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字揭秘汶川大地震(图)
——向传统地震学宣战
文/崔长林
1·请注意20世纪大地震时间和地点
但凡非火山地震都发生在夏季,而且发生在有较高山脉的周边地区(富士山海拔也在3776米,而且还是火山);台湾的玉山也在3900多米,因此,台湾也是多地震地区,而且还毗邻太平洋——上述都有发生地震的绝对空间)。
时间 震级 死亡人数 发生地区
1905 8.6 19000 印度查谟
1906 8.3 700 美国旧金山
1906 8.6 20000 智利瓦尔帕莱索
1908 7.5 120000 意大利墨西拿
1915 7.5 32600 意大利阿布鲁齐
1920 8.5 200000 中国宁夏海原
1923 8.3 142800 日本东京,横滨
1932 7.6 70000 中国甘肃
1935 7.5 60000 印度奎达
1939 8.3 28000 智利奇廉
1939 8.0 32700 土耳其埃尔津詹
1948 7.3 19800 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
1950 8.7 574 印度阿萨姆
1960 5.9 12000 摩洛哥阿加迪尔
请看摩洛哥的山脉、断裂带
1960 8.5 5700 智利瓦尔迪维亚
1964 8.4 178 美国阿拉斯加 _麦金利山位于美国阿拉斯加州的中南部,是阿拉斯加山脉的中段,它海拔
1970 7.7 10000 中国云南省南部
高原、且离喜马拉雅山脉较近
1970 7.8 66794 秘鲁北部
安第斯山脉
1976 7.5 22778 危地马拉危地马拉城
1976 7.8 242769 中国唐山
1977 7.2 1581 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
1978 7.4 25000 伊朗呼罗珊
1979 7.9 579 哥伦比亚,厄瓜多尔 (处于安地斯山脉)
1980 7.7 5000 阿尔及利亚阿斯南
1980 6.9 3114 意大利南部
1983 6.9 6400 土耳其东部
1985 8.1 9500 墨西哥墨西哥城
墨西哥合众国是北美洲最南部和拉丁美洲最北部的国家,位于北纬14°33 '-32°43'和西经86°46'-117°08'之间,北回归线正好横穿国土的中部。 墨西哥是一个高原和山地国家,它的地形骨架是一个幅员辽阔的楔形大高原,高原东、西、南三面的边缘为峰峦起伏的马德雷山脉所环绕。高原和山地占全国面积的5/6左右,平均高度约为海拔1800米,统称为墨西哥高原。 在墨西哥高原两侧有狭窄的沿海平原
1988 7.0 25000 亚美尼亚列宁纳坎
1989 6.9 62 美国加州北部
美国加州南部惠特尼峰(Mt. Whitney, 14491英尺约4417米)以及北部拉森峰(Lassen Peak, 10457英尺约3187米)
1990 7.7 50000 伊朗拉什特
1990 7.7 2000 菲律宾吕宋岛
菲律宾国内的山脉的海拔不超过3000米,但其地震一般是由火山爆发引起
1995 7.2 6500 日本中部
1995 7.5 2000 俄罗斯萨哈林岛
1997 7.1 2000 伊朗东部
1998 7.1 5000 阿富汗东北部
1999 7.4 15000 土耳其西北部
1999 7.6 至少1700 中国台湾地区
2008 8. 0 目前69122中国四川汶川
上述没有注解的,主要处于喜马拉雅山山脉周遍和环太平洋地区
通过下述我想说明一下问题:(1)结构性地震绝不仅仅是由地球内部能量的释放和所谓大陆版块挤压引起,因火山引起的地震和因塌陷引起的地震除外。(2)结构性地震主要是因地外其他星体对地球局部地壳“向上”或“向外”的牵引有关系,而喜马拉雅山和青藏高原的隆起就是在地外星体的牵引下形成。如果没有猜错,汶川大地震后喜马拉雅山的高度应该又“长高”了,不信可重新测量。(3)从近期一个月的地震发布上看,汶川大地震以外的地震基本上与汶川大地震有关,或者说其他基本上属于汶川大地震的“次震”。(4)下述之地震多发生在夏季的北半球上,说明地震与包括太阳、金星、月球在内的其他星球对地球局部的牵引有关,因为此时的它们正处于“近地点”。
2·近一个月以来的地震发生区域
6月14日7时43分日本本州东部发生7.0级地震 2008-6-14
6月11日06时23分四川汶川县发生5.0级地震 2008-6-11
6月11日00时27分陕西宁强县发生4.3级地震 2008-6-11
6月10日19时04分青海海西唐古拉山地区发生5.1级地震 2008-6-10
6月10日18时04分青海海西唐古拉山地区发生5.5级地震 2008-6-10
6月10日14时05分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与阿荣旗交界地区发生5.2级地震 2008-6-10
6月9日15时28分四川彭州市发生5.0级余震 2008-6-9
6月9日1时56分青海海西自治州发生5.0级地震 2008-6-9
6月8日18时51分四川北川县发生4.8级余震 2008-6-8
6月8日6时14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7级余震 2008-6-8
6月7日18时42分四川广元市发生4.6级余震 2008-6-7
6月7日15时32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0级余震 2008-6-7
6月1日9时57分巴士海峡发生6.3级地震 2008-6-1
31日15时34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0级余震 2008-5-31
31日14时22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0级余震 2008-5-31
30日19时57分四川青川县发生3.9级余震 2008-5-30
30日06时58分四川青川县发生3.6级余震 2008-5-30
29日23时46分在冰岛发生6.5级地震 2008-5-29
29日12时48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6级余震 2008-5-29
28日1时35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7级余震 2008-5-28
27日21时59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7级余震 2008-5-27
27日16时37分陕西宁强县发生5.7级余震 2008-5-27
27日16时03分四川青川县发生5.4级余震 2008-5-27
25日17时34分甘肃文县发生4.7级余震 2008-5-25
25日16时21分四川青川县发生6.4级余震 2008-5-25
21日23时29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3级余震 2008-5-21
20日1时52分四川平武县发生5.0级余震 2008-5-20
5月19日18时8分东俄罗斯东海岸近海发生6.2级地震 2008-5-19
19日14时6分四川青川县发生5.4级余震 2008-5-19
19日12时8分四川江油市发生4.8级余震 2008-5-19
18日1时8分四川江油市发生6.0级余震 2008-5-18
5月17日4时16分四川汶川县发生5.0级余震 2008-5-17
5月17日0时14分四川汶川县发生5.1级余震 2008-5-17
5月16日13时25分四川理县发生5.9级余震 2008-5-16
5月14日10时54分四川汶川县发生5.6级余震 2008-5-14
5月13日15时7分在四川汶川县发生6.1级地震 2008-5-13
截至5月13日早8时,四川汶川7.8级地震共发生5级以上余震16次
5月12日20时23分甘肃文县发生4.5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20时06分四川剑阁县发生4.1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20时04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2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9时52分四川青川县发生4.7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9时10分四川汶川县发生6.0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8时23分四川汶川县发生5.0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7时07分四川彭县发生5.0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6时47分四川剑阁县发生4.8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6时21分四川绵竹县发生5.2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4时43分四川汶川县发生6.0级地震 2008-5-12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 2008-5-12
3·近期地震为何总发生在北半球?
