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城乡差距的“蝴蝶效应”


    

        警惕城乡差距的“蝴蝶效应”

  

  
2008年1月24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加快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4140元,比上年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加快2.1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中有两个数字的对比令人注目,城乡人均收入比例高达.3.33∶1。专家指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一差距在不断扩大。

  3.33∶1告诉我们什么?说明3个多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才能抵上1个城里人收入。其实这个数据还不包括政府为城市居民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提供的福利,如果把“福利收入”也算进去,很显然城乡收入差距将更大。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使13亿农民的日子更加艰难,这是一个危险信号,其可能产生的“蝴蝶效应”无疑令人担忧。

    社会学界早已证明,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龙卷风”式的“风暴”,危害十分大。由收入差距悬殊所引发的“蝴蝶效应”是指,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这趟“特快列车”上,农村和农民可能成为被远远甩在后面的“老牛破车”;农村和农民在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可能会更加边缘化;农村中的绝对贫困人口可能会大幅增加;农村和农民可能变的越来越穷,从而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正视城乡收入差距悬殊巨大这个现实,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切不可熟视无睹。那么应对和解决的良策何在?笔者以为主要在增收和节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增收就是想方设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城市,这样才有可能逐渐缩小、拉平城乡收入差距。没有13亿农民的富裕就不可能有中国的小康。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需要通过财政支付转移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以改善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的困境。要通过政策、法律、技术和资金等支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

  节支就是要大幅降低农民的消费成本。这几年农民收入年年有增加,这是事实。可另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快速增长的消费成本张着“血盆大口”把农民来之不易的血汗钱全给吞没了,农民增收远滞后于消费成本的增长。这些消费成本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成本;必需的生活成本以及教育、医疗等成本。中国有一个《愚公移山》的寓言故事,尤其教育和医疗就像“太行山”和“王屋山”,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有人做过统计,大西北一个农民36年的纯收入只够养一个大学生。因教、因病致贫或返贫现象在贫困落后地区大量存在,让人触目惊心。

    因此,降低农民消费成本对于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至关重要。当前重点是要降低农村的教育和看病成本,决不能让农民因教、因病致贫,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和教育、医疗主管部门需要齐心协力加以解决。只有把农村的消费成本降下来,广大农民才能从增收中得到实惠。