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 举国哀悼


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

 

原创 引用

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
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


    国务院发布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尽管如此,但是因为重大自然灾害而在全国下半旗,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设立全国哀悼日,为遇难同胞下半旗,鞭策生者更加珍惜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重新审视活着的意义,鼓起勇气好好活下去。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天灾下,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一声声无助悲痛的哭泣,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渺小;一桩桩求生的奇迹、一幕幕人性的光辉,则让我们见识了生命的坚强与伟大。对于生者尤其是大难中的幸存者来说,珍惜生命,热爱生活,鼓起勇气好好活着,无疑是对死者最有意义的告慰。死者长已矣,生者犹可追,我们期待每一个活在今日的人,回忆往事时,“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设立全国哀悼日,为遇难同胞下半旗,激励着中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震灾的决心,鼓舞着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斗志。“天变不足畏”,生命并不是自然的纯粹玩偶;生命的存在,让我们有战胜自然的勇气,更有挑战自然的梦想。大地震震塌了我们的房屋,却震不垮中华民族的坚强意志;夺去了同胞的生命,却夺不走华夏儿女的手足深情。“房子裂了、塌了,我们还可以再修。只要人在,我们就一定能够度过难关,战胜这场重大自然灾害。”温总理在都江堰灾区现场的话语,依旧回荡在我们耳边。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军民团结,齐心协力,一定能够打胜抗震救灾这场硬仗,重建美好家园。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难的民族,中国人民曾历经沧桑,饱受磨难。然而在灾难面前,中华民族始终展现出无比的坚韧与顽强,中国人民也从来没有因恐惧而被吓倒。汶川大地震,又一场血与泪的洗礼考验着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让我们为生者祝福,为死者祈祷。

    2008,中国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