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应急避难公园应按人口密度设计


可应急避难公园应按人口密度设计

王淼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消息,北京目前29处公园、绿地具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这些公园预留了应急棚宿区,有伪装成花坛的应急饮水台,草坪广场也可起降直升机等。据了解,北京此前提出目标,让市民10分钟就能到达应急避难场所。(新京报526日)

公园的原义是城镇中圈起的一块为公众提供休息和快乐的绿地,其主要功能是休闲与放松。汶川大地震的发生,让人们对公园的应急避难功能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公园的防灾功能,中国借鉴的正是日本的一些做法,如在阪神大地震后,日本灾区政府强化了公园防灾的功能,这些公园在地震发生后,将成为灾民临时撤离的集中地,救灾物资也要及时送达那里。兵库县是阪神大地震的主要灾区,该地政府投资约400亿日元(约合26亿元人民币),建设了163亩的公园用以避灾。在这些公园中,除了一个大的临时暂避地点,还有用来灾后自救的地下储水池、食物储存室和其他设施。这样的防灾公园在兵库县内有16处。而汶川地震后,我们对当前的城市公园规划进行重新思考时,无疑需要将应急避难公园的建设尽快落实下来——不仅仅为了休闲,更为了在灾难发生可能救助更多的生命。

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主导的城市建设中,北京等大城市的一些交通便利的核心地带人口建筑都出现了过密化的趋势。以北京CBD为例,塔楼林立,一个个房地产项目竞相出现。可以想象,如果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楼里的人全部冲下来的话,很多地段可能会根本没有立锥之地。而即使在一些人口不是那么集中的区域,恐怕一时找到一个合适的避难场所也是很难的。

此外,从现在的情况看,公园的公布也非常不均衡,一些地段公园可能比较密集,如笔者熟悉的朝阳区朝阳公园一带,就有朝阳公园、红领巾公园、团结湖公园等多个公园;而在有的地区,公园要么难得一见,要么就是很小的街心公园,容量非常有限。因此,从目前的状况,北京既存在公园数量上面的不足,也有着分布的不均衡问题。而对于让市民10分钟就能到达应急避难场所这一目标而言,应该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对于造成目前这种轻绿地重高楼的原因,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但是,对于一个宜居城市的建设而言,让人人都拥有可以轻易触及的绿地应该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在城市规划中对于公园等的规划还缺乏刚性的指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的《公园设计规范》只是强调公园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在城市规划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按《城市规划法》要求,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的居住区公园人均指标为2平方米但遗憾的是对于这一目标如何实现,达不到会受到何种处罚,我们还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因此,这种公园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主功能区定位的制度安排,在与一些地方政府的经济目标发生冲突时往往就被忽略了。因此无论是从抗震的角度,还是从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角度看,今后在进行城市建设中都一定要坚守住城市的绿地目标,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按照人口的密度对城市的公园进行重新测算和规划,使公园与人口做到相对的平衡。同时,对于公园的建设目标一经确立,就要充分发挥法律作用,而不能让我们的城市规划中有关绿地、公园的目标只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应该说,让市民10分钟就能到达应急避难场所是一个非常好的政府目标,但我们希望,这一目标不要因为汶川大地震的逐渐远去而被我们遗忘,被我们各种新的政府目标给无情地覆盖了。笔者这种担心不是没有前车之鉴的,2003年,北京市曾有一个“隔五百米建一个早餐点”的计划吗,现在还有谁记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