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验收规范


 

1.目的:

    工程/设备验收是投入正式使用前的最后一项检验程序,是考核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履行合同、检验工程/设备设计和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验收工作。

2.验收范围

    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新的设备均应组织验收。

3. 职责

31 工程/采购部门

       验收工作的组织者;提供验收所需的合同、协议、供应商背景资料及安     /施工情况;追踪验收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设备清单和备件数量;提供安     /施工质量说明等。

32 供应商

       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完成情况汇报,答疑; 提供必要的书面技术资料;   新设备须提供培训;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33 使用单位

       对工程/设备的使用/试用情况汇报,评估。

 34 后勤保障部门

       对工程/设备的质量提出意见;从维护的角度提出评估意见

35 标准化委员会/研发等技术部门

       参与对生产工艺有改变/影响的工程/设备的验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

36审计部门

       评估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

4验收的条件

    工程/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安装完毕,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5方式和步骤

5.1 对于大型工程/设备采取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

5.1.1  初验由工程/采购部门组织审计部门、供应商、使用单位、后勤保障部门       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

5.1.2  初验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设备的质量,审查竣工/技术资料,对发现的        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

5.1.3 在试运转期,工程部及后勤保障部门应对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等进行        全面考核;

5.1.4  在试运转期,发现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返修;

5.1.5  试运转期满后并确认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公司工程/采购应立即组织正       式竣工验收,验收应有集团总经理参加,讨论并通过验收结论。

52   一般工程/设备的验收应由工程/采购牵头,由工程/采购部门、审计部门、     使用单位、供应商、后勤保障部门参加完成。

53   总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工程/设备验收由工程/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54   办理验收应依据有关设计书、设计图 、合同、上级颁发的有关要求、各       专业的设计、行业规范及国家有关的规范。

55   所有工程/设备项目未经验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不能投入使      用,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工作。

56   须验收的工程/设备项目的相关资料必须准备齐全。工程/采购提供相关     合同、图纸、清单;使用部门要提供试用意见。

57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应由工程/采购部门负责一式四     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一份交标准化委员会/研发等技术部门,一份交后      勤保障部门、一份本部门保存。

58   验收意见书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标准化委员会审批。

5. 9   工程/采购部门负责跟踪此件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以确保各类工程和       新设备的验收工作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