年内破除公务员铁饭碗!
在神七上天的时侯;共和国再传喜讯靳光祥今夜无眠。在集中精力、废寝忘食、昼夜加班、反复修改100多遍写完一一《谈山东腐败重灾区与医疗改革和发明创造的关系》,在价值中国网、人民网强国论坛、人民网实名论坛、人民网三农论坛、中国记者联盟发表上传后。使靳光祥陷入沉思的另一个问题一一就是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在此之前靳光祥在人民网和中央电视台复兴论坛多次发表文章;疾呼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做为国家的主人铁饭碗已经打破。公务员做为仆人还有什么脸面再端铁饭碗?因此,必须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针对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需要以三铁破三铁,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换种描述也就是;站在广大民众利益的基础上,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公务员不搞特殊化社会才能更和谐。
关键时刻事实再次证明;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保护的是人民利益,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 。伟人毛泽东指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专政同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年内破除公务员铁饭碗事实再次证明一一魅力胡锦涛总书记真英明!人民的好总理温家宝真好!使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令人震奋的好消息,互联网时代真好!互联网时代万岁!万万岁!!
在公务员退出机制未建立起来之前;这一机制上的弊端造成的危害有多大,推荐浏览一一谈山东腐败重灾区与医疗改革和发明创造的关系。没有高山则显示不出洼地:只有认识到这一机制上的弊端和落后,才能意识到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有多么重要!!
值得令人兴奋的是在神七上天的时候,近期中共中央做出英明重大决策;在科学发展观的前面又加上实践二字,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用Google搜索一一谈山东腐败重灾区与医疗改革的关系,竟然搜索出以下页面内容。
出人意料的是割草逮兔子一举两得还有意外收获;写科技反腐文章竟然写出一篇学术文章来。一一看反腐败的免费学术广告语都有了,就应该意识到该文对反腐败与医疗改革和发明创造有多么重要了一一你能不进来看看吗?!
真诚希望大家浏览该文,阅后多转载此文。贴满各个论坛和空间.让我们的父母官们看看,当他们在台上高谈阔论的时候,当他们在酒桌前恍酬交错的时候,当他们在台上学习三个代表的时候,多想想下岗职工和农民因病返贫有多难。多想想温家宝总理为地震灾区挽救生命、创造希望而流下着急难过的眼泪。多想想温家宝总理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对中外记者说:“最感头痛的是看病难”。
人间自有真情在,世上还是好人多。在此,谢谢中国网监给予的支持。如果没有中国网监和价值中国网给予的支持,这篇反腐学术文章就很难发表出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昔日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将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和辞退规定。还特别提到了“研究建立公务员交流与正常退出机制,修改完善辞退规定,着手研究起草辞职、回避规定”。行政法专家称退出标准救济机制等诸多问题尚需细化,公务员退出机制短时间内难以完善。一时间已是评论如潮,但质疑也不绝于耳,“公务员“铁饭碗”真能在年内打破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天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昔日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将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和辞退规定。 据有关方面保守估计,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数量约为500万人,加上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为4000多万人。而且这支队伍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大多数行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时,公务员却能在一片惊涛骇浪中四平八稳地安享太平。 民间对公务员队伍“只进不出”的评价并不严谨。实际上,早在15年前,公务员退出机制就已初具雏形。 上海浦东聘任制公务员签约 “最高年薪40万是误解,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是协议工资制度,并不存在上限。”浦东新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处长郭嵘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如是说。作为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之一,上海浦东新区的“首聘”颇受关注。【详细】 昆明部分公务员将可招聘 “昆明市的部分公务员将通过双方协议实行聘任制,服务期间双方可视情况解除合同,服务期满6年以上且表现出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根据单位需求转为委任制公务员……”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到,《昆明市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经得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于近日出台。【详细】 2004年11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规定了公务员退出的鼓励措施、淘汰制度和惩戒机制。其中有关鼓励措施规定,凡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的,将根据其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下海”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过程中最关键的词汇其实就只有四个字———“利益平衡”。有两大难点亟需破解:一是退出后的补偿问题,二是如何确保这一机制的可支持性和可接受性。这两大难点会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哪种情况属于补偿范围?具体补多少?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在制定各种退出标准时各方能否接受?
