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诊断为疑似生猪口啼疫,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恒丰公司下达红头文件承诺,“对封存的冻肉进行销毁处理,市政府按货值的40%给予补偿”。二年过去了,市政府一再失言,当事人没有见到半分钱——
这笔补偿款何时才能兑现?
□ 许培军
“对不起!还宽限一下,只要政府承诺的补偿款一到位,我立马给您把钱送过来”。
谭少祥苦丧着脸无奈地接着电话,不时的向电话那头赔着不是。年仅33岁的谭少祥,是湖北省利川市恒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的直接承包人。每年除向公司上缴30万元承包费外,还要支付40多人的工资和各种税收。“日子勉强能维持”。
站在他一旁的妻子,显得异常的无助,红红的双眼蕴含着酸涩的泪水。“这几年来,政府承诺的补偿款一直没有兑现,目前为止欠100多万元外债,几乎每天都接到讨债电话,家里的平静生活完全被打乱了”。
A红头文件承诺补偿40%
这天,驻恒丰公司屠宰场检疫员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待宰生猪出现可疑疫情。指挥部即派出技术组现场排查,初步诊断为疑似生猪口蹄疫。
情况紧急!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时向恩施州指挥部报告。州指挥部接报告后,当天下午派专班赴利川实地调查,经州、市两级专家共同诊断为疑似生猪口蹄疫,并作出《关于利川市恒丰定点屠宰厂生猪疑似口蹄疫的诊断报告》。与此同时,向恒丰公司下达封锁令:对圈养的48头生猪进行捕杀;并对公司冻库内的已宰杀的3440头牲猪冻肉进行封存。
同月29日,恒丰公司以《关于我公司冻肉及其产品亟待处理的请示》书面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申请就地销毁,作无害化处理。
该通知说:“一、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不得直接上市销售;为了降低损失,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可作高温处理,但要确保卫生安全,做到万无一失。二、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若无条件作高温处理或无法保障卫生安全,则就地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处理完毕后,市政府按货值的40%给予补偿。三、封存的冻肉及其产品必须按州、市指挥部的要求,在2006年6月10日前处理完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当天,恒丰公司向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书面递交《关于我屠宰场冻肉及其产品急待处置的申请》,请求作无害化处理,并接受利政防(2006)12号《关于迅速处理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冻肉的紧急通知》文件上所说的按货值40%给予补偿的承诺。
B副局长废了《补偿协议》
据了解,利川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前,就专门向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下达了委托书,委托其对恒丰公司封存的冻肉进行价格鉴定。
接受委托后,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6月2日至6月9日派价格鉴定专业人员同委托方及商务局、畜牧局、监察局、财政局、质监局、物价局一起对鉴定标的物进行了情况调查并现场勘察核实。2006年6月10日,下达了利价认鉴[2006]45号《关于对利川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冷冻肉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书》。“价格鉴定标的物人民币保留整数叁佰柒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372.91万元)”。
一拖就是半年时间。2006年12月10日,谭少祥找到常务副市长胡福先。胡当即安排市商务局与谭协谈。
一、根据以上文件按经济损失379.91万元补偿的精神,为支持企业发展减少损失,经协商按100万元于2007年2月8日前一次性补偿了结,市政府补偿后,市恒丰公司及直接承包人不得再提出其它要求和异意。本协议签定后,视同法律有效文书。
二、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发展状大。
当日,利川市商务局以[2007]8号向利川市政府呈送《关于解决销毁市恒丰公司冻肉补偿的请示》。请示说,市政府授权我局与市恒丰公司直接当事人谭少祥协商,按以上文件精神适当补偿的原则,为了迅速解决补偿问题,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社会,经协商按总销毁价值372.91万元政府补偿100万元,于2007年2月8日作为一次性了结。特请示市政府迅速拨付100万元,以转付冻肉销毁补偿。
按说市长签了字,拨付是没有问题了。可是发生的事实却让谭少祥白白的空欢喜一场。谭少祥告诉记者,2月9日,胡福先副市长在商务局的请示报告上签字后,随后带着他及商务局的一共5人到市财政局,要求财政局长林可丰将钱拨付。当时林也在商务局的请示报告上签下“拨伍拾万元”。但是正当开具支票时,林说要给市里的主要领导打个电话汇报一下,要谭少祥和商务局的人到办公室外回避一下。“大约10分钟后,我们进入林局长办公室。林开门见山的说,‘这个钱现在不能拨了,市里的主要领导不同意拨付’”。