笔者以为,任何一次地震都不是孤立事件。从上述一个月以来的地震发生区域看,有以下特点:(1)均发生在北半球上。(2)均发生在欧亚大陆、欧亚大陆版块周围。(3)均发生在夏季。(4)均发生在汶川大地震前后。(5)以喜马拉雅山为中心,向四面扩散(包括最近发生在欧洲的地震在内)。(6)周边的地震,没有一次超过汶川8.0级。
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笔者想说明的是:(1)地球上的地震是一个系统,大系统中包含小系统,小系统中包含分系统,汶川大地震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至少从地球场、地震场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就不能把汶川大地震看成是一个孤立的系统。(2)它们发生在喜马拉雅山周边地区,可认为是汶川大地震的次生地震。一是因为其他地震都没有超过汶川,一是它们都有向周边辐射的性质。(3)可认为喜马拉雅山的隆起是造成上述地震的主要原因,但不能认为是由于印度版块挤压欧亚版块造成的,而是喜马拉雅山地区的绝对隆起造成的。所谓“绝对隆起”可理解为是非因“挤压”而形成的隆起,一般是指地外星体如月球、行星、恒星等其他地外星体对地球局部地区的牵引。(4)在夏季,上述星球多为北半球“近地点”,因而夏季地震多发生在北半球,因为夏季太阳离北半球最近。
或许有人会问:太阳离地球如此遥远,难道还能够对地球产生牵引?是的,如果不能被太阳牵引,地球早就不是太阳系的行星而变成其他恒星或其他行星的行星或卫星了。因此,笔者断定,夏季地球发生的地震应该与太阳对地球系的牵引有关。当然,与地球相对较近的其他行星、卫星如水星、月球等也有关,因为它们会对地球产生巨大的牵引。我这里缺乏相关资料,如果没猜错,5·12汶川大地震爆发之前后,应有较大形体从喜马拉雅山头顶掠过。
时间:1960年2月20日 (正是南半球的夏季)
地点:智利
灾难:8.9(9.5)级地震
灾情:死亡5700多人,损失5000万美元
智利有着“古怪”少见的地形:整个国家是贴着太平洋建立起来的一个南北走向的细长条,全部国土都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上,难怪智利人吃尽了地震的苦头。智利全国平均每年发生5次地震。据说这个国家的人民和日本人一样,对于地震习以为常,遇到中小地震仍能处事不惊。
1835年2月20日11时30分,位于智利中部的康塞普西翁和塔尔卡瓦诺两地发生强烈地震。由于是在中午,市民们感到脚下的大地开始颤动,立刻冲出家门,很多人幸免于难。康塞普西翁市的房屋每一栋每一排都是独立分开的,地震后便出现了一堆一堆、一排一排的瓦砾,与塔尔卡瓦诺形成了截然不同景观。塔尔卡瓦诺震后遭到海啸袭击,劫后只能辨认出一层砖瓦木料和断壁残垣。
1939年距今已半个世纪。发生在这一年1月24日的8级大地震,是当代美洲历史上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大地震。半夜11点35分,地震在人们的睡梦中袭击了康塞普西翁以及在它北面不远处的奇和科伊休埃考、科罗内尔、安戈尔等地。古城康塞普西翁由于街道弯曲,胡同狭窄,无数低矮的小房子挤在一起,所以损失最为严重。康塞普西翁3/4的建筑物倒塌,上万名矿工被埋在井下,15座天主教堂倒塌,只有3座建筑物幸存下来。地震发生时,有300多人在一座电影院里看电影,结果不幸全部遇难。一个市民说,地震发生时,他正在回家的路上,“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向我压来”。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都被埋在废墟下。此次智利大地震造成5万多人死亡,死者大多数是儿童。
1960年5月21日,智利中部再次发生8.5级强烈地震。甚至有人说,地震震级远不是8.5级,而是高达9.5级,这是本世纪以来世界上发生的最大一次地震。巨大地震能不但使6座火山再次喷发,而且又形成了3座新火山。
(火山爆发引起的地震属于非结构性地震)
在这次持续了7天的强烈地震发生前,已经频繁出现了一些小地震,当地居民多有准备,地震波一到,居民纷纷跑上大街。最可怕的是地震引发的海啸翻江倒海,以850公里的时速引发巨大的狂浪横扫太平洋,连远在太平洋中的夏威夷、日本都被长驱的巨浪掀得人仰马翻。夏威夷死亡56人;日本死亡失踪138人,比本地发生一次中强地震死亡人数还要高;智利死亡5700多人,损失5000多万美元。灾难过后,悲惨的情景比比皆是,硕大的渔船压着屋顶,湖泊消失不见,两座小山不翼而飞,许多地方夷为平地。尤其悲惨的是,主震结束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7级以上的地震共发生了十多次,这在全世界都属罕见。地震把智利国土面貌都改变了。
世界上最高的山在哪里?
喜马拉雅山绵延2400多公里,是世界上最高的山脉,也是世界上三座最高峰的所在地。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海拔高度是8844.43米,位于中国西藏和尼泊尔之间。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的海拔是8611米;干城章嘉峰是第三高峰,海拔8586米。喜马拉雅山的名字来自梵语,意思是“雪的故乡”或“雪山”。
乔戈里”,塔吉克语,意为“高大雄伟”。乔戈里峰海拔8611米,它是喀喇昆仑
山脉的主峰,也是世界上第二高峰,国外又称K2峰。
乔戈里峰位于东经76。5度,北纬35。9度,座落在喀喇昆仑山的中段。属中国的一
侧,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境内。
喀喇昆仑山脉绵延数千公里,呈西北---东南走向,一般海拔在6000米以上。山脉上高峰密集,包括乔戈里峰在内,这里紧密相连地排列着4座8000米以上的世界级著名高峰:乔戈里峰东侧为布洛阿特峰,海拔8051米;依次还有加舒尔布鲁木山,海拔8068米;加舒尔布鲁木II峰,海拔8035米。世界上14座8000米以上的高峰,在这里就 占了近三分之一。7000米以上的高峰有20 多座,北侧的斯克洋坎力峰,海拔7545米,西侧的斯潘德峰,海拔7385米;往下还有皇冠峰,海拔7295米。因此,这里就成了世界登山家们瞩目的第二个登山中心。
安第斯山脉(Andes,Cordillera delos)(奇楚亚语:Antis)是陆地上最长的山脉,也是世界上最长的山脉,属美洲科迪勒拉山系,是科迪勒拉山系主干。南美洲西部山脉大多相互平行,并同海岸走向一致,纵贯南美大陆西部,大体上与太平洋岸平行,其北段支脉沿加勒比海岸伸入特立尼达岛,南段伸至火地岛。跨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 、玻利维亚 、智利 、阿根廷等国 ,全长约8900千米。一般宽约300千米,最宽处( 南纬20°沿线 )为800千米 ,由一系列平行山脉和横断山体组成 ,间有高原和谷地。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超过6000米的高峰有50多座,其中汉科乌马山海拔7,010米,为西半球的最高峰。地质上属年青的褶皱山系。地形复杂。南段低狭单一,山体破碎,冰川发达,多冰川湖;中段高度最大,夹有宽广的山间高原和深谷,是印加人文化的发祥地;北段山脉条状分支,间有广谷和低地。多火山,地震频繁。图蓬加托火山,海拔6,800米,是世界上最高的活火山。南美洲诸重要河流的发源地。气候和植被类型复杂多样,富森林资源以及铜、锡、银、金、铂、理、锌、铋、钒、钨、硝石等重要矿藏。山中多垭口,有横贯大陆的铁路通过。
阿尔卑斯山脉上是古地中海的一部分,早在1.8亿年前,由于板块运动,北大西洋扩张,南面的非洲板块向北面推进,古地中海下面的岩层受到挤压弯曲,向上拱起,由此造成的非洲和欧洲间相对运动形成的阿尔卑斯山系,其构造既年轻又复杂。阿尔卑斯造山运动时形成一种褶皱与断层相结合的大型构造推覆体,使一些巨大岩体被掀起移动数十千米,覆盖在其他岩体之上,形成了大型水平状的平卧褶皱。西阿尔卑斯山是这种推覆体构造的典型。
落基山最初为巨大的地槽地区,到白垩纪初期还只是浅海,第三纪时发生了大规模的造山运动、火山爆发,地壳发生了强烈的褶曲与压缩,山脉再度隆起,形成了高大的花岗岩山系;第四纪时,冰川的作用又留下了陡峭的角峰,冰斗、槽谷等冰川侵蚀的地貌特征,再加长期的地壳变动,逐渐形成落基山的现状。
麦金利山位于美国阿拉斯加州的中南部,是阿拉斯加山脉的中段,它海拔6193米,为北美洲的第一高峰。
麦金利山原名迪纳利峰。这是当地印第安人的称呼,迪纳利在印第安语中的含意是“太阳之家”。后来,此山以美国第二十五届总统威廉·麦金利的姓氏命名为麦金利山。
广义地震(律)学
——地震遵循万有斥力定律
崔长林/文
摘要:什么东西都是可变的,惟有原理是不可变的。认识原理的不变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未来意义,因为原理这种东西可以跨越时空。如果能够把地震原理揭示出来,我们能否根据同样不变的地震原理来揭示尚未发生的地震?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并非是梦想。大家知道,通过广义相对论人类可预言一些“不明天象”并得到证实,那么,通过广义地震学原理,我们是否也可以预测地震、预报地震?是的,回答同样是肯定的,因为地震原理亦可以跨越时空。何谓地震原理?简单地说就是地震为什么会在这里发生而为什么不会在那里发生的道理。
由于地震场是对地震原理的表达,地震机制是对地震场的表达,地震规律是对地震机制的表达,地震是对地震律的表达,因此,我们的研究就需要从揭示地震原理开始而到揭示出地震律结束。而一旦把地震律、地震原理揭示出来,预测和预报地震的问题便在揭示的过程中迎刃而解了。经研究发现,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质能、性能的守恒是系统存在的基础,而质能、性能的不守恒则是系统转化的根据,地震、地震律是对系统不守恒关系的表达。
大家知道,在物理学上有一个“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而在物性学上也有一个“性能守恒与转化定律”。何谓地震律?具体地说就是对在上述两个定律“提取公约数”后而得到的“转化定律”。质能、性能为何“不守恒”?笔者经研究、实证后发现,是由于地球自身系统“不够封闭”造成的,也就是说,由于地球系之质能、性能“不够封闭”,“转化”就成为其必然步骤,因而有地震律生成。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地震律就是对地球系质能、性能“不守恒”关系的表达。由于地震律是对地球系质能、性能“不守恒”的表达,且必然“转化”,所以有“万有斥力地震律”。
第01章·严重质疑传统地震学
第01节·严重质疑
传统地震学认为,“大陆版块挤压”造成结构性地震,5·12特大地震就是其一。这种认识使传统地震学家把目光不约而同地注意力集中在地质、地壳结构的变化上。谁也没有说地震与地质、地壳结构的变化没关系,但人们不要忘记,地质、地壳结构的变化是对地震的证明,而不是地震规律本身,更不等于对地震的预测和预报——因为“已经发生”,且无法改变,更不要说挽回损失。而对于地震学研究来说,其本质特征应体现在能否比较准确、科学地预测、预报地震,绝不仅仅在于能够对地震现象进行“地震统计学”分析。否则,人们有什么理由称其为地震学呢?
