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名厅级贪官为啥愧对黎民百姓频频沦为“阶下囚”?
从王斌整个受贿过程来看,他的“贪婪”显得颇有“节制”。随着其掌管权力的越来越大,收受的贿赂款项越来越多,王斌为让自己良心稍安对自己收受钱财设定了一个基本的标准。据王斌交代,本案的行贿人很多都是通过王斌的朋友或同僚介绍、引荐的,经过多次交往取得王斌的信任,一般几千元至几万元的现金王斌都能“心安理得”地笑纳。但是王斌在2005年第一次收受林某所送的1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8万余元)后,因为觉得数额巨大,连续几天睡不着觉,“晚上都是心惊肉跳的”,从此王斌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现金额度门槛———10万元人民币。唯一一次例外,也是于2008年春节收受行贿人赵某11万元人民币。
就在两天前的9月3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因涉嫌受贿1500多万元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梁晓琦在先后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
9月4日,国航重庆分公司原副总罗某因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某曾经收受他人7.7万元,其中3.3万元作为帮人承揽工程所得,而剩余的4万元却成为介绍他人结识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的“中介”费。
9月5日,在城市建设、人事调动、帮助同学协调关系上涉嫌收受232万元贿赂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
如果加上此前不久法院审理的重庆市涉嫌受贿2226万元的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由此记者想到了受贿966万元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受贿120万元渝中区纪委原书记郑维、受贿76万余元的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案等,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几个月时间里已经将多名厅局级干部送上了法庭。
从一个个受人尊敬、仰慕的高高在上的厅级领导,沦落为人民群众不齿的罪犯,这巨大的落差后面不只是这些贪官应该反思,还应该给我们每一个人以特别的警示。而犯罪带来的后果除了贪官个人前途的毁灭外,还有他们家人的痛苦。
这些贪官在权力面前上演的一台台似曾相识的贪剧,没有过好人情关、美女关、金钱关。又一次让各级领导干部引起深刻反思,面对利益的巨大诱惑时,应该如何面对?也许这些贪官的双手被戴上手铐时,他们会终于明白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谁敢触犯法律谁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李源潮说得好:“当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三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真心希望那些行走在法律边缘、企图蒙骗过关、逃避法律的人们,在行使手中权力的时候能否多为百姓想一想?是否愧对苍天大地,愧对黎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