“当时我只感到头里嗡嗡直响,不知道是怎么跟着商务局的人一起到商务局的”。谭少祥说,“在商务局,张云安副局长要我将与他们签定的《补偿协议》给他看一下,张接过《补偿协议》后看也没有看一眼,顺手在办公桌上拿起笔,在《补偿协议》上的签字处的“谭少祥”的名字上和盖有“利川市商务局”的公章上分别划了几笔后说,政府不同意给钱了,我们签的这个协议也做废了”。
C“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此后,市政府与谭少祥就补偿协调了三次,因补偿数额分歧过大,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
双方分歧的焦点在于:
市政府认为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做出的价格鉴定结论372.91万元过高,是一个错误的鉴定结论,理由是“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价格认证是根据冻肉外销价进行价格认证,冻肉的外销价格中包括企业员工的工资、公司的利润、运输成本、税收、工商管理费等。同时,这些冻肉中有一部分是母猪肉、公猪肉,这些猪肉与正常肥猪肉价格存大差异,但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以一个价格进行认证,显然是不合适”。 利川市国税局对恒丰公司口蹄疫期间库存货物价值及纳税额的检查及附表证明恒丰公司当地的货值1392179.46元。这才是恒丰公司的货值,补偿应按利川市国税局证明的这个货值的40%来计算,约为50余万元。“政府只补50多万,在多一分也不给”。
谭少祥则认为,利价认鉴[2006]45号《关于对利川恒丰食品有限公司冷冻肉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是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受利川市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委托,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利川市恒丰公司冷冻肉进行的从格认证,是权威的,是合法有效的。“政府红头文件规定按货值的40%进行补偿,应按利川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的372.91万元的40%补偿,应为140余万元。税务局的查帐报告非法定的价格认定依据”。
“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定结论政府不应产生怀疑,是政府自己委托的,又不是我委托的,再说其价格鉴定结论书下达后,政府当初并没有异议”, 谭少祥气愤地说,“而且市政府授权市商务局与我协商时也并没有对此价格鉴定结论产生异议,只是要求我考虑政府的难处,做出一点让步。最后经双方协商并签定协议,支付100万元作一次性了结。协议的签定也是以这个价格鉴定结论为依据的”。
“从当初的140万元,协商让步到100万元,这本来就是在割我心头的肉!如今政府又想篡改自己已承认的价格鉴定,目的就是想赖帐。做为政府如此出尔反尔,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打造诚信政府?如何谈优化经济环境?”情急之下的谭少祥,一连反问了好几个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记者无法解答,恐怕利川市有关领导也无法回答。
利川市政府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告诉记者,“对于谭少祥的处境,利川市很多官员很同情,问题出在他不善于领会领导的意图”。
对于这种说法,谭苦想良久,才回忆起这样的一件事情:在冻肉无公害化处理过后,谭拿着价格认证书,到市一主要领导的办公室要求政府按文件兑现承诺。当时这位领导说价格鉴定过高了,你要拿出点钱来洒一洒。谭说,“我当时根本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认为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自己损失那么大,政府按政策补偿一点是合适的,再说政府的补偿,只是一部分,自己的损失还是大头,对于领导的点拨,谭当即没有表态。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死了,如果我当时按领导的话做了,同意拿点钱慰劳,也许事情不会闹成今天这个样!”。
经记者多方调查,要求谭少祥拿钱洒一洒的这位领导,正是向财政局长发号施令‘不得给谭少祥拨付补偿款’的人。
由于政府承诺的补偿款一拖再拖,迟迟不能及时兑现。谭少祥不但不能扩大再生产,沉重的债务和日常开支已让他心力交瘁。发薪水的日期又要到了,公司42号人的生计又一次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心坎上┅┅
补偿款何时才能兑现?我们将对此进行关注。
(作者系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湖北记者站长。记者证号B1102370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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