01·有严重质疑传统地震学学研的必要
《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地震是地球内部变动引起的地壳震动。地壳震动的原因,地球内部能量的释放。我们可以把上述概括为:地震是因地球内部能量的释放而引起的地壳震动。总之,地震由内因引起。这显然符合“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为了与“外因论”加以区别,笔者把它称之为“内因说”。“内因说”认为,地球内部的温度在5千万度以上,地震在其热能的释放过程中产生,而太阳表层的温度也不过6千万度也。
在如此高温、高能的前提下,还愁地壳不震动,高山不隆起,地表不断裂?可谓毋庸置疑。而笔者以为,上述说法站不住脚。(1)地球内部的温度虽高,但它们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流”,就算有“逆冲”之“临界”,也应选择在平均地壳厚度只有6公里的海底发难才对,至少不应选择在世界屋脊。(2)不要说青藏高原,仅龙门山一带的地上水下其平均厚度也不只6公里,加上其海底以下地壳厚度,恐怕远远大于四倍以上的、海底的平均地壳厚度。
或许有人会说,5·12特大地震是不同“大陆水平挤压”的结果。(1)汶川地区正处于龙门山“地震断裂带”上。(2)汶川地区是印度版块与欧亚版块的“挤压区”。笔者以为,上述也不成立:(1)“挤压说”不支持“地震断裂带说”,因为“挤压”非但形不成“断裂带”,而是“地震断裂带”之消失过程。(2)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印度版块是从非洲版块“漂移”过来,而不是非洲版块从欧亚版块“漂移”出去的。(3)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大陆漂移说”解释不了这块从非洲大陆“漂移”过来的印度大陆为什么非要在靠近欧亚大陆的印度洋这个空挡“落户”。(4)喜马拉雅山、青藏高原的隆起也不支持“大陆挤压说”,因为隆起会让出更大的空间,那就更谈不到大陆的“挤压”。
以上说明,传统地震学研对结构性地震成因的分析不完全不成立,或者说存在严重瑕疵。至少“内因论”对地震成因的分析不能自圆起说,相互矛盾。诚然,否定不是为了否定而否定,是为了在否定的基础上创立广义地震学。
02·传统地震学存在研究方向错位问题
谁也没说发生地震与大陆版块的运动没有关系,或者说谁也没说发生地震与地壳结构的变化没有关系,毕竟地震发生后大陆版块、地壳结构发生了位置上的变化。但是,大家千万不要忘记,上述运动、变化是违反“引力向内”和“重力向下”原理的。也就是说,按照“引力向内”或“重力向下”原理,地震后,喜马拉雅山的海拔不应该长高而应该降低。而事实上是,喜马拉雅山的海拔从来也没有降低过而一直都在长高。当然,从另一个方面去看,除了火山山脉,其它一些山脉是在不断地被光化、被风化。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不应该“长高”而应该“降低”。
喜马拉雅山的“长高”,难道仅仅是由于两块大陆“挤压”的结果?两块大陆就是再“挤压”,能够把如是之重物“举”那么高的高度?大家知道,喜马拉雅山海平面以上10公里和海平面以下不只10公里都是固态的、坚硬的岩石,“挤压”只能使其破碎、变形,又怎么能使其高高地隆起?这样也就说明,使喜马拉雅山隆起的力并不是来自“挤压”而是“挤压”以外的力量。质量是物体被举起或质量是物体被拖动所消耗的能量;反之,能量是质量物体所做的功。我不知道喜马拉雅山究竟有多么大的质量,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两块大陆的“挤压”所产生的能量,还达不到将喜马拉雅山举起来的程度,因为“挤压”只能使山脉变形,而山脉变形后海拔高度应当降低。
最具有说服力的例子是,5·12大地震使大量的岩石崩塌,崩塌下来的岩石形成多个“堰塞湖”。如此,又怎么能解释得了,喜马拉雅山的“长高”是由于大陆“挤压”造成的?笔者以为,“大陆版块运动说”或“地壳结构变化说”都不是形成地震的根本原因,而仅仅是一种现象而已。那是什么原因?简单地说,是由于大陆版块、地壳结构变化以外的原因造成,或者说导致地震的主要原因非大陆版块、非地壳结构变化,而是地球系质能、性能之不守恒。
换言之也就是说,北半球两条地震带(包括环太平洋地震带)和处于上述地震带上的地区所以发生地震原因不在于大陆版块挤压,也不在于地壳结构变化。相反,由于主观上有上述认识,反而把世界地震学研究的视线给转移到了地壳结构上。把研究视线转移到地壳结构上难道不对吗?是的,因为地壳之结构之所以会发生变化,主要非地壳结构本身原因,而是由非地壳变化造成。结果,由于有这种认识,把地震学研究目标、方向不约而同地给搞反了。
第02节·理论缺陷
一切科学都需要解释现象,但解释现象不是通过现象来解释现象,而是通过科学原理、规律来解释现象。关于这一点,人们必须要把它搞清楚。可惜的是,现在有许多地震学家在没有搞清楚原理、揭示出规律之前就开始解释现象了,其结果必然是用地震现象来解释地震现象。不过,也未必一点用途也没有,那就是把传统地震学演变为地震统计学,因为解释地震现象需要并离不开对一些地震现象的统计。于是,一些学者、地震学家们便为自己的这种地震统计行为解嘲说,从对地震现象的统计过程中也能揭示出地震规律,但是,它却需要人类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
03·传统地震学处于用现象解释现象阶段
现在有许多地震学家的研究就是不能从地震原理出发,而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解释地震现象上了,大有舍本而求末之嫌疑。而这样做的直接表现就是,用现象来解释现象。比如,把地震现象解释为另一种现象——不同大陆版块的相互挤压。诚然,不同大陆版块的相互挤压也是一种现象,至于说不同大陆版块的相互挤压的这种现象是怎么产生的,有什么本质特征,是真的在“挤压”还是假的“挤压”,虽然不能说全然不知,但其解释一直处于假说阶段。
笔者以为,传统地震学研究的致命缺陷,是由于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或者说他们把一些地震现象当作研究对象,而把形成地震的地震场、地震机制和地震的运动规律等本质的东西都给抛在了脑后。大家知道,在地震学上就有所谓“印度版块与亚欧版块撞击说”或者说就有“印度版块和欧亚版块挤压说”等等。而5·12特大地震灾害之所以会发生,在他们看来,无疑符合“印度版块和欧亚版块挤压说”。这样,地壳结构的变化就成为其研究对象了。
难道地壳结构的变化不是形成地震的原因吗?诚然,在笔者没有把问题说清楚之前,尚不能否认这一点,因为这似乎是一个客观事实。而笔者以为,这个所谓的事实其实不存在,或者说仅仅是一个假象而已。笔者何以得出这个结论?莫非要否定上述“版块说”或“挤压说”吗?是的,因为根据“引力向内”或“重力向下”原理,所谓“版块说”或“挤压说”压根就不成立也。这是因为,造成不同大陆相互“挤压”的力量,与“重力向下”之原理悖论。
如此,由于地震学研究把视线转移到了地壳结构变化上,所以也就造成了地震学之研究失去了提前预测、预报地震的功能。读者不妨设想,地震学家在什么时候才能发现地壳结构的变化?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地震已经发生时。正由于如此,当5·12特大地震爆发后,我们国家的地震部门才能根据已经发生了的地震,做出与之相适应的震级、烈度之报告。而对于生活在地震灾区的人们来说,对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来说,损失岂不已经给造成了吗?
04·传统地震学属于地震统计学范畴
作为工具,能够提前预测和预报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的本质特征之一。同样作为科学的地震学要想有所作为,它就必须得具备、获得预测、预报地震的功能,否则它就不是地震学而是“地震统计学”。5·12特大地震灾害的发生告诉我们,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地震学均处于“地震统计学”阶段。何谓地震统计学?就是只能对“已经发生”的地震、震级、烈度等地震进行描述、加以统计的一种地震学。在这一方面,气象学家甚至包括天文学家已基本具备了预测、预报的能力了。比如,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我们伟大的天文学家就已经能比较准确地预测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某些天体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变化趋势。何谓天体发展与趋势?当然是它们的运行轨迹了。
由此可见,与其他姊妹科学相比,地震学已被现代科学落在后边。于是笔者要问,难道地震学的研究比天文学的研究还要有难度?仅仅是由于人类已发明了“天文望远镜”而没有发明了“地文望远镜”?有无其他方面的原因?
