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业推广股权激励机制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酒店业在改革开放后的短短三十年时间里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不断加强。然而目前我国旅游酒店行业中实行资本化运作的还很少,这种局面导致酒店业管理水平参次不齐,同时由于酒店管理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我国酒店业在管理方面的个性化和创新性落后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

  酒店业在管理方面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的流动性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这一方面是由行业特点造成的,但另一方面又给酒店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带来了相应的困难。同时由于人员的流动性因素,导致企业在制定奖励办法和激励机制时面临诸多矛盾。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建议在酒店行业推广实行虚拟股权激励机制,这样做的必要性在于:

  一、股权激励机制相对与奖金奖励机制来说,最大的不同是管理人员的待遇由奖励性的收入变为制度性的收入,有利于管理人员自我价值的真正实现;

  二、有利于提高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和主人翁精神,充分调动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有利于培养管理人员的团队精神,从而强化职业经理人的创业精神,同时把酒店从老板的事业变为自己的事业和团队的事业。

  具体的方案设想为:

  一、全部管理人员以公司配股和按比例个人出资的方式参与公司利润的分红,经理级人员公司配股5万元,个人出资限额6万元;主管级人员公司配股2万元,个人出资限额3万元。领班级人员公司配股5000元,个人出资限额10000元;

  二、管理人员的股份(含酒店配股)在任职满3年后以现金予以返还,在职期间如遇岗位调整,其个人配股比例作相应之调整。

  三、凡因工作业绩突出和因工作失职和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员,经酒店总经理会议批准后根据对公司贡献和损失情况对责任人的股金做相应的调整,作为奖励和惩罚;工作不满3年因故离职的人员,其公司配股部分自动作废。

  四、管理人员个人出资部分以自愿为原则,但最高限额为第一条规定之数额。

  五、凡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自愿向公司申请限额10000元以下的个人出自股份,参与公司利润的分红。

  六、根据酒店的实际投资状况,每年年初核定本年度酒店全部资产总额作为本年度员工分红的依据。

  七、酒店员工所有的股份(含酒店配股和个人出资两部分)每月参与酒店税后净利润的分红。

  八、酒店对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以上只是对基本方案的初步设想,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的加以完善,欢迎同行有识之士予以讨论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