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媒体不应弱化舆论监督
范以锦
我这里说的“强势媒体”,是特指由党委和政府部门直接掌控的机关报、电台、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
这些强势媒体创办以来,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引领潮流的作用,但这几年“引领”的地位似有被网络等新媒体取代之势。我们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积极探索在新兴媒体活跃时期如何搞好舆论监督,防止主流强势媒体舆论监督方面的弱化现象。
舆论监督的三个重要时期
媒体的的批评报道有三个重要时期——
第一个时期50年代,是舆论监督的兴盛时期。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党执政之后发扬这一优良作风,将党报的批评当作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力武器。从中央机关报到地方党报都高度重视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那些目无法纪政纪、以权势压人以及官僚主义作风等现象的批评,经常见诸报端。华南分局机关报《南方日报》创刊后第一个著名的批评报道,是1950年2月在第一版显著位置批评了广州一名局长,批评了他的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作风。党报除了批评报道,还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指导下的学术“争鸣”。但是,反右斗争之后,属学术讨论范围的“争鸣”的声音很难听到了,批评报道更是少了。后来又有“反右倾机会主义”的运动,有些媒体领导因对浮夸风问题发了内参,便在运动中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撤职处分。只能说形势好,谁说“不”字就有可能垮台。当然,各地的情况也不完全相同,而且当环境比较宽松时,批评报道又开展起来了。比如,纠正浮夸风时,《南方日报》等报纸又寻找机会开展舆论监督,上级党委也强调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60年7月,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就曾指令《南方日报》在第一版刊发批评报道。8月28日,他在省委工作会议上提出:“报纸主要是表扬好的,但是也要有适当批评,对具体工作中的缺点要有揭露,这样才有战斗性。”尽管这样,但批评报道不再像50年代那样尖锐和持续了。到了1962年11月迫于当时的形势,南方日报编委会发出了《关于报纸不作点名批评的通知》,批评报道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怎么把握啊?难!有些报纸试图避开敏感的话题,对官僚主义以及社会上的某些丑恶现象等进行批评,比如《羊城晚报》开设了“五层楼下”专栏。这些难得的批评报道,当属打“苍蝇”、“蚊子”,不属打“老虎”之列,但到了“文革”也不容存在,被扫得一干二净,最终《羊城晚报》还被斥为“造谣放毒”的报纸,在“文革”中停办了。
第二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真理标准的讨论”至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阶段,是舆论监督优良传统得以恢复并得到提升时期。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在真理标准讨论中,冲破思想禁区,批评思想僵化和背离三中全会精神的错误行为,为恢复党的优良传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鼓与呼。后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创办的《南方周末》、中央电视台开辟的《焦点访谈》,被人们称为一南一北的重要的舆论监督力量,开创了舆论监督的新局面。
第三时期,网络等新的传播手段兴起时代,是新媒体、传统媒体与民间舆论形成合力的立体式的新型舆论监督时期。
这种监督不仅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实现互动,而且与民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打破沉闷的局面,把舆论监督推向了新的阶段。一般来说,先是由受众,比如网民将一些问题发到网上,然后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议论,形成网上热点,传统媒体再介入,与网络媒体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的力量。比如,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最先出现在网站上。随后,《南方周末》对此公开报道后,其它传统媒体也跟进,迅速引起一场“地震”,最终纪委介入,将腐败分子的问题查清。去年发生的黑砖窑事件、PX事件、虎照事件等,都是新媒体、传统媒体与民众形成合力的新型的舆论监督。
强势媒体的强势出击是怎样出现的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出,前两个时期都是主流的强势媒体积极主动地搞好批评报道,引领“舆论监督”的潮流。
主流的强势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否强化,与党委部门是否重视舆论监督有很大关系。这里我列举第一个时期和第二时期的典型事进行分析就可以得到引证。
因批评报道不够得力,一而再受到中央大报《人民日报》的点名批评,从现在的视觉来看,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正面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做得不好或不太好,受批评是很自然的,谁听说过因批评报道不得力受批评的呢?