不可否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地震学界,其研究至今仍处于张衡时代!虽然随着科技进步及其监测精度在提高,但与预测和预报相比,距离可谓远矣,就不要说准确预测、预报。何谓监测?尚未发生的地震能监测吗?什么叫预测、预报?能够提前预知并能够把它及时发布出来的才叫做预测、预报。显然,监测和预测、预报既不是同一范畴,也不是同一层次。事实证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地震学研,到目前为止均未能达到预测、预报的层次。
笔者认为,传统地震学研的最大悲哀就是岂今为止仍然不能提前预测地震和提前预报地震,即使能做到提前预测一些,但是其预报的精准度可以说不敢恭维者也。也正是由于如此,在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家的地震部门都没有具备预测地震的能力,虽然都有预测地震的职能。或许有人会说,关于这一点谁都知道,用不着你来告知。难道笔者能预测、预报?如果也不能预测、预报,那笔者在这里说三道四是否有哗众取宠之嫌疑?是,除非有所发现。
第02章·论地震产生于地震场
第03节·地震场论
笔者以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运动都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作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地震当然不例外。因此,要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规律,就不能不了解地震场,就不能了解地震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的问题。所谓地震场就是地震形成的场。当然,地震场是相对的,可以从多角度、多方面去认识。从相对论角度上看,有广义地震场、狭义地震场;从形成机制上看,有外因场、内因场;从主动与被动的关系上看,有主动地震场、被被动地震场;从认识上看,有主观地震场和客观地震场等。结论:地震产生于地震场。
05·万事万物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
地震场论是广义场论的一个子系统。广义场论认为,万事万物都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物理学上有电磁场论、引力场论、量子场论、规范场论等。其实,场论不仅体现在上述,生物、地球物理、天体物理和经济学、社会学上也有类似的场论。谁能说宇宙、星云、星系,生物、动物、人类,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中的政治生活、经济社会、社会生活和人类的意识、意识活动等不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的?
如果万事万物均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运动,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用广义场论之思想来研究和探讨地震问题?回答可以是肯定的。而事实上是,作为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无论是地球还是地震,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和制约下形成。既然地球、地震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从广义场的高度来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律?——广义地震学地震场论就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产生。
笔者以为,无论对什么现象的解释和对什么规律的揭示都应该建立在广义场、广义场论的基础上,否则就会出现一种无的放失的被动局面。所以要确认地震场,也就是为了摆脱被动局面的形成。而传统地震学之所以没有重大成果的问世,我看与他们不能从广义场、地震场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有关;而不能从广义场、地震场的角度去看问题又无疑是传统地震学难以地解释地震现象,难以揭示地震规律,难以成功预测地震,难以预报地震的一个重要原因。
没有地震场有地震吗?地震如果不是在地震场的作用、制约下,能发生地震吗?地震如果就是在地震场的作用与制约下形成,地震现象为什么就不能很好地加以解释?地震的运动规律为什么就不能被人类揭示出来?场是什么?难道不是包括地震、地震规律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规律的出生地?谁能给我找到一种不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的事物和物质形式?地震难道不是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
06·广义地震学的研究对象是地震场系
由于地震场是形成、生成所谓地震的场所,所以对地震场的研究对象就应该是地震场系统;作为系统,地震场就不应该只是某一孤立场。诚然,应当给地震场赋予物理学意义,这是因为,除了地震是一种物理现象,需要物理学原理来解释,这更是由于,只有从“系统场”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时,我们才能把某种地震现象解释清楚,才能把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这还是由于,要想把地震律揭示出来,务必需要站在系统场的高度去看问题,因为地震物质、地震运动、地震机制等都是系统地震场的衍生物。换言之,若能把地震场的关系搞清楚,其他问题便迎刃而解。
老子曰:天下之难事皆起于易,天下之大事皆取于细。笔者以为,对于揭示地震律这件“难事”来说,其“易”就在于能够认识地震场,其“细”就在于能够从“系统场”的系统去分析问题。诚然,诱发、导致地震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地震都是在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地震场的作用下形成。如果能够把握住了这一点,那就等于把握住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规律的关键点,而对于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规律这件“事”来说,就变得比较“容易”起来。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能够从地震场的关系出发就一定能够把地震现象解释清楚,就一定能够把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因为地震系统不会集中于某一点,供我们人类集中去认识。
但是,有一点可肯定,广义地震学至少需要把狭义地震场和广义地震场联系起来认识,因为大系统中包含小系统,小系统中包含子系统,子系统中包含分系统,地震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也正是由于有这种认识,笔者才提出了广义地震场和广义地震学之范畴。诚然,要想把地震律揭示出来,仅停留在认识、理论的层次上也不成,务必需要把它推广到实践中去,因为理论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够指导实践,并能够为社会实践服务,非为了理论而理论。
广义地震学当然也不放弃从与地壳运动有关的传统地震学的角度去研究,因为两者势必存在本质、内在、必然的联系。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义地震学也把传统地震学研究对象当成自己的研究对象,就像相对论力学不否定经典力学,并把其研究对象当作是自己的研究对象的一个“特例”。换句话说,如果把与地壳运动有关的狭义地震场当作研究对象时,广义地震学就回到狭义地震学。诚然,即使到那时两者也不完全相同,因为两者的认识角度不同。
第04节·未震场论
如果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的,人类就可以根据未来而计划、安排、管理现在。那样,不仅可以避免犯错误,也可以减少重大经济社会损失,而且还能够实现经济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如果知道地震会在某一时段或地点发生,人类就会自然地避免地震灾害,不但可以减少人员伤亡,还有可能开发和利用地震产生的能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服务。作为一种运动,谁能说地震是一种无法预测的运动?谁能说地震律是无法揭示出来?这符合辩证法吗?如果不符合,人类将通过什么方式与方法来预测地震和揭示地震律?本节,将与读者一道,讨论一下未来问题。
07·关于如何求证“未来时”的理论探讨
人们一般理解:时间由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这三个部分组成。由于“现在时”已经拥有,因此,在很早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就开始了对“过去时”和“未来时”的研究与探索。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要探讨“过去时”,一定是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未来时”,而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未来时”,人们又不得不了解“过去时”。这是因为,在古人看来,人们只拥有“现在时”这一个“已知项”,而要想求出“未来时”这个“未知项”,至少需要再拥有一个“未知项”,它不是别的,正是“过去时”。这更是因为,“过去时”毕竟是“曾经有过”或者说“过去时”毕竟是“已经发生”,自己虽未曾经历、亲临,但由于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证明,而且还能够得到一定的间接证据,所以,为了最终能够得到那个“未来时”,古人自然而然地把如何求证“过去时”,当作解决该问题的一个步骤。
诚然,上述是符合数学逻辑的,至少从理论上说上述认识符合辩证法。为此,为了最终能得到“过去时”,中国古代先哲从朴素唯物主义者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五行说”。在中国古人看来,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形态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万变不离其宗。由于五种物质形态具有相互转化的性质,所以,对其转化性质的认识,就自然具有了能够认识“过去时”和“未来时”的意义。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祖先未能把它发展为自然科学的高度,而把它当作“占卜学”或“预测学”对待了。把它们当作“占卜学”或“预测学”不成吗?当然成,但现在的问题是,当时我们的祖先生活在一个科学技术不很发达的时代,用五种物象的变化怎能得到一个真实的“未来时”?