·国家公务员局着手起草辞职辞退规定及配套政策
《通知》指出,今年刚刚挂牌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下半年将加快《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进程,包括“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日常登记办法”等配套法规。此外《通知》还特别提到了“研究建立公务员交流与正常退出机制,修改完善辞退规定,着手研究起草辞职、回避规定”。此前还有消息说公务员辞职辞退相关规定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详细]
·公务员退出机制让公务员有一丝隐忧
在这样一支堪称“庞大”的队伍中,危机感已经弥漫。
于庆,10年前考入某国家机关当公务员,如今已是处级干部了。在获知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消息后,年年被评为“优秀”的他还是有一丝隐忧。[详细]
·新陈代谢缓慢,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弊病
据原人事部统计,自1996年至2003年的8年间,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年均不到2500人。按照全国近500万公务员计算,公务员年辞退率仅约0.05%。有专家指出,显然,与其他社会职业相比,这是一个严重缺乏流动性和新陈代谢程度十分不足的职业生态。
新陈代谢缓慢,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弊病。
首当其冲的一点是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详细]
·“辞职、辞退、提前退休”是精简人员主要方式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条例对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分别进行了专章规定,并首次以法规的形式作出了“开除”的规定。
200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同样也包含这些内容。“从法律规范上来讲,公务员退出机制实际上已经建立起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 [详细]
·制度完善尚待时日
对于四处盛传的“退出机制有望年内建立”的消息,杨建顺依旧冷静地认为,“这将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的理由是,退出机制的完善既需要理论的引导,又需要具体实践的助推,特别是传统制度形成的惯性,需要时间来慢慢改变。
专家普遍认为,退出机制一旦细化,就需要面对各种绕不过去的问题。比如最低服务年限,虽然公务员法没有规定,但习惯上都按五年执行,五年中就算是公务员自己想退也不允许;另一种情况是,公务员自己不想退而单位不想再用。“这里面又有很多不同的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分别制定标准。”
如果从外部审视,完善退出机制过程中最关键的词汇其实就只有四个字———“利益平衡”。[详细]
·“政府雇员制” 铁碗变泥碗
扬州试水全面政府雇佣制 2008年7月17日,上海市聘任公务员落幕不久,扬州市又推出“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称《办法》) ,开始全面招收政府雇员。《办法》只有薄薄4页纸。据此,政府雇员被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普通雇员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有中级职称;高级雇员须是特殊的高级专才,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业绩突出。相应的,“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共6档,普通雇员是1~3档,年薪分别为5万、6.5万、8万;高级雇员为 4~6档,年薪分别为10万、12万、14万,并适时调整。对少数特别优秀、能作出巨大或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批准可另行确定年薪标准。【详细】
·高额补偿退出机制
辽宁、山西、江苏等地,也纷纷以“保留人事关系”等方式,给想“下海”创业的机关干部系上了“安全带”。
·公务员辞退机制
常任制公务员的辞退,公务员法中已经规定了五种情形: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然而,现实情况是,“五种情形”的执行效果都不理想。专家分析认为,症结在于“传统人事制度的惯性”。说得通俗点,就是一些领导不愿意“得罪人”,轻易不肯辞退公务员。
·引咎辞职制度
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起,我国公务员制度在设计、实施到完善等方面,都一直致力于通过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以去除以往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铁饭碗”、“铁交椅”等“机关病”。一方面,除建立退休、升降、交流等制度实现公务员的正常交替更新外,公务员制度还特别设立了辞职辞退制度,使机关人事管理不再死水一潭。另一方面,公务员制度中的廉政约束机制也逐步发挥“威力”。这主要体现为有关公务员纪律、处分和回避制度以及对领导和“热点”职位有计划地轮岗,对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实行回避等,加强了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
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更是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除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则和考核、惩戒制度外,还规定了公务员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进行严格考核,而考核结果则与职务的升降、与涨工资发奖金以及辞退相挂钩;违反纪律的要受处分。【详细】
·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过程两大难点亟需破解
类似的问题还有,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也是辞退的一种情形,那么,考核标准是什么?如果说是违反纪律,谁来判断?如何判断?如果是开除,是否给公务员陈述、申辩的机会?还有公务员退出的救济机制,现有规范中对此很少涉及,导致了目前的申诉机制不是很有效。那么,怎样才能给公务员一个公平的申诉机会?此外,公务员的社会保险问题也是阻碍公务员顺利退出的一大原因。所有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们都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将来,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社会保险的转移都会成为一个大麻烦。[详细]
·公务员退出机制关键是打破“官本位”
有关公务员正常退出的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其中一个很大原因是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作崇,机关“衙门”作风严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早已为人们所诟病。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人们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和敬畏,进而导致长官意志、权力至上观念和依附意识依然盛行。官职大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政治待遇、社会名声、经济收益、工薪多少、住房大小、专车档次等等。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导致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任职容易免职难,即便改任非领导职务,也成为待遇不能少、职级不能下、具体工作不多的特殊群体,这些人员长此以往在机关中沉淀,造成了官多兵少的局面,导致做具体工作的人少,指挥的人多,“巡视”、“调研”的人员多,不少单位又只好长期借用、混岗使用事业单位人员,加大了政府的用人成本,损害了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进入之后退出难,因此等待观望、得过且过、“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心理普遍存在。只要不犯错误,即使能力一般、表现一般也很难辞退,公务员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详细]
·公务员退出机制贵乎“正常”
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早在1987年,公安部就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辞退公安干警的规定》,率先在全国公安系统建立辞退制度,首开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工作人员之先河。1995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对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又专列一章详细阐述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相较以往,人们期待正常退出机制能在退出对象、利益机制和官民文化层面上真正落实“正常”二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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