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晓华的那些事儿,应弄得清清爽爽


两年前,在有关部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被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而落马的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日前已赴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究机构任职。828日,一篇题为《掌控当前经济形势的政策建议》的文章出现在经济观察报网站上,该文针对当前中国宏观经济面临的复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文章末尾署名为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现中海油高级研究员。这是邱晓华20071月份被双开消失后,首次以大型国企的高级研究员身份亮相媒体。(829日《人民网》)

据该文介绍,原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1012日,48岁的邱晓华突然被免去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新华社2007123日发布消息称: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

两年时间不到,邱晓华却奇迹般地浮出水面,并且在很有影响的国企中担任研究员,继续享有丰厚的待遇,着实让网友们万分惊讶,邱晓华复出的消息,经《人民网》披露后,迅速成为各大网站的热门话题,网友们对邱晓华的复出也是持各种不同的观点。

笔者也认为,邱晓华以前作为一名学者型官员,曾经给中国统计事业作出了可圈可点的贡献,尤其是“绿色GDP”的推出,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思路,可惜邱晓华因各种原因而过早地结束了政治生命,也让“绿色GDP”半途夭折,实在是有点可惜。

邱晓华此前作为一位具有真才实学的官员,其对宏观经济面的把握,曾令笔者十分叹服。此次复出,其希望继续为中国宏观调控尽力的心态也是发自内心,我们无须怀疑。但邱晓华此次戏剧性地复出,总显得有点不明不白,还是令笔者顿生疑惑。

我们知道,《新华社》当年发布邱晓华“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因为该消息涉及到的是一位正部级官员,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新华社》是不会轻易向社会公开发布的。

如果《新华社》发布的事实很确凿,那邱晓华就要面临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重婚罪”将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比照贪污罪量刑,而该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有关规定是,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按照当前民间约定俗成的说法,一个部级官员收受的贿赂如果仅区区5万,那他会毫无疑问被多数民众赞为“太廉洁”,但这样的观点显然没有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制精神。

我不知道作为正部级官员的邱晓华,其受贿金额是否已经超过5万?如果超过5万,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就应该判处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他此时拥有自由身显然就显得与法无依了;如果《新华社》当初发布的消息,经法律确认有出入,那么作为一名曾经的正部级官员下台,有关部门也应该给予一个正式的说法。

    在我国,“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一直被视为做官的最高操守,虽然很多官员一项都做不到,但并不妨碍其在台上自我标榜,大家只是一笑了之。而因为邱晓华一案涉及到了具体的人和事,而且是前高官,这就更有弄得清清爽爽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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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成中海油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