于是,在3千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为我们搞出了一个被后人称为“天书”的《易经》。诚然,《易经》并不是一部专门用来给人们“看相”的迷信学说,而是通过相(这里的“相”与“现象”的“象”是通假字,是现象的意思而不是“看相”的那个“相”)、数(现象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有规律”的意思)、理(通过逻辑关系及规律性来认识其运动原理的意思)、占(根据客观规律、客观原理去求“未知”的方法)这四个步骤来求证“未来时”。其中“原理”,古人用十分精辟的语言把它总结和概括为道。“道”的提出在求证“未来时”的道路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主要有“道法自然”和“中庸之道”这两种描述方式,上述两种描述可以说已具有了现代科学的思想与价值。
08·关于“未来时”究竟是什么的研究
所谓“道法自然”,用恩格斯的话说就是“自然辩证法”。其大意是说,大自然就是一部天书,“道”就存在于大自然这部“天书”里,只要人们能够把大自然这部“天书”读懂了,也就等于领悟到了“道”之真谛。因为“道”这种东西在大自然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对“道”的解释,老子还有“有物混澄,先天地生”之惊世骇俗之语。其大意是说,有一种混沌不清澈的气状物质,在天地还没有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这里面有两层含义:(1)天地是“道”的衍生物——宇宙大爆炸思想,揭示宇宙是怎么来的。(2)“道”这种东西,在天地还没有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
当时光走到了宋朝的时候,有一位叫朱熹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把老子的这一思想发展到极至,并对“道”进行了符合自然科学之“原理”的诠释,指出“理在事先”或者说“道在事先”。(1)首先,朱熹认为“道”是“理”的同义词,使“道”与“理”结合成“道理”。(2)“道理”在事物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用朱熹的话说就是“理在事先”。这是朱熹对“道理”所进行的一次高度概括与总结,而笔者的“理亦在事后”就是在这一思想上发展而来。
所谓“中庸之道”,它讲的就是事物的“存在状态”,有所谓“不上不下”谓之“中”,“不偏不易”谓之“庸”的解释。诚然,这也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世界观,而且已经具有了方法论的性质。请问,事物在什么状态下才能呈现“不上不下”和“不偏不易”的状态呢?当然是在对称、和谐的状态下。如果能站在物理学的角度上看问题,所谓“中庸之道”其实就“质能守恒”的意思。诚然,它不仅是“质能守恒”的意思,也可理解为“阴阳平衡”关系。
讨论上述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要想科学预测、预报地震,除了要了解地震是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还需要了解拟预测、预报的地震是一种具有“未来”性质的东西。为了叙述的简化,笔者有时会把它称为“未震现象”或“未震”。有以下特征:(1)物质的。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毫无疑问,无论现在的人能否看到,任何人也否定不了“未震”的物质性,至少无法见证的人否认不了这一点。(2)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关于这一点,同样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任何人也给我找不到一种可以否定上述事实的例子——谁要是能给找到哪怕一种,那就说明我的广义地震学不成立。(3)是规律所指向的。关于这一点,依然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因此“未震”一定在地震律的规定下。(4)它必须符合地震原理。
第03章·广义地震学求震场论
第05节·求是场论
我们的目标是为了能够成功、科学地预测和预报地震。无疑,要想实现、达到上述目的,需要采取一定的、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与方法。上述,我们已经了解和认识了未来或者说“未震”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如何预测未来或者说如何预测“未震”的问题。诚然,我们的研究已经上升到方法论的层次。大家知道,在数学上,人们可以通过“已知”来求“未知”。采用上述之方法,是否也可以预测地震?如果可以,我们又需要具备一些什么必要的条件呢?如果不可以,那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下面讨论一下预测问题。
09·通过“现象”解释“现象”行不通
大家知道,无论是我们所要预测的地震,还是所要预报的地震,它们既不是“过去时”,也不是“现在时”,而一定是一个“未来时”。何谓“未来时”?当然是“尚未发生时”,否则就谈不到“未来时”而是“过去时”或“现在时”了。也就是说,“过去时”和“现在时”是“已经发生时”。而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只拥有“部分过去时”和“部分现象时”而压根就不拥有这个“未来时”。如此,是否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与方法求出这个“未来时”呢?
当然,回答是肯定的。可是,要想求出这个“未来时”实在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难就难在了,对于预测地震这件事情来说,不仅“未来时”是一个“未知项”,“过去时”和“现在时”其实都是“未知项”,因为我们所掌握的地震数据和地震资料都是一些地震现象,或者说我们所掌握的地震数据和地震资料都是通过对地震现象的分析得出来的。比如《现代汉语词典》上就把地震解释为,因地球内部变动引起的地壳震动,原因是地球内部能量在释放。
上述显然是在用地震现象来解释地震现象。这与“地震是地壳震动”的解释有何不同?至于说“地震是地球内部能量在释放”这句话,我看也是一句废话,因为任何一种运动都是能量释放的结果。世界上还有不是能量释放而引起的运动?即便再把不同大陆的“水平挤压”这个原因给加上,我看也属于“用现象解释现象”的范畴,因为所谓不同大陆的“水平挤压”本身也是一种地动现象,不要说不同大陆的“水平挤压”造成地震的这种说法未必成立。
也就更不要说通过地震现象是否可以解释得了地震现象,是否能揭示出地震律的问题。而事实上是,人们要想“求证”出一个“未知项”,至少需要具备、获得两个以上的“已知项”;而事实上是,无论是“过去时”还是“未来时”它们统统都是一些“未知项”。这样,是否可以说,人们就没有办法得到一个真实的“未来时”?否,回答是否定的。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别的,正是尽可能多地将一些“未知项”转变成“已知项”。
10·通过“已震”解释“未震”行不通
对于地震工作者和研究者来说,可以说没有比未能及时地将5·12特大地震预测出来的事更悲哀的。诚然,预测地震不是一件十分容易就能办到的,因为我们拥有过多的“未知项”和缺少过多的“已知项”。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笔者首先想告诉我们的地震学界,想告诉我们的传统地震学家,在尚未揭示出地震律之前,想通过对一些地震现象的解释就想预测、预报地震是根本就不可能行得通的事情,就算曾经有过几次所谓“成功”预测、预报地震的“先例”,那也是属于“瞎猫碰到了一个死耗子”的范畴。如果不是,我们的地震学家、地震学界为什么不能把唐山大地震、5·12特大地震提前、成功地预测、预报出来?由此可见,科学这东西是来不得半点虚伪和不实之词。
难道我们的“已知项”就是我们的老百姓所受到的地震灾害?就是我们的地震工作者分布在不同区域、地质结构带、地震带上的那些地震监测网站?就算在地震发生前我们监测到了地壳变化的一些蛛丝马迹出来,而谁又能够保证这些所谓“蛛丝马迹”不是一些地震假象而是一些地震真迹?诚然,笔者也没有说在上述现象中就没有有价值的,而是说试图通过现象来解释现象,通过“已震”来求“未震”的路子根本走不通,就算能部分走得通,那也会发生挂一漏万事件。5·12特大地震灾害事件的爆发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怎么办?笔者以为,最好的办事是能够首先把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这是因为,如果能够把地震律揭示出来,人们可通过地震律来检验、预测未知地震。
以上说明在地震律未揭示出来前想求出“未震”这个“未知项”虽然不能说没有任何意义,但缺乏科学性,可以说存在重大理论缺陷。因此,为了避免继续走弯路,我们就需要另辟鼷径,走出一条具有“广义地震学”特色的道路来。事实证明,过去我们所走的正是世界地震学界所走的,是一条压根就走不通的道路,因为这是一条先有对地震现象的分析而后有对地震现象之关系加以概括与总结的道路,无异于用地震给人民的生命财产、给国家的经济所造成的损失来检验、来验证一些地震学理论之所谓“真理”是否存在。其代价不仅沉痛,其反映也势必是滞后的。
第06节·求震场论
根据数学原理我们知道,要想求出一个“未知项”至少需要具有两个以上的“已知项”。它是数学原理,也是预测学原理,更是地震预测和预报原理。为此,为了能得到两个以上的“已知项”,古人和现代人都想了很多的方式与方法。可惜,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前人类”都认识不到“未来”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与制约下形成的,结果走上一条又一条难以预测未来的道路。如此,广义地震学学者是否已解决了这个问题?是的,因为广义地震学学者认为不仅“未来时”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而且还肯定了,未发生的地震亦然。
11·通过“地震律”可有条件求“未震”
笔者以为,作为数学原理,通过“已知”是可以求“未知”的,但是,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就是:(1)至少需要拥有两个以上的“已知项”。可是,令人遗憾的是,面对地震,人类所掌握的“已知项”实在是太少。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人类所能掌握的一些些所谓地震现象多为假象,可以说连地震现象的程度都达不到或者说是一些不具有本质意义的东西。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预测和预报地震这件事来说,人类现在所掌握的,还不是“已知项”而属于“未知项”。(2)还缺少一个能够求出“未知项”的“方程式”。什么是求出“未知项”的“方程式”?简单地说就是数学意义上的公式,即在求证“未知项”的过程中人们离不开数学意义上的那个方程式。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几乎所有的地震学家、地震工作者都属于“未知论”者或者说他们正在干“瞎子摸象”的工作。
那么,什么是能够预测地震的方程式?笔者以为,它不是别的,正是广义地震学学者试图揭示出来的地震律者也。地震律是可以求证地震的方程式?是。而现在的问题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能把这个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反之是否可以说,只要有了地震律人类就一定能够把地震预测出来?那也不一定。这又是为了什么?因为如上所述,我们现在所掌握的“已知项”还不足矣。这样,即便是已经揭示出了地震律,那也很难做到成功地预测地震。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笔者将要为人类揭示出不来的这个地震律就不重要,就没有意义,而只有当我们能够为人类揭示出来地震律的时候,而且还必须得保证所揭示出来的是一个真实的、可靠的地震律的时候——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说已拥有了一个能够不断能求出“未知项”的方程式。而又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之所以要迫不及待地要为人类揭示出地震律,目的之一就是,可以通过地震律把一个又一个的“未知项”求出来。而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正是所拥有的“已知项”的数量忒少,少到了当5·12特大地震爆发时,竟成为没有思想准备的客人!
