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大小非”不足畏
《财经》记者 沈乎 [09-21 00:41]股东抛售股票和上市融资是资本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表现,限制交易只会扭曲市场扭曲
【《财经网》专稿/记者 沈乎】不应高估“大小非”的冲击或限制“大小非”抛售,而应要求上市公司实行强制现金分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月20日表示。
吴晓灵在“2008中欧-华安锐智沙龙”上谈到,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动荡对中国金融业和实体经济的实质影响远远小于心理影响,中国应该抓住机遇稳步发展资本市场。当前发展资本市场首要问题是提振市场信心,而不是资金问题。
她认为,“大小非”对市场的冲击远不如想象严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解禁股中占绝对多数,占比达到71.75%,控股股东套现比例并不太高,只占23.04%。并且,随着市盈率的回落,“大小非”减持动力在减弱。
吴晓灵说,股东抛售股票和上市融资是资本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表现,限制交易只会使市场扭曲。如果没有股东自由买卖股票,就没有资本市场价格发现的机制,市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预先公告过的事项,投资者在做投资分析时应予充分考虑。投资者应该考虑用什么价格买入股票,而不应该企望大股东不要卖出。用大股东不流通的代价保持二级市场的高股价,这是违背市场机制的。”吴晓灵说。
吴晓灵认为,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经历过转型过程中的阵痛,但现在实质阵痛比心理阵痛要小得多。只要心理上没有大恐慌,就不会给市场带来大的影响。
所谓“大小非”,是指股权分置改革后暂存的非流通股。其中,“小非”特指一股东持有占总股本5%以下非流通股的情况,一般限售期为股改后的12个月;“大非”特指一股东持有占总股本5%以上非流通股的情况,限售期一般为股改后的两年及以上。
吴晓灵建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行强制现金分红,是引导价值投资理念,克服短期炒作的基础性工作。”她认为,如果投资人不关心股票分红,只关心是否会用更高的价格卖出手中的股票,就成为一个博傻的市场,市场就会随心理因素引起的资金流动而波动。
吴晓灵说,股息高于存款利息,应是判断股票价值的基础因素。但反观中国证券市场分红的情况:2007年1550家上市企业中,分红的只占52.4%。其
中,股息高于一年期存款利息的只有4.1%,高于半年期利息的0.8%,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35.3%,12.1%的企业连活期利息都没有,“还不如存银
行吃利息”。
她表示,为实行现金分红就要征税,需要改税制,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简化累进税制级距,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促进公司分红,促进个人消费。
吴晓灵还建议推出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改变市场单边行情,减少股价过度波动。她认为,次贷危机根源不在于金融创新,而在于创新的衍生产品违背了让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的基本原则。她建议,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严格限制向银行融资的比例,衍生交易要限制杠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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