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07年“卖地”成交118.6亿元


 

  东莞计划在2011年前消化完毕各类闲置土地,6月30日以前未及时补办前置手续的省确认违法用地,逾期将作违章建筑处理。这是日前在东莞市国土资源系统200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获悉的。

  针对近年来房价地价较高导致征地农民对土地收入分配出现的矛盾和意见,东莞今后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将按征地面积10%~15%比例核定留用地,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安置失地农民,同时探索研究土地收入部分返还被征地集体等制度,切实解决好各类矛盾。

 

  从2006年开始,经过一年多的集中处置,目前东莞处置闲置土地达4.3万亩,征收闲置费4亿元,总处置率达到了94.1%。“处闲”取得的明显成效也进一步推动了一级土地市场的量化供应及成交。据了解,去年全年一级市场推出地块39宗,成交37宗,成交面积3521亩,总成交额118.6亿元。

  据了解,东莞已确定目标,计划全市各类闲置土地在2011年前消化完毕,同时在今年做好省确认违法用地完善手续的收尾工作。违法用地现状已建的,限期于今年6月30日前补办前置手续,逾期作违章建筑报相关部门综合处理。现状未建的,限期于今年6月30日前补办前置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省确认的违法用地指标。

  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在会上表示,这几年来东莞房价波动较大,引发了征地农民对土地收入分配的矛盾和意见,土地信访案件增多。针对这个问题,东莞将于今年在征地补偿制度方面,将有改革和创新。

  返10%~15%留用地给征地农民

  据透露,今后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将按照征地面积10%~15%的比例核定留用地,留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安置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利益,并将土地收益的部分收入用于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同时将探索研究土地补偿款内部分配和支出使用、土地出让收入部分返还被征地集体等制度,从源头解决分配问题。

  村民公寓人均用地不超30平方米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润荣在会上表示,东莞要坚持用地指标由市统筹、严禁建设单家独院式私房和无项目标准厂房;落实用地定额制度,对不符合定额标准的项目,要求核减用地面积或由用地单位承诺逐期追加固定投资;建设村居民公寓时,人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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