因批评报道做得好,纪委一而再给报社写信表扬和感谢,而且不是某篇批评报道,而是对一个报社整体的批评报道予以肯定、支持。从现在眼光来看,同样有点不可思议。因为,目前很难看到这样的实例。
然而,这两件事都曾发生过,并且同时发生在广东的南方日报。
前一件事,发生在50年代初期。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地方报纸组给南方日报社来函,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经常有力。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报纸工作述评,批评《南方日报》在反官僚主义斗争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做得不够,表现了很大的软弱性。2月12日《人民日报》报纸工作述评,再次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不力。
其实,《南方日报》批评报道并不差,1950年至1953年,《南方日报》批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报道、读者来信和评论达100多篇,在广大读者中有很大的影响。“《南方日报》是主持公道的”,成了《南方日报》当时的口碑。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是做得很好的了。但《人民日报》为何还不放过,再三对《南方日报》进行抨击?在他们看来仍属不够得力,而引发的导火线是广州市税务局第二分局长扣压人事件。人民日报认为,此事严重侵犯人权,受害人申诉了8个月,南方日报并非毫不知情,主要是不敢揭发。后来广州市机关给这位局长作了处分,人民日报认为处分太轻,批评《南方日报》报道处分决定时未表示任何意见。
面对《人民日报》的批评,南方日报的领导者不仅没有去抵制、去批驳,而是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进行整改,还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因为,南方日报的领导者是非常赞同搞舆论监督的,《人民日报》的批评其实就是为《南方日报》开展舆论监督壮了胆。1953年1月22日,南方日报编委会对人民日报8日来函作出答复并上报华南分局。2月13日,《南方日报》发表社论《大胆把那些坏人坏事揭发出来》。
3月23日南方日报编委会讨论《人民日报》报纸工作述评,进行检查,并就《人民日报》的批评作出答复。4月2日编辑部召开大会,报社领导传达了编委会就《人民日报》批评的检查。这是报社当时对批评报道的态度,而上级党委又是什么态度呢?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针对人民日报来函和南方日报的答复批示:“来信与复信应即发各级机关首长一阅。”这实际上是告诉各级领导,《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还做得不够,必须支持《南方日报》搞好批评报道。有了人民日报和上级党委的支持,《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后一件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1988年10月28日,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信给南方日报,表扬南方日报在惩腐倡廉报道中作出的贡献,信中列举了《南方日报》揭露的一批以权谋私,令不行、禁不止,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之后指出,这些报道对党员、干部、群众都是很好的教育,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希望继续努力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1990年12月23日省纪委再次来函勉励南方日报。信中说:“在这场反腐败斗争中,作为省委机关重要喉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充分显示了舆论监督的威力,赢得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好评。在此,再次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作为上级纪委对报纸又是感谢又是敬意,实在难能可贵。
南方报业出现《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勇于开展舆论监督的媒体,原因多方面,其中一个就是源于南方日报文化基因的传承。敢于批评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是南方日报的风骨所在。而这一品格的形成,有报人自身的努力,也与党委的支持分不开。建国初期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就指出:“南方日报应该在思想批判工作上做出成绩来。”他指的思想批判其实就是批评报道。1953年1月,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在华南分局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目前,报纸最需要做好的有两点:第一,是联系实际,多登载群众创造的典型,更有力来推进工作;第二,是加强批评,要敢于与一些违法乱纪和各种落后倾向作斗争,力求从各方面来改进我们的工作。”
如果没有叶剑英、陶铸等领导的支持,《南方日报》第一个时期的批评报道的开局就不会那么好;如果没有当年《人民日报》的批评和鼓动,《南方日报》对批评报道的重视程度就不会那么高;如果没有广东省纪委的肯定、支持,在第二时期也不会有足够的勇气来承受批评报道的压力。
