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破发”凸显制度缺陷


    新老划断后,如果说当初中国国航的“破发”还只是极个别的偶然事件的话,那么,随着中国太保、中海集运、中煤能源以及中国石油的相继跌破发行价,再将“破发”看作偶然事件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事实上,“破发”并非只是A股市场的独特现象,境外成熟市场同样频频发生,本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在常常演绎“新股不败”神话的国内证券市场中,一旦遭遇“破发”,则显得更“另类”,也更能吸引市场的眼球。近期四只个股的“破发”,有市场大环境因素的影响,笔者以为,高市盈率下的高价发行才是最致命的原因。

    在询价制实施以前,新股发行的价格由证监会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其时发行市盈率一般都以不超过20倍作为“界限”,并且测算发行市盈率时还未引入“全面摊薄”这一概念;股改启动后到新老划断之前,A股全面摊薄后的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0.4倍;从新老划断到股改试点公司全流通开始实施,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5.3倍;而相关资料显示,去年整个市场新股发行的平均市盈率则高达30.48倍。新股发行市盈率的节节走高成为不争的事实。

    四只“破发”个股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亦在30倍以上,这为其跌破发行价早就埋下了伏笔。并且,由于一级市场的高价发行,从而吹大了二级市场的泡沫,进而放大了二级市场的风险。而行情走软,仅仅只是其“破发”的“催化剂”而已。

    新股发行实施询价制,应该说是一种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更能准确地体现出一级市场的估值状况。但实际上,透过询价制实施以来出现的种种情形,以及“破发”现象的频频发生,从中凸显出该制度本身所隐藏着的弊端。

    客观上,对于那些需要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上市公司来说,都希望以较高的价格发行以融得更多的资金,这一点毋庸置疑。而对于相关的保荐机构来讲,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与其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在发行价格上无形中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在参与询价过程中,如果询价对象报价太低,则有可能失去网下配售的机会,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新股盈利的机会。因此,询价对象参与询价时,常常报出非常离谱的高价。正是由于诸多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的“非理性”,再加上市场行情的影响,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被人为地抬高了。询价对象表现出的“非理性”,实质上是另一种竞价发行,其根源则在于询价制本身。

    另一方面,国内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时,往往没有独立性,被H股市场牵着鼻子走。去年8月份中石油董事长表示将选择低价发行时,中石油H股股价在10港元左右。受发行A股消息的刺激,中石油H股股价大幅攀升,最终中石油16.70元的发行价较其时H股正股价格只有10%左右的折让。现在再回过头去看看中石油H股的价格,却已有天壤之别。而当时被认为是“低价发行”的16.70元的发行价格,已被市场无情地洞穿了。

    更有甚者,日前首家以0.1元面值发行的紫金矿业,其发行市盈率高达40.69倍,已远远地高出目前A股市场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并且,其募集资金额超过所需资金的一倍有余,紫金矿业的高市盈率发行明显是赤裸裸的“圈钱”行为。

    以一些所谓的美好前景蓝图来迷惑询价对象蒙蔽投资者,以较高的市盈率发行新股,成为某些上市公司大肆“圈钱”的法宝。笔者以为,这是整个市场的不幸,亦是制度缺陷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