12·通过已知“地震原理”求“地震律”
要想求出“未震”需要首先把地震律揭示出来,而地震律不是别的,正是解“未震”的方程式——虽然把解“未震”的方程式建立起来还需要具备两个以上的“已知项”,但是,如果揭示不出地震律,即便拥有了两个以上的“未知项”也求不出“未震”来。而同样令人遗憾的是,包括笔者在内的、迄今为止的人类尚未把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或许有人会说,你给大家揭示出来不就得了?可惜,由于笔者手头的资料或“已知项”更少,因此,按传统方法揭示地震律就更难办了。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笔者已经拥有了或者说已经掌握了“理论物理学”的思想武器。
简单地说,理论物理学是先有理论而后有实证或先有理论而后有“实践检验”的物理学方法。它起源于量子力学而成熟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难道用“非实践”的方法也可以检验规律是否存在?是的,因为原理这种东西在规律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表现为运动规律是对运动机制的表达,运动机制是对运动场的表达,运动场是运动原理的表达。具体到地震学上是,地震律是对地震机制的表达,地震机制是对地震场的表达,地震场是对地震原理的表达。
谁说“地震实践是检验地震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我们的地震实践活动错了、误判了怎么办?而谁又该为已经错的、误判了的“地震实践”和所谓“地震认识”来承担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社会责任?难道让老百姓的生命承担?难道让地震给国家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来承担?如果是那样,岂不是“黄瓜菜已经凉了”?诚然,这还不是一个很容易就能解释得清楚的问题,因为这种用“原理”来“检验”地震“实践”的方法是由笔者首先提出来的,表现为先有“地震原理”而后有“地震律”,而这个地震律又是通过对各种规律提取“公因式”后得出来的。
什么叫通过对各种规律提取“公因式”后得出来的?难道规律这东西不是具体的而是抽象的吗?是的,当对各种规律提取“公约数”之后,再得到的这个规律就不再是“具体规律”而是“抽象规律”了。诚然,这个被抽象了的规律可以在“分解”,但是,“分解”不等于“还原”,因为我们在“分解”的过程中加入了地震学的“因子”,这样一来,笔者就使之获得了地震律的性质。诚然,这不是用少量语言就能说清楚的,请看《广义地震学原理场论》。
第03章·广义地震学原理场论
第07节·相对场论
相对论发端于爱因斯坦对时空的怀疑,结论是如能坐上超光器,人可在历史与未来之间漫游。若上述成立,说明时空是绝对的。不妨设想,如果时空随物质运动而运动就谈不到在历史与未来之间漫游的问题。相对论力学之物理学家通过没有发现“以太风”实验,证明了时空不具有物质性。笔者以为,对时空非物质性的证明其实也是对时空静止性的证明,因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也就是说,由于时空不是物质,所以时空是不运动的、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否则人类将无法见证物质是运动的。本章,笔者将与读者一道,讨论一下绝对时空或相对绝对的时空。
13·无论是物质还是光速都不是绝对的
应该承认,没有绝对就没有相对,没有相对也不会有绝对,因为绝对与相对是对应的而非对立的。为此,为了得到上述“相对”,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绝对物质”的概念,爱因斯坦也提出了“光速不变”原理。换言之,只有物质是绝对的时候,只有光速不变的时候,物质的运动才是相对的,否则无论马克思主义相对性还是爱因斯坦相对论都不成立。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爱因斯坦相对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相对性的物理学证明,或者说爱因斯坦用物理学方法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相对性原理。为此,爱因斯坦在晚年的时候说,与其说我是物理学家,还不如说我是哲学家。
爱因斯坦为什么要说自己是哲学家?因为相对论原本就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而指出物质的决定性和提出光速的不可变性,正是为了能够得到物质运动具有相对性的结论。比如,在“光速不变”的前提下,爱因斯坦就能预言“水星的近日点”每世纪会有42’’的误差。为何要提出绝对范畴?无疑是为了能求出相对性,因为有了绝对就等于有了物理学意义上的“参照物”。有了“参照物”,并在“参照物”的比较之下,当物质运动时才会具有相对性。
再从这个意义上说,“绝对”确实就是“相对”的前提,是哲学意义上的相对性和物理学意义上的相对论都离不开的一个前提。笔者以为,无论马克思主义相对性还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自身都站不住脚,因为包括宇宙在内,一切物质形式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谁都知道,宇宙是一个有限与无限的物质范畴。至于说“光速”,那就更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了。现代天体物理学和宇宙大爆炸理论研究表明,宇宙大爆炸或者说宇宙膨胀的速度远大于光速。
既然如此,上述哲学家、物理学家为什么还要分别拿出一个“绝对物质”和拿出来一个“不变光速”来?道理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对于提出了相对性原理和提出相对论思想的人们来说,如果拿不出“绝对物质”和“不变光速”这两个范畴来,他们的“相对性”和“相对论”就会由于失去“参照物”而失去光辉。那么,在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上究竟到底有没有绝对的东西存在?当然有了,而它们不是别的,正是“绝对原理”之非物质形式。
14·物质和物质的运动速度都是相对的
之所以介绍、阐述原理的绝对性,时间、空间的相对绝对性,就是想得到“物质和物质的运动速度都是相对的”这个结论。为什么说时间、空间是一种相对绝对的东西?因为我们从时空的身上既能看到物质性,又能看到非物质性,既能看到运动性又能看到静止性,而它们本身又具有客观虚在性。谁能说时间、空间是客观实在而不是客观虚在?但是,时间、空间这种客观虚在与原理又不相同。不同在哪里?不同就不同在,有时它们是绝对的,有时它们有是相对绝对的。关于这个问题,由于笔者将在下一节具体阐述,这里也就不再赘述。请问,为何要讨论这些问题?
笔者以为,对于我们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规律有历史意义、未来意义。比如,作为物质的运动形式,地震的发生就与相对空间、相对时间有必然联系而与绝对空间、绝对时间无必然联系。比如,对于不同大陆版块之间的“挤压”来说一定是相对的或者说是有原因的,而非不同大陆版块之间“为了挤压而挤压”,或者说“挤压”是由于缺乏相对空间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缺乏绝对时间造成的。请问,地震为何不是与“挤压运动”相反的“塌陷运动”?
而谁能告诉我说,5·12特大地震是“挤压”的结果而不是“塌陷”的结果?如是前者,不同大陆版块之间的相互挤压能给我“挤压”出一个海拔近10公里的珠穆朗玛峰和与之相关的青藏高原来吗?可是,如果能够从引力场的角度去看问题,能够从与地球有关的地外星体对地球具有牵引力的这个角度去看问题,或者说我们既能从“挤压”又能从“牵引”的两个角度上去看问题,那样,我们再解释地震,再解释珠穆朗玛峰和青藏高原之隆起,就容易了。
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现象的产生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方面的原因,一定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且势必以外因为依据而以内因为条件。如此,我们为何不能从绝对原理与相对绝对时空和相对运动的角度去看地震?为何不能从相对绝对的物质场、运动机制、运动规律的角度上去认识地震?没有绝对、不变、静止有包括地震在内的相对运动吗?如果没有绝对、不变、不可逆、不运动的原理,又怎么会有包括地震在内的万事万物的相对运动?而这个所谓“绝对原理”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当然是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
第08节·绝对场论
运动均源于或者说运动均由于有一个绝对、相对绝对不运动的前提,地震亦不例外。对于地震来说,这个绝对或相对绝对的前提不是别的,正是绝对地震原理、地震时空和相对绝对的地震场、地震机制、地震规律等等。为什么说地震原理、地震时空是绝对的,而地震场、地震机制、地震规律则是相对绝对的?因为地震绝对得符合地震原理,地震绝对离不开空间,而且必须在一定的、绝对的时间范围内,而相对绝对的地震场、地震机制、地震规律又具有决定地震势能作用的特别特别意义。那么,除了上述绝对和相对绝对就再无相对?有,它不是别的,正是地震。
15·“理”不仅在“事先”也在“事后”
笔者经研究发现:(1)原理在物质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用朱熹的话说,这叫做“理在事先”。(2)包括地震在内的物质运动都必须得符合原理,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原理在物质运动之前就存在了,用笔者的话说,这叫做“理在动前”。(3)物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但物质运动的规律是对原理的表达,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原理是物质、运动、规律的母体(说明原理与规律也不同),再用笔者的话说,这叫做“律在理中”。(4)由于可以用原理对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加意验证,而又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同样会得出“理亦在事后”的结论。
由此可见,原理是一种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东西。如此这般,原理不就成为可跨越时空的一种东西?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了。请问,原理这东西为何会具有跨越越时空的性质?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原理一定不是物质而是非物质者也。何谓非物质?笔者以为,非物质的本质特征表现为不是客观实在而是客观虚在。何谓客观虚在?简单地说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非客观实在,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相反,与客观实在存在内在、外在联系。
首先是内在联系,表现为可通过客观实在来证明其存在。其次是外在联系,表现在不以可以脱离具体的物质形式而独立存在,就是说它既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依赖于物质的意志为转移,因为万事万物的运动都必须得按照它的“指示”来办事。第三、它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嗅不出的东西,与空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本身又不是时空。因为空间是物质存在的证明,时间是物质运动的证明,而原理压根就不需要谁来证明,而是“先”于物质、时空就存在了。第四、与时空相比,原理更具有穿透能力,而又主要表现在“无形”上,本身又不是时空,更不是物质,而是非物质。第五、“第四条”的补充。时空是介于原理与物质之间的一种东西——我们从时空的身上既能看到物质的身影,又能看到原理的身影,表现在时空是物质运动的证明而又能证明原理的非物质性。
16·原理绝对性决定万事万物的相对性
了解这些对于我们认识地震、揭示地震规律又有什么意义?意义就在于,只要我们能够揭示出地震原理,那我们就能根据“地震原理”解释地震现象、揭示地震规律,并结合地震律,通过地震现象的解释,来预测和预报地震!
