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曾锦春哭穷,读过方志敏的清贫没有?


巨贪曾锦春哭穷,读过方志敏的清贫没有?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3152万元,昨天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长沙中院)开庭审理。当公诉人询问曾锦春另一次以借钱为由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的情况时,曾锦春在法庭上哭起穷来,自称投资矿山导致手头缺钱花(24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因为贪污受贿而倒下的官员为数不少了,但象曾锦春这样当庭哭穷的却不多见。身为党的监督机关的领导,曾锦春不是洁身自好,保持本色,当好表率,而是私欲膨胀,不择手段,疯狂敛财,不但在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中大肆收受贿赂,而且在手头“拮据”时主动索贿,摇身一变成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这不禁让人想起革命战争时代的方志敏。在这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眼里,清贫就是他的财富,在不幸被捕时,敌人从他的身上连一个铜板也没有搜到,他在狱中写下的《清贫》、《可爱的中国》等动人篇章体现出一个共产党人廉洁奉公、甘当公仆的高风亮节,他“所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的用之于革命事业。”

在《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中有这样一段话:“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舒适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这是方志敏清贫观的集中表现。

与这种清贫观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如今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一心向往、追求腐化奢靡的生活。为了满足一己之私利,他们不惜牺牲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败坏了党的形象,贻害了党的事业,从而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他们已经忘记了宗旨,丢掉了信仰,蜕去了本色。欲壑难填的曾锦春之流就是这样的反面典型。

“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读一读方志敏的《清贫》,收贿高达3000多万元的曾锦春,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们难道不觉得脸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