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就告你


5月5日,湖南省汝城县黄由俭、邓柏松等5位市民因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拒绝,已将汝城县人民政府告上法院。这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5月6日《法制日报》)

  这起官司凸显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难点,即如何界定哪些属于可公布的信息,哪些属于不可公开的信息。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我以为,关键是要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即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如政府拿不出充足的理由来说明不宜公开的原因,一般都要恪守这条原则,主动向公众公开信息;即使有一定难处,只要公民提出申请,政府也得满足他们的要求。从目前政务公开的情况分析,存在着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不细致,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或者把不重要的信息公开、重要的藏起来的“假公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