众多自然、社会现象表明:无论自然界、人类经济社会,其产生与存在,运动与转化均有序进行,而非杂乱无章。尽管在局部或某一时间段里会有一些混乱现象发生,但从总体上看最终会再转入有序状态。如从宏观上看,宇宙、星云、星系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发展是有序的;从微观上看,分子、原子、粒子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转化是有序的;从中观上看,生物、人类、经济社会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发展也都是有有序的。请问,万事万物的有序性是谁赋予它们的?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原理者也。这样一来,原理不就成为绝对的了吗?是的,在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原理是绝对的而除此之外的其它一切事物、物质都是相对的、可变的。而用一句话来解释就是,是原理的绝对性、不变性决定了万事万物的相对性、可变性。结论是,“绝对”是“相对”的前提,“不变”是“可变”的前提,“有序”是“无序”的前提。为了使我们了解和认识的世界有序,就必须得认识绝对原理。
而笔者之所以要在开篇给读者介绍“原理论”,就是为了说明世界不仅是物质的、精神的,更是非物质、非精神的,而它们不是别的,正是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之道理。而与物质、精神这些东西相比,原理这种东西不知有多么深奥、多么宽泛和提前多少,远非物质、精神之可比。这样,由于存在“理在事先”和“理在事后”,也就决定了无论物质、场、机制、规律、制度和广义地震学的研究都得从认识原理开始。
这样,由于原理是绝对的或者说是不变的,也就自然决定了除了原理之外的万事万物的相对性、可变性。至少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甚至包括在宇宙这个庞大的系统中,是原理的不变性决定了它们的可变性,而不是由精神或物质本身决定。而在这一伟大前提之下,我们自然就会看到,无论物质、物质结构、物质运动、运动机制,还是物质运动规律等都具有了相对性,这样,它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性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奠定下了绝对原理基础。
第09节·时空场论
对时间、空间属性的认识是包括地震学家在内的一切物理学家都必须要跨越的一道门槛,经典力学如此,相对论力学如此,广义地震学也不例外。这是由于,空间是对物质存在的证明,时间是对物质运动的证明,时空是对物质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的证明。为此,经典力学在创立的时候,提出了时空之“以太说”,而相对论力学在创立的时候又否定了时空的物质性。诚然,作为物理学的一个分支,广义地震学也需要讨论时空问题,因为时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诚然,所讨论的内容与经典、相对论力学不同,因为广义地震学所研究和讨论的层次更高。
17·没有绝对空间就没有相对地震运动
绝对是相对的前提,静止是运动的前提。如果没有绝对、静止,就没有相对、运动。我们之所以能看到一个人在行走、运动,是由于有相对于这个人来说的空间的不运动,是空间的绝对、静止证明了这个人在行走、运动,并不是说人的行走、运动决定了空间。从宏观上看,虽然地球上的空间始终伴随地球运动,但是那是另类意义上的或者说那是地月、地日关系意义上的。对于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的运动来说,空间是绝对、静止的,而非人改变了空间。
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笔者想告诉读者,就像人的运动是相对于绝对的、静止的空间一样,地震这种物质运动也需要相对于一个绝对、静止的空间,是由于空间的绝对、静止决定了处于地球上的地震物质的运动,并不是地壳的物质运动,改变了地壳内在空间关系。也就是说,地震永远都是局部地壳的运动,而不是绝对、静止的空间在运动,因为对于地震来说,空间是绝对、静止的。地震带上的地震无疑应当属于、符合这一原理,表现为相对地震。
换句话说,局部地壳之所以会地震、运动,是由于在那里尚拥有一定的空间,是处于这个绝对、静止空间中的物质在运动,就是说是处于这个绝对、静止经纬度上的相对物质在运动。鄙人虽然不是专业地震研究者,认为如果没有绝对、静止的空间,就不应有所谓结构性或空间性地震。环太平洋地区为何会形成地震带?我看与这些地区面临太平洋有关,也就是说有地震物质运动的空间。而现在的问题是,在龙门山地震带上,压根找不到可地震的空间。
于是,大陆版块“挤压说”便诞生了。其依据是,这是地球自转能、内在热核能、地球原始能释放的结果。真的是这样的吗?在地球的其它地方就不存在上述能?难道喜马拉雅山和青藏高原的地壳比其它地方薄?比其它地方软?太平洋里的玛利亚纳海沟在海平面以下10公里,为何不发生结构性大地震而非要在7千万年前隆起一个世界屋脊和青藏高原上发生?仅仅是由于印度版块在“挤压”它?随便作一个地质挤压实验都难以得到版块隆起的结果而只能得到版块破碎或倾斜的结论。不要以为龙门山地震带有“挤压”成型的“人字形”山脉、岩石构造就认为世界屋脊和青藏高是“挤压”的杰作而不是高温下的岩浆忽然被冷却以后形成,山脉、岩石构造就不许其它原因造成?
18·地震只与相对意义上的时间有联系
如果没有猜错,世界地震界之所以缺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问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把注意力放在了对地球内在能量、内在结构的研究上。于是,为了掩饰其无果,他们便把责任推卸到用现代科学仪器不可能透视地球内在构造上,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只能对10公里以内的地壳内经进行观测,就差发明一台“地文望远镜”了,谁让我们是生活在地表上的人?地震学家、地震工作者为何就不能把注意力转向地球以外的物质世界?
笔者以为,在地球地震带上,之所以地震频繁,不仅与绝对、静止的空间有关,也势必与相对绝对的时间有必然联系,因为空间、时间不可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绝对或相对绝对的时间,就不会发生地震,这与如果没有绝对、静止的空间就不会发生地震一样。时间也是绝对、静止的或时间是相对绝对、相对静止的?是的,因为地震是相对运动。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如果时间不是绝对、静止或不是相对绝对静止的,地震物质就绝对运动不起来。
爱因斯坦为什么就没有发现时间、空间的绝对性、静止性?如果时空伴随物质运动而运动,物质和运动的相对性从何而来?(1)由于相对论否定时空的物质性,所以不是物质的时空拒绝运动,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不是非物质的根本属性。(2)假如时间、空间伴随物质运动而运动,那我们就无法见证地震是一种运动。(3)只有相对于具体形态的时空而没有超越具体形态的时空,如地球时、太阳时、银河系时、宇宙时,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时空又是相对绝对的。(4)人类所了解和认识的时间是根据物象制定出来的,不能作为对静止、绝对时空的否定依据。
为何要先确认时间、空间的绝对性、静止性?因为笔者想说明,绝对、静止的时空是产生相对地震的前提。(1)地震与人类意义上的时间没任何关系,它不遵循人类的时间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震有周期性,通过物象运动的周期性表达。(2)地震一定具有规律性,与地震物质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有关,即地震与地震场有关,虽然地震需要一定的人类意义上的地球意义上的时间刻度。(3)地震是地震质能场、地震性能场之关系不守恒表达,就是说当其质能关系、性能关系不守恒时便发生地震。(4)我的结论是,地震应该遵循“万有斥力定律”。
第04章·广义地震学震律场论
第10节·机制场论
本节开始,笔者讲与读者一道,揭示一下地震运动规律。首先,笔者要说的是,作为一种运动,地震一定有规律。关于这一点,可以说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了。而笔者之所以要讨论上述问题,无疑就是为了得出这个结论来。在上述,笔者已经在讨论过程中讨论过规律均产生于场,是在场的作用和制约下形成,是在场和场之运动、规范机制的表达等问题。那么,地震律产生于何种场?是在何种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又是对何种场、何种场之运动、规范机制的表达?毫无疑问,地震律是对地震场的表达,是对地震运动、规范地震机制的表达了,那么,何谓地震场?