在第二时期,《南方日报》的舆论监督有几年曾有过这样的辉煌:每周至少有一篇批评报道发在第一版,每年有四至五篇批评报道刊登在第一版头条。当年读者和业界对《南方日报》有两个评价,一是政策宣传做得好,二是批评报道搞得好。批评报道强化了《南方日报》的权威性、战斗性,成为了《南方日报》的拳头产品。
新媒时代的“强势媒体监督”不应缺位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第三个时期强势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存在弱化的现象。尽管最终强势主流媒体也参与并形成合力,但它的顺序是:网络等新媒体介入——非强势传统媒体跟进——强势主流传统媒体最后进入。从总体上来说是这样,当然也有特殊的。比如,新华社有些最先发布的批评报道,质量高,影响力大。
为什么会出现新的传播手段先介入的新的舆论监督形式?原因在于网络相对自由,在网上发表各种声音的环境较宽松,先进的传播手段传递的信息更直接、更迅速,不易被拦阻,并可以与受众互动。
机关报、电台、电视等强势的主流媒体,大多属于传统媒体,传播速度远远落后于网站等新媒体,又不具备互动性。而且,这些强势媒体是由党委、政府部门直接掌控的,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禁令”很快就到位。当你采访好、准备见报时,“禁令”或各种关系的“招呼”就来了。有些“禁令”也是需要的,哪一个国家没有新闻管制?问题是有些地方用得太滥了,而且只有传统媒体才管得住。而新媒体的互动性、快捷性及不易阻拦等特性,使得舆论监督题材的文章迅速在网上传播。久而久之,传统的强势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弱势就出来了。
如果传统的强势主流媒体,能以其公信力、影响力,重视网上舆论,与“网声”互动,成为互为作用的两股力量,对推动舆论监督是有重要作用的。这样的事例也很多。但在有些地方,有的问题已成为网上舆论,传统媒体应及时跟进了,还去限制传统媒体,而且限制的是更为准确权威的报道,这就使人难以理解了。另一种情况是,强势主流媒体最早掌握了线索,却因受到限制而被新媒体抢发了。当然,也不能没有管理,“限制”和“放开”需要把握好度,问题是有些地方只有“限制”的本事,而且只能限制到传统媒体。
传统强势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缺位,或沦落为新媒体的配角、追随者,丧失的是它的最可贵的权威性和战斗品格。
网上可以看到许多真实,也有不少谎言,对非理性方面需要加强引导。我们的强势传统媒体为何不积极介入舆论监督,将“真实”的发布权更多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且又可避免谎言的流行?
其实,业界都明白,不是我们新闻从业人员不想搞舆论监督,也不是我们的国家高层不同意搞舆论监督。有哪一个文件说过不让媒体批评呢?相反我们党的许多文件都强调要加强舆论监督。现实中,也有像仇和、王金山这样的一些欢迎媒体批评的官员。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希望新闻记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要敢于曝光阴暗面,勇于鞭挞假恶丑,为媒体实行监督创造了开明的环境。
问题在于支持舆论监督的人太少了,一些人思想观念的扭曲,使一些传统的强势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不能及时到位。
现在流行的一种说法,叫做“负面报道”。一些地方的官员习惯于将舆论监督称为“负面报道”,并认为搞批评报道既有损形象又影响社会稳定。这种观念作祟,当然就无法积极去推动舆论监督,甚至想办法去“化解”或压制。有些地方明确对新闻单位提出,批评报道不准放到第一版,有的甚至提出本地报纸要宣传光明面,不要去搞批评报道。对上级党委办的报纸或其他外来报纸,以加强管理为名,要求相关部门封锁“负面消息”、“加强公关”等等,千方百计抵制批评报道。
舆论监督真的是影响稳定的“负面报道”吗?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将这一非常积极和非常正面的报道,扣上“负面报道”的帽子,令人不可思议。第一个时期和第二时期的强势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推动民主政治、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何来不稳定?1999年5月,珠海市委办制订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为防止一些部门人为设置障碍,确保舆论监督顺利进行,《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批评性报道刊播前,各新闻传媒要确保事实确凿,但任何被批评对象不得要求审稿。”尽管当时珠海的舆论监督是由市里组织一个“小组”与新闻单位进行协调,并非完全放开让新闻单位自行掌握,但起码当时的领导层看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起码认识到了这是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正面报道”,而不是“负面报道”,而且当时也实实在在对影响改革开放的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进行了曝光,推动了珠海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党委和政府部门直接掌管的媒体,其权威性、可信度高,发行量和影响力大,依靠其强势地位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搞好批评报道。现实中,强势主流媒体批评报道中存在的弱化状况应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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