19·物质结构具有相对绝对性的证明
由于原理是绝对的,也就造成了符合原理性的物质结构、运动机制、运动规律和运动状态、运动趋势具有了相对绝对意义。也就是说物质结构、机制、规律、状态、趋势有相对不可逆性,表现为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物质;结构一旦消失,与之对应的物质随之消失或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物质形态。在这方面,人类经济社会的演变最有说服力。如人类经济社会形态的演化就是从经济社会结构的演化开始,表现为经济社会形态的更新。当然,宇观和微观世界各种物质形态的变化同样也是从结构开始演化的。比如,得失一个电子,原子失去状态,而变成离子态。
无数事实都可以证明,只要是事物、物质,无论其大小,都有内在结构、外在结构。结构是什么?结构就是事物,结构就是物质,结构更是事物、物质的本质区别与外在联系。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毋庸质疑,即由于事物和物质的结构不同,使不同事物、物质之间具有了本质区别,即结构的不同是事物、物质之所以具有本质区别的根本依据。因此,无论人们认识什么事物、物质都需要从内在结构、外在结构入手,即了解了结构,就等于了解其本质。
反之,无论它是什么理论、什么主义,一旦不能够从结构出发,那我们就有一定的理由认为,它是具有伪科学性。这是因为,世界上没有一种事物、物质没有结构或者说是缺乏结构性的。如此,又怎么能证明,物质结构都具有绝对性?这是由于,事物和物质的本质区别就在结构上,结构不同,事物、物质的本质就不同;结构相同,事物和物质的本质则相同。比如,在微观领域,同一元素的结构一定相同,如果有不同的结构,肯定是两种不同的元素。
这样也就说明,传统哲学上所讲的那个“质量互变规律”同样也不成立。这是因为,从原子结构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只要得到或丢失一个电子,原子就会变成离子,压根就不存在那个“量变引起质变”或“质变是量变的中断”的过程或状态。结论是:量变就是量变,质变就是质变。比如一滴水是水,一杯水、一缸水、一江水和一海的水仍然是水。绝不会由于水之在数量上有所变化就失去水的本质而成为非水。或许有人会说,所谓“质量互变规律”在讲事物、物质在状态上的变化。举例说,温度的变化可以改变水这种物质的状态,即气态、液态、固态是因为温度的变化引起的。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更站不住脚。难道处于气态、液态、固态的水其分子结构不同?回答是肯定的。
20·地震在地震场的作用和制约下形成
无论做什么事和搞什么研究都需要具有一种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态度,而对于地震学这门科学来说,其现象就是地震,其本质就是地震律,而揭示地震律,无疑是一切地震学人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一些地震学家们就是认识不到这一点,认识不到“地震律产生于地震场”的本质。由于认识不到“地震律产生于地震场”的本质,结果把注意力防在了地壳结构的变化上。试想,把研究确定在地壳结构变化,能科学预测地震?
为此,为了解决不能提前预测、预报地震的问题,我们就必须做到:(1)从只研究地震现象,上升为研究地震的本质即研究地震的运动规律。(2)研究地震规律是为了达到能够提前预测、预报地震的目的,因为规律这种东西具有原理的性质,而且是一种可以被反复证明的东西,是相对绝对的。(3)规律这种东西在地震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并在地震爆发之后仍然存在。(4)根据地震运动原理、运动机制、地震规律,就能做到提前预测、预报地震。
诚然,要想把地震律揭示出来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而笔者之所以在阐述所谓绝对和所谓相对之绝对,就是为了能够在以下的章节中为人们揭示出地震律,因为在一般的情况下而不是在二般的情况下,像物质和物质的运动一样,规律也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或者说规律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否则,笔者就不会发明出“相对绝对”这个词汇——要么说“相对”、要么说“绝对”了。为何会出现既相对又绝对的规律?因为我们能提取规律的“公因式”。
也就是说,在未提取规律的“公因式”之前规律是相对的,而通过提取“公因式”后而得到“抽象规律”就是绝对的或者说是具有原理性质的规律了。为何要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要揭示的这个地震律也有具体与抽象、广义与狭义、绝对与相对之区别与联系。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具象地震律、抽象地震律,无论广义地震律、狭义地震律,也无论是绝对地震律、相对地震律,它们都产生于广义场,都在物质运动机制规范下形成。
第11节·规律场论
之所以要在上述讨论地震场、地震机制等一系列的问题,就是想得到“地震机制产生于地震场”和得到“地震机制是对地震场的部分表达”的结论。当然,更是为了能把这个不知有多么重要的地震律给大家揭示出来,把“地震律是对地震机制的部分表达”这个要点给大家指出来。诚然,这还不能说笔者已经切入了正题,因为谁也不能说“地震机制产生于地震场”和得到“地震机制是对地震场的部分表达”、“地震律是对地震机制的部分表达”就是笔者所要揭示的地震律。而事实上是,广义地震学的本质特征,是通过理论方法而不仅通过实践途径来揭示地震律。
21·地震机制只是对地震场的部分表达
认识广义地震场的关键,在于能够揭示出广义地震机制,因为广义地震机制是对广义地震场的表达。诚然,地震机制的本身也具有场的性质,正由于地震机制也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我们的地球才变得不安生起来。由于地震机制产生于场,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形成,也就决定了地震机制是对地震场的部分表达而非完全表达。换言之,凡能够表达地震场的都属于地震机制,凡是不能表达地震场的都属于非地震机制。又由于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任何一种机制都做不到全部表达场而只能部分表达场。
这是因为,不是所有的机制都能够通过场来表达自己,势必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并形成影响表达的反机制。(1)世界上没有绝对、独立的场即世界上没有完全封闭的场,包括宇宙场、星云场、星系场,生物场、社会场、经济场,分子场、原子场、粒子场在内。(2)场一般都处于一种既相对开放又相对封闭的状态,这就造成了不同系统场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3)相对微观的场始终处于相对宏观的场中,因而微观场就会受到宏观场的作用;宏观场也会受到微观场的反作用。(4)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场中,也有相同层次与意义上的不同场,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也是不可避免的。(5)作为物质形态,当一种场运动到一定阶段时,其自身机制会发生衰变或跃迁。
由于存在以上五种原因,就造成了任何一种机制只能是对其客观场的部分表达而不能全部表达。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无疑非常重要,它等于告诉人们,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机制都做不到充分地表达场,场也不可能形成一种完美无缺的机制。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所谓“机制设计理论”压根就不成立,因为“机制”和“场”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存在的。如果非要主观“设计场”或主观“设计机制”,那么,“设计”出来的一定是“主观场”或“主观机制”。而“前社会主义”国家搞的“计划经济机制”,无疑具有“主观机制”或“主观场”的性质。当然,这也不是说人类就不能“设计”出一定形式与意义的场(如体育场、剧场),就不能“设计”出一定形式与意义上的机制(如生产机制、劳动机制),而是说人类的“设计”必须是对场的表达。
22·地震律也是对地震机制的部分表达
通过上述使我们了解到,先有“广义场”的存在,然后有“广义机制”的产生;那么,先有“广义机制”的存在,是否可以得出后有“广义规律”的形成这个结论?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万事万物的运动之所以会有规律,就在于客观上有一个或多个客观机制的存在。什么意思?就是说无论它是什么规律,只要它是规律,均是由于有多个客观机制的存在,是客观机制的存在使得万事万物的运动具有了规律性,即客观机制是客观规律之母。
客观机制是客观规律之母?是的,因为客观机制是客观事物、物质为什么产生、存在、运动、发展与转化之客观机理所在。也就是说,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上述之客观机理,客观规律才有形成的可能与必然性。这样,也就自然否定了,所谓规律是“客观存在”之一说;这样,也就自然肯定了,规律并不是先天固有,而是后天形成的之一说。
换言之也就是说,没有客观机制就没有客观规律;有了客观规律,那我们就可以证明,此前一定有一个客观机制的存在,因为客观机制是对客观场的表达,客观规律是对客观机制的表达。当然,它们都不可能是完全表达,而一定是部分表达。何谓“部分表达”?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受到一些反场、反机制的反作用或者说受到反场、反机制的制约,所以,无论它是什么机制、什么规律都不可能做到“完全表达”而是“部分表达”,使规律具有了缺陷。
规律还有“缺陷”之说吗?是的,因为一个不能充分表达场的机制本身就存在着缺陷,也就不要说这个不能充分表达机制的规律了。当然,也就更不要说被人所揭示出来的各种“狭义规律”。比如那个被牛顿揭示出来的“万有引力定律”,实践证明它就是一个存在一定缺陷的规律,因为它不具有普适性。当然,被爱因斯坦揭示出来的那个“质能关系式”同样存在理论缺陷,因为“质能关系式”没能将在我们所了解和认识的这个世界为什么会存在这个“质能关系式”的原因给揭示出来。“质能关系式”也具有缺陷?是的,在下面的章节中,